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血,好多血。
那是红的温热,温热的寒凉。
当它一点点从地面绽开,如一朵盛极之花,慢慢地,浸润我赤着的双足,渐渐蔓延,仿佛毒蛇一般缠绕禁锢上全身,攫住我的喉咙。我害怕,可是发不出一点惊怖的哭喊,除了充盈了整片目光的红se,就只有深到骨髓里的腥味。
那是死亡的气息,绝望的呼唤。
血是热的,可是沾在我身上却变得奇冷,粘滑的,如毒蛇的涎水,有剧毒。可是我摆月兑不了,它怎么也蔓延不尽。
我疯狂地揩拭,疯狂地想要逃离,但那些汩汩的血却忽然变成了有生命力的魔爪,从地面伸出向四方延伸,牢牢地禁住我。我拔脚不得,只能眼睁睁望着,眼睁睁,任凭那些血红的液体将自己全部包围,然后,吞噬。
最终无力地,在绝望中死去。
正文
第一章
若我会见到你,事隔经年。
我该如何致意?
以眼泪,以沉默。
第一章(1)
惊恐地从噩梦中醒过来,胆战心惊,却硬是没有发出一点点惊叫声,刘恬如今已经学会只把害怕与恐惧尽数往心底里压。用双手捂住脸,然后再慢慢把手移开,最后也只是去望了一眼窗外。
从阁楼的斜式窗口透进来一缕微亮的破晓之光,夜未央,天将明,大约已是凌晨时刻。
她知道自己肯定是已经无法再睡着了,即便睡着也同样会被一模一样的噩梦给惊醒,于是伸出手去按亮了床头的那盏昏暗的台灯。泛黄的灯泡闪了几闪后完全才亮出来,将狭小杂乱的阁楼变得亮了一点,照出白墙和天花板上的污渍与斑驳。
桌上一只长久失修画面模糊的电视机,以及床边一架天气转凉还来不及收好,开启时会发出刺耳声音的电风扇,其他的,就再也没有别的值钱一点的电器。
刘恬胡乱用手梳了一把汗湿的头发,湿黏的触感又让她想起了那个可怕的梦,于是再也不敢碰它。只好在做了一个深深的呼吸来平复之后从床上爬起来,将一床已经洗得起球掉se,散发着微微酸腐味的被子折叠好,再踩上其中一只已掉了带子的偏大号拖鞋,趿拉着走到门口。
虽已是尽量小声地去拉开木门,但还是不可避免地发出了一点咯吱声响,踩着嘎嘎的老木楼梯小心地一步步往下走,先去到卫生间里机械地洗脸刷牙,然后再去厨房里做全家人的早餐。
早餐是用隔夜的剩饭煮的满满一整锅白粥,另外爸爸和妈妈要各自再配一根油条,而妹妹和她自己则各是一个素包,这些东西都要趁着烧粥的空档出门去买,好在她起得早,这样繁琐的工序也都还能天天都来得及,甚至每次还能有时间的绰余。
等到弄好一切,锅子也正在煮粥了的时候,她就带上一张皱着的五块钱纸币出门而去。
开门关门的声音都必须要轻,事实上她之前做这一系列事情的时候都是小声到近乎无声的,避免太早地吵醒这一家人。
对,这一家人是这一家人,而她,不属于这一家人。
寄居在人家家里已经是给他们添了个麻烦,帮他们做一些事是理所当然,更不希望再烦到他们添更多的麻烦。
关上这家人的门以后刘恬依旧是轻声地走下老房子低矮压抑的楼梯,手里抓紧那一张早就又旧又破的五块钱,一路慢悠悠地走在尚还空荡无人的街上。这里不是市中心,时间又还早,所以清晨的大街空旷宁静,没有一点人声鼎沸,甚至空气里还有露水浅浅的清新味。
走到早点铺的时候老板也才刚开门,无疑,她又是这家早点铺三年来的永远第一位客人。中年的老板娘热情地招待刘恬,她也报以微笑,接过她早就熟知而为自己备好的东西,和找的一块钱,然后再礼貌地笑了笑,也就利落地返路回家了。
但在转身的时候,她分明地听到了老板娘正cao着吴侬软语用一口纯熟的本地话轻轻地道了一声:“也不晓得老刘这个人是怎么想的哦,好心么也要有个限度,拿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带到家里,一住就是三年,多出一张嘴巴来吃饭么也就算了,谁晓得伊到底是谁,难道还养伊一辈子管嫁妆哦?还不晓得会惹出啥个事体来了
“侬讲轻点呀,人家个事体瞎讲啥个?”边上的老板制止了她,早点铺里的生意也渐渐忙了起来,老板娘也就没有时间再讲下去。
而她早清清楚楚地听完了老板娘全部的话。
然后,再在另一只耳朵里排出去。
三年来,这些偷偷模模的话她早就听习惯了。不错,这本来就是事实,所以也没什么好去怪人家的。
