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时代是怎么炼成的 第三十章 玩命之徒

作者 : 狂鼎

胡杨岭几百里外,人类的巴蜀平原最西面的城邦——火彬城。レ思路客レ

火彬城地处平原和戈壁滩的交界地带,过了火彬城就是土壤肥沃,人口茂密的巴蜀平原的中心地带,也就是所谓的“中原”。而从火彬城一直往西走,就到了一望无际的戈壁滩和穆哈大沙漠,“中原”人则称广阔无际的大西北为“荒原”。

火彬城其实还有另外一个称号,就相当于绰号一类的东西吧。这个“绰号”叫做流氓之城。

如果说雷蒙城是人类社会中最强大的城池,相当于地球中美国佬的角sè。那么火彬城你就可以把它比拟成中东的各种阿拉伯、各种斯坦。

在这里,杀人只是名义上是犯法的。所有被逼的活不下去的人,都会来到火彬城,卖掉这条命,换一口饱饭吃。

沙漠里最多的是强盗,而在火彬城里,最多的,是玩命之徒,没有打错字,不是亡命之徒,是玩命之徒。

玩自己的命,也玩别人的命。

在这里,有雇佣军,有官军,有贵族,有乞丐,有jì女,甚至有国王。但毋庸置疑的一点就是,在火彬城行走,一定要打起jīng神来,否则路边一个瘦骨嶙峋,泪眼汪汪,可怜兮兮的正在卖火柴的小姑娘,很有可能一刀捅死你,然后改行卖起了人肉。

据说,火彬城的城主,已经在三年的时间里,换了十几茬了。而这一届的城主,名字叫啥没人知道,也没人在乎,根据民间传说:这个城主是一个很牛掰的家伙,几个月前,他一个人从中原进入火彬城,然后花了几千两黄金,雇了一千多人的雇佣军直接杀进了城主府,城主府里那些个烂白菜被这千把来号人切瓜砍菜的削了脑袋,没多久,不但那帮佣兵被他收拾的服服帖帖的做了他的小弟,还没一个月的时间,这小子居然还真的从无到有的,把城主的位置给他娘的做稳了。

能坐上城主没几个人稀奇的,反正火彬城的城主从来都是“轮流”做的。城主这种东西,在火彬城,还不如一个jì女来的实在。真正令人诧异的是,这小子孤身一人,手里有几千两黄金,居然没让手下那帮雇佣兵给杀了,还能把这帮认钱不认人,拿了钱只知道惹灾的畜生雇佣军给驯服了,这本事可就有些厉害了。

话说回来,这几年随着强兽人和半兽种的频频入侵,人类社会战乱不断,雷蒙、白虎这些个大城看不上雇佣兵那点战斗力,请他们还嫌浪费粮食,小城邦又怕这帮孙子搁家里捣蛋,干脆还是不雇佣的好,怕就怕到时候,请神容易送神难。于是乎,呜呼哀哉,雇佣兵实在是快要活不下去,见到钱,两眼泛光是小意思,就连也跟着放光。

太阳慢慢西斜,地平线那头,夕阳只剩下一个脑袋露出来,将荒凉的戈壁滩铺上了一层金sè的光芒。

火彬城那低矮破烂的城墙上,还有两具腐尸悬挂在城楼之上,乌鸦和秃鹫在半空盘旋着,等着时机就飞下来啄一口腐肉。

看的仔细些,这些乌鸦的眼睛居然是红sè的,这些畜生已经吃过很多人肉了,养出了戾气,成了jīng。忽然,一阵马蹄声响,城楼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了一队马队。这批人个个用黑sè头巾裹住了脸,只留下两条缝露出眼睛看路。

来的人大约有七八人,可却足足带了十五匹马,每一匹马上都驮着一个硕大的包裹,马儿走出的蹄印很深,看来这些包裹的分量不轻。

领头一人,浑身裹着黑sè布料,夜晚开始转变风向,冷热交替就有了一阵大风,那黑布被西北风刮得猎猎作响,这人嘴巴被蒙住了,布上还蒙了层沙子,说起话了瓮声瓮气,被风一吹就几乎什么也听不见了。

“妈了巴子,终于到火彬城,连续赶了两天两夜的路,得抓紧时间了!”他的眼睛里充满了血丝,想来已经很久没有睡觉了。只见他一挥手,招呼一声身后的弟兄们说道:“快,我们已经到火彬城了,跟着我进城。”

这人不是易无伤还能是谁?

