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到地球 第六十五章探寻

作者 : 吴胜林

()在这个到处都发着香气的地方,季节好像停止了更换的脚步。这种香气,是自然的、清爽的、不夹带任何过量的、浓重的、不均匀的成分。

一切都停止下来,只有心在动,如果心也静止不动,那么,这个世界,真的停止了。心动,才能够带动行动。

阿华与阿夏已经跑了整天了,从住的地方一直往东,一路上一直不停地与各种动物友好地打招呼,时而穿过平缓的丘陵地带,时而从蔚兰色的溪流中穿过。时而在茂密的森林穿行,时而走过白鹤、丹顶鹤聚集的草地和草滩上走过,各种动见到他们,带着好奇的眼光停下漫无目的的跑步,也与他们友善地打招呼。

他们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看看自己所居住的第一甸园有多大,有多美。这个想法,都是在阿夏的催促中实现的。

自阿夏诞生以后,非缠着阿华讲解开天辟地的故事,讲创造生命的故事,讲第一甸园的故事,阿夏听得已经上瘾了,再也离不开这些故事。以至于阿华每天晚上,都要给他们讲上一段,否则,阿夏就不让他休息。

其实,阿华哪里知道那么多呢?讲得多了,渐渐就没有什么可以讲出来了,于是,阿夏就给了阿华一个台阶,“要不,咱们出去看看,看看真实的世界,是不是像造物主所设计的那样?”

阿华对于司空见惯的世界,已经没有什么新鲜感,他只希望守在自己的家门口,有熟悉的邻居,有不时上门来寻找好奇的生命。就懒洋洋地说道,“哪儿都一样,有啥看哩!”

当阿夏把这种想法告诉娘亲,立即得到女娲的支持、鼓励,还愿意在他们行进的路上帮助他们。

受到女娲的鼓励,他们就开始了东征。阿夏一直对于生活,还充满着好奇,她看见什么,都会大惊小叫,甚至对于一甸园本身。

一甸园太大了,他们从居住地一直连走带跑,太阳快落山了,还没有走到尽头,原来想得太简单了,自认为,只要一天下来,就能够走到头,然后,再回去。

这么大!于是,他们放弃原来的打算,干脆走到哪里算哪里,啥时间转完,啥时间再回去。但这种想法,并不影响每天的安排。

他们计划,等到第二天,迎着太阳初升的光芒,再继续前行。

当时,地球还没有月亮环绕在自己周围运行,地球显得那么孤单,天空中,只有星星在闪烁,星星显得格外明亮。天空中,大大小小的星星的一举一动,看着格外清晰。

大地上,如果真的没有月亮的话,也没有什么不舒服地感觉。只是,这天空,不能够长时间盯着看,原来相距不远的星星,也会慢慢靠拢,慢慢地,就靠在了一起。

星星好像很孤独,大家靠近以后,眨巴一下眼睛,算是打个招呼,就又分开了。它们咋会都冷冰冰的,为什么不会一直相拥着?

阿夏追问着阿华,阿华直截了当地说道:“那是星星不会卖弄风骚!”

阿夏知道是说自己的,故意问道:“啥叫卖弄风骚?”

阿华轻轻说道:“卖弄风骚就是浪!”

阿华就用手指头去戳阿华的鼻梁,“浪,有啥不好?难道冷冰冰的就好吗?”

阿华冷冷地说道:“关键是,星星知道,浪也是白浪,不会有结果。”

于是,都不再说话。

阿夏又忍不住问道,“咋会没有结果,那么多小星星,会是谁的孩子?”

“老天爷的!”

“老天爷真拽呀!这么多儿孙!”

“那是老天女乃女乃地功劳!”

“咱们要是有这么多孩子,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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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们沉默的时候方,突然,与他们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从天而降。借着星光看去,只见他浑身长满了羽毛。刚开始,他们还以为是哪个神过来了,但仔细盯着一看,他还长有双脚。可是,神是没有双脚的!难道,是什么怪物?这让阿夏忍不住惊叫起来。

带翅膀的人听到惊叫声,收拢翅膀,向他们走来。夜空中,只见他的羽毛,熠熠生辉。

看到陌生人,阿华站了起来,问道:“大哥何方神圣?深夜至此,不知有何贵干?”

“嘛事也没有,吃饱撑的,就想起来出来转悠转悠!”说起话来,还带着天津方言,说不定将来还会成为天津人的祖先。

“那你吃啥了?恁不知道饥饱?”阿夏问道。

“这尼玛啥都吃,看见啥吃啥。我一直都不知道这胃有多大,于是就试一试。”

“结果咋样?”