她的确就是来历不明,连公安局也查不出身份,甚至三年前一个人来的时候还忘记了所有的记忆,一问三不知,甚至还有些自闭倾向。是她现在的爸爸,早点铺老板娘口中的烂好人老刘,刘华强在街上遇到了迷惘的刘恬,还把她带到了他的家,不知姓名,便以刘为姓,取名刘恬,一收留,就是三年。
那时的她做噩梦的次数比现在还要更频繁,夜夜都会被满目血se的场景魇住,惊叫着醒过来,汗湿全身,久久才能够恢复平静。
刘华强也曾带这个冠上了自己的姓却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儿去看过医生,希望检查出失忆的真正原因然后治愈,医生说她是在遭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后,为了逃避的主动选择xing失忆,忘记那一切,如果自己不释怀,就永远也不会想起来。可是她也想过,既然曾经的经历那么痛苦,让那时的自己甘愿选择忘记,那她现在又何必再去想起,不是重蹈覆辙吗?倒不如就这样开始一段新生活。
刘恬知道在这个家里,或者说是在这个家的方圆几百米里,在这个地方除了刘华强以外没有一个人是真心欢迎她的。尤其是他的女儿,刘之忻,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难免藏不住话,有不满的地方就会不管不顾的说出来。刘华强也私下多次替刘之忻向她抱歉过,要刘恬多让着她点,就只当她是童言无忌。当然,她的确就是这么做的,全部都给忍了下去。
因为不忍,又还能怎么办呢?
本来就是人在屋檐下,低头是天经地义的,是刘家给了她新生的机会,对于刘家的恩德,她无以为报,对于刘华强他女儿的冷嘲热讽,她也会能躲则躲,能忍则忍。比起活下去,又有什么是不能忍受的呢?
对,她怕死,很怕死,只怕死。
仿佛是从三年前就是这样的,怕死怕到有时连自己都鄙夷,可她就是怕,怕到连见到血都会恐惧殊甚,那些红se的,慢慢流淌的液体会让她想起那个梦,如同毒蛇一般缠绕全身,四肢,胸口,再到脖颈。
所以她也见不得血,有一次刘之忻因为她买的早餐不符心意,因着这个找她不自在,顺手就将那粗瓷白碗砸倒了她身上。本来也没什么的,可是当鲜血热热地在额头上蜿蜒留下,她顿时丧失了一切忍耐与平静,疯子一般大喊大叫,比见鬼还要惊恐,把一家人都吓了个目瞪口呆,连刘之忻也从此知道了这是个禁忌,再怎么也不敢让她见到血。
提着东西已经来到了楼梯口,刘恬熟练地上楼用钥匙开门。刘华强已经起来了,正好从卫生间里出来。她一边换好鞋子走进去,一边用学了三年依旧还是不怎么地道的本地话微笑乖巧地叫了他一声:“爸爸,起来这么早啊
她把买来的东西往餐桌上一放,先是转向去了厨房一看,才发现锅里的粥早已经煮好,刘华强也已经把煤气给关了。
刘华强朝她走过来,饱经风霜的脸让他看上去比真实年纪大了十几岁,两鬓斑白,额上有深深的川字纹,对刘恬他才露出一个不常见的,微浅又木讷的笑,牵动眼角密密的纹路,像是一块枯树皮:“哪里有小恬侬早?帮一家门买早餐都回来了
他说着已经坐到了桌子边,刘恬立刻麻利地去把厨房里的一锅粥端了出来,然后帮他盛好了一碗,连同筷子一起递过去,再把他要配的油条从袋子里拿了出来也放过去。刘华强每天都是最早吃完早餐出门的人,他是一家国营企业里的车间工人,所以上班时间必须要很早,而回来的时间却又很晚,干的都是车间里的脏活累活,勉强支撑着这个家,而她是这个家里多余的负担,虽然待会儿等一家人吃完洗好碗还要到处去打工,但赚的钱也不过一个月上千。深知这一点,所以更必须要好好付出回报。
“侬也坐下来先吃吧,等伊拉两个人还不晓得要等到啥辰光了刘华强说。
刘恬笑了笑答应了,坐下来也帮自己盛了一碗粥。其实刘妈妈和刘之忻也并不是太晚的,刘之忻六点半左右起来,弄好一切后还要去上学,她今年十七,正是一所职高里的学生。刘妈妈叫做孟梅,在街角开了一家“孟梅”小卖部,个体经营,早上虽然可以稍微晚一点,但再晚也不过七点多的样子。只不过和刘华强这样朝九晚五的工作,和她自己夜不成寐的作息时间比起来,就着实晚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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