说起写文章,王子确定是爸爸的亲生儿子,王子的爸爸的文采也极好。
但是,小时候王子的那个神童称号,却是姥姥培养出来的,与王子的爸爸无关,以至于后来没有人再注意后期训练培养王子,结果王子就成了现代另外一个版本的伤仲永了。
在中学就读时候王子的语文依旧特别好,在班里从没有落过前三。
而数学,在王子的记忆里,就从来没有及过格。
不幸的是,初中的三年,王子的办主任曹老师是教数学。
一到数学课,每每看着眼前的数字,王子就头昏眼花。
在王子的潜意识里,王子后来猜想,或许是和王子的爸爸妈妈从事的会计职业有关。
在心理上王子早就知道,自己在潜意识里,很排斥他们的一切。
十几岁的孩子的逆反心理已经相当的严重。王子甚至异常地反感爸爸的说话方式,严厉,粗暴,军旅作风的遗毒也是极其严重。
王子的爸爸常常在暴打过王子之后,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要是在我带兵那年,我早就一枪把你毙了……
所以,王子给父亲这个名字的定义是,只是一个严父,而不是慈父。
还好,王子在中学时候一直担任语文课代表和书法课代表,语文老师却是四班的班主任。
王子在她的眼里,简直就是优秀学生的标准楷模。
在语文课上,每每轮到到老师提问,如文言文的字面解释,其他的同学回答不上来的时候,通常都由王子来做标准答案。
让王子在全校出名的起因,又是一次普通的作文课,历史是如此惊人的相似。那次是老师让写一篇议论文,动物,花鸟,人物都行。名字自选。
王子的作文名字写的是《小鸟之死》,又一次以鸟作文。
那是一片夹叙夹议的伤感文章。从王子在过生日那天,一个人孤独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到一只垂死的麻雀开始,引发的自己对青春时期内心的剖白……
结果,作文交上去后的第二天,作文点评课上,语文老师先是把一大堆写的敷衍了事的同学一顿狠批,然后把王子叫到台上,朗诵自己的作文。
王子以为当反面典型呢。念完,老师就问了王子一句话,你确定这是你自己写的?王子愕然,心想,这一幕与小学时候又是那么的相象……
王子轻轻地点点头。还好老师并没有再说什么,挥挥手让我回座位。
第二天,在语文老师的大力推荐下,王子的这篇文章再次被粘贴在了学校的公示栏里,作为优秀的范文欣赏。
王子的学校当时是文科重点中学,一时间,王子的知名度在这个学校被传扬开来。
其实这一切对王子已经并不重要,王子依旧还是文科严重偏科,性格甚至开始自闭。
王子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心里的话,有时候可以写下来,却不会再说出口。
在学校,王子开始有自残行为。为了下午请假运动去,王子可以用刀片割伤手指达成目的,把王子当时的同桌差点吓晕过去,后来王子才知道,原来,她晕血。
历史是如此的巧合,中学的同桌名字中也带有一个梅字,王子那时候的同桌,叫做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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