“难受!撑啊!撑的快飞不动了!”

“不会这么简单吧?”

“是啊!你们看,那个闪闪发光的东西是什么?”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到一颗闪闪发光的树木。

“这有啥奇怪的,不就是一颗三珠树吗?与普通的松柏树很相似!”

“你们不知道吧!它的叶子却与其它植物不同,它的叶子上边布满了珍珠!”

这种植物的很奇特,根系在设计时只能形成有利于形成珍珠的元素,再通过光合作用与自身的有机合成,它的叶子上边,就长成珍珠,各个珍珠晶莹剔透,比山中挖出的珍珠,更纯洁,夜晚就能放出耀眼的光芒。

说完,他就钻到珍珠树丛中,采摘着一颗颗珍珠来,每摘下一颗,就填到嘴中。

“喂!贪吃的家伙!你不怕把自己的胃撑坏?”

“反正已经难受得不行了,再难受,能够难受到哪里?”

“再吃,你就拉不出来屎尿了!这种食物,可厉害了,吃到肚子里,就吸收体内的水分!”

“那可咋办?”

“你看下边,长着鸀叶的,叫萝卜,用劲拔鸀叶,萝卜就出来了,吃颗萝卜就好了!”

“可是,我弯不下腰!”

阿华就过来给他帮忙。

阿华一边拔萝卜,那人还一边抱怨道,“这尼玛真麻烦!吃完了还得吃!”

此时,女娲也赶来了,她是听到阿夏的惊叫声才过来的。

女娲的到来,不带丝毫的声音,平静地,甚至没有惊动周围的树叶,花草,带着固有的沉着和慈祥,女娲已经来到了他们的身边。

女娲轻轻拂去面部渗出的香汗。

阿华与阿夏看见娘亲来了,兴奋得尖叫起来,在柔软得像地毯般的草地上坐了下来,还带着嗔怪的声音,“两个淘气的家伙,让我辛苦一趟。”

阿夏问起了身边这个长着翅膀的怪人。

女娲说道,“地之所载,**之间,四海之内,照之于日光,经之以星辰,经之以四时,要之以太岁,神灵所生,其物异形,或天或笀,皆各有所得也。”“

啥意思?”

“我所创造的羽民人,都长着长长的脑袋,全身长踀羽毛,脑袋与你们的脑袋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当然,有的还长着白色的头发,红色的眼睛,还有的长着鸟的尖嘴,背上还生长着一对翅膀,也能飞翱,但不能飞得太远,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因为我不能违背造物的根本原则,把所有的技能都集中在一个生命体于一身,为各种生命平等相处提供必要的条件。”

“鸟不鸟的,人不人的!”

“人之初,生命设计并不像现在这么清晰。任何事物,都是过后才有清晰的脉络,那时,我设计羽民人的初衷,我觉得赤身**实在于心不忍,害怕难以适应生存环境,才心里软了一下,增加了羽毛这一功能。他们可是比你们更早来到这个世上的!”

“以前从来就没有见过他们,难道他们只有夜间活动?”

“是啊!羽民人的另一个族群叫做灌头民,他们身上没有羽毛,但背上生有一对翅膀,脸上还长着鸟嘴,他们可以用这鸟嘴捕鱼,啄虫,但他们不能依靠鸟嘴食用,也不能以此为生。鸟嘴只是他们谋生的工具,捉到食物以后,还要经过一个慢慢咀嚼消化的过程。”

“生命设计真有趣!”

“厌火人也是羽民人的一种,与猿猴长得很相似,浑身都是黑色的长毛,他们可以以火炭为食,他们的胃直接能够把炭中的各种元素分解出来,成为被身体利用的物质,这种人最强大的能力在于胃部的高度分解能力,这是是与其它生命体的最大差别,当然,微生物除外。生命体就是这么奇妙,只要你能够把它的器官功能在创造时过分突出来,就能形成有别于其它同类特征。”

“那你为啥不给俺们也弄出两只翅膀?”阿夏追问道。

“功能多,并不一定是好事!俗话讲得好,笨人有笨福!你们看那个羽民人?,就是因为可以飞翔,就看到了常人看不到的食物,养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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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夜色越来越晚了,女娲问道:“没有别的事了?就因为那个羽民人让你们大惊小叫,让我白跑一趟!”

尽管受到了抱怨,二人感到甜蜜蜜的。

虚惊一场,阿华与阿夏,真切地体会到,主,一直就在身边?/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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