易无伤带着西西帝国的人马,连续两天两夜不眠不休的赶路,终于穿过了戈壁滩,来到了火彬城下。虽然易无伤和其他所有人都已经非常累了,连续四个晚上没有好好睡过一觉,只找了散碎的时间稍微眯了一下,易无伤的神经几乎已经快要崩溃了。

可现在还不行,易无伤在心里告诫自己,千万、千万不能放松。火彬城才是最危险的地方,现在才是最关键的时刻。

骑着马走进城门,城门内就是一条宽阔的石子路,路的尽头有个偌大的广场,路两旁一直到广场上,都有许许多多的人,就这么坐着、蹲着、躺着、趴着

见到有人进来了,沿路上易无伤遇见的所有人,都静悄悄的围拢过来。这些人有些背上背着双手巨剑,有些挎着硬弓却找不到羽箭,有些腰间别着短刀,拔出来已经满是缺口却依旧被擦的雪亮,有些饿的只能看见一身排骨,走路都打颤,有些则肥的连身上的链甲都要被撑爆了,一根狼牙棒拿在手里,左手换到右手,右手扔到左手

易无伤看见围拢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本就十分烦躁的心情更加难受了,抽出马鞍旁的大马士革刀,寒光一闪,身边一颗人头就搬了家。温热的血液洒在地上,闻见血腥味的乌鸦放弃了腐尸,立刻就飞了过来,看看晚饭有没有着落了。

易无伤忽然暴起杀人,非但没有吓跑这些围拢来的人群,反而引起了一阵嘘声。

“切刀都不会用,杀人都杀不好。”

“刀倒是好刀,就是手法太差。”

“垃圾!会不会用刀啊?”

这些人说归说,可没有一个人上来动手的,倒是有几个上了年纪的人,悄悄的模上来,把手里的兵器扔在地上,表示自己没有敌意,走进了把被易无伤砍死的那人的尸体给拖走了,边走还边嘀咕:“好小子,真他妈沉,嘿嘿,越沉越好,这几天的伙食可算有着落了。”

易无伤带着人马,把拖着东西的马匹保护在中间,刀出鞘,戒备的看着众人,易无伤来过火彬城,他看了眼前方不远,那个宽阔的广场就在前方不到一百米处。

火彬城没有法律,没有规矩,没有约束,只要你有本事活下去,你可以在这里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

可这座古老的城池里,只有一条规矩,虽然经常被人打破,可通常破坏这个规矩的人都死的很惨。这唯一的规矩就是:城门到广场的这条路上,不准杀人。否则,城主府就要活剐了肇事者示众。这也许是城主这种东西,在火彬城唯一的用处了。

易无伤杀了人,而且还是在城门到广场的这条路上杀了人。这么看来,易无伤应该要被活剐了示众了。

易无伤知道规矩,可他还是杀了。

易无伤带着人,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火彬城的广场,就这么坐在马上,也不说话,啥也不做,就这么静悄悄的端坐在马上。

胯下的战马划拉了几下蹄子,喷出一口热气。夜幕完全笼罩了下来,火彬城里燃起了篝火。

四周围拢着看热闹的人群也觉得没什么意思,就慢慢散了。可易无伤知道,此刻盯上他的人少说也得在十位数以上。毕竟自己手下这些马背上驮着的东西太显眼了些,火彬城里可不缺喜欢黑吃黑的家伙。

可易无伤不急,这里是广场,火彬城的规矩虽然没多少人遵守,可面对自己手下这七八个强壮的士兵,锋锐的弯刀,还有十几匹战马,这个规矩就开始变得有些用处了。

他似乎是在等些什么东西,时间悄悄过去,不知不觉过去了两个小时,就连那些隐藏在暗处盯着易无伤的梢的人都打起了啊欠,心里暗暗诅咒:他娘的,你个乌龟王八蛋,不会是带着钱来这儿摆造型的吧?**的混蛋!

易无伤虽然还紧紧的握着刀,但其实他已经快要睡着了,就在他浑浑噩噩的时候,忽然身后的一个民兵推了他一下,易无伤瞬间惊醒。

民兵指了指前方,悄声说道:“易大哥,有人来了!”

易无伤顺着民兵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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