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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了人类居住的异界大陆丛林,植被焕发出从来没有过的生机,树木与灌丛愈发的繁茂,小到细菌生物,大到凶残威猛的兽类,都生机勃勃,特别是在充足的雨露与阳光的滋润条件下,原始的生态系统回归到出现人类和精灵以前的时光。
但,异界大陆丛林的生物们也沿袭了原始的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虽然这些生物为了生存,它们相互间的搏杀,看上去有些血淋淋,但这样的形式足以让异界大陆生态系统更趋完美。因此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异界大陆丛林里没有了人类和精灵,是一种幸运,是一种原始生态的回归与美。
这是人类应该学习与反思的地方。
就在人们最喜欢秋高气爽的时节,然而在这异界大陆丛林中,一片茂密的阔叶林前,让张金光十分的恼火。因为他想追杀的那些敌人,却不见了踪影。
原来那些溃败下来的剌林、苁耳和撩地三个部落的哥布林,在他们首领的带领下,凭着对丛林的熟悉,与灵活,很快消失在这片茂密的阔叶林里。
“大神,大神!我们回去算了!”一起跟来的旺哥部落的哥布林们,见敌人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有的便扯着喉咙在后面叫道。
然而,张金光不知道是追击敌人的执着,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并没有理睬那些哥布林的建议与呼声,反而越跑越起劲,已经完全进入到了个人的思想状态之中。
他此时的确已经进入到狂喜的状态,原来他经过这次战斗,突然间发现自己功力长进如此的大,而欣喜不已!一兴奋起来的他,竟然忘记了前面的危险,不顾自己不熟悉丛林间的地理环境,仍然不顾一切地向前追寻而去。
从这一点证明,在张金光的骨子里仍然流露出对功夫的狂热,哪怕是穿越到了异界大陆丛林只做了一名僵尸。
要说,他这次本来是帮旺哥部落去追敌人的。然而这一追,他又发现自己奔跑的速度竟然超出以前好多,这对于一个还有着人类思维的僵尸来说,能自由自在地奔跑,无异于像获得稀世珍宝般,不由得高兴得跳了起来。
由此看来,张金光虽然穿越到了古老的异界大陆丛林,但他仍然沿袭了人类崇尚自由的天性!尽管是他的这种进步,只接近于一个常人的速度而已。比起他当特种兵时的速度,还差的很远。
而跟着张金光一起追来的那些旺哥部落的哥布林们,虽然灵敏度比起张金光快很多,但由于肢体的短小,张金光跑一步,他们也许要跑上两三步,甚至更多,因此他们仍然落后于张金光的速度了。但他们离自己的部落领地越追越远,却发现已经进入丛林危险地带,都不由得止住了脚步,又再次扯着喉咙,大声制止总是跑在前面的张金光道:
“喂喂!大神,前面危险,我们回去吧!”
张金光好像耳聋了般,全身已经心浸入到自己的喜悦之中:“哈哈!好好好!真好!心血澎湃啊!哈哈……终于有了血色,肢体开始渐渐灵活,肤色逐渐改变,功力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一切……哈哈!好呀,好呀……”
他乐颠颠地想着,恍恍惚惚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前世,回到了他充满阳光的那些岁月……竟然跑起来好似深一脚浅一脚的样子,因而思绪在他的记忆中恍惚!毕竟他还是一个没有完全蜕变成人的僵尸,举止仍然带有僵尸深深的烙印。
旺哥部落的哥布林见张金光如此痴狂,又没有能力阻止他追敌的步伐,他们又感觉已经抵达危险地带的边缘,因此不得不停了下来。特别是没有了哥布林王和巫师在场,他们更加不敢贸然进入危险地带。
熟悉丛林的哥布林们,了解丛林的危险地带,是他们的天性,这是生物种类赖以生存下来最起码的条件。他们嗅到了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危险气息,虽然还不够准确,但他们很明智地做出止步的决定。他们知道,在这丛林中,贸然进入天敌的领地一步,就等于把命白白送给对方,让对方从他们的生命中得到生命的延续。
这样的局面,是每一种生物都不干的,哪怕微不足道的细小生物,都会想尽各种办法把自己掩护躲藏起来,逃避各种敌人的扼杀,更不用说会轻易把自己的生命白白送给天敌来蚕食。
其实对于这些旺哥部落的哥布林来说,把剌林、苁耳和撩地三个部落的哥布林击败,并且追出旺哥部落领地好几公里远了,也已经达到了他们的目的,调头凯旋归队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正因为这样的想法,大部分哥布林开始调头往回走。然而在这异界大陆丛林中,这些众多的哥布林能生存下来,靠的是崇尚力量!甚至于,暴力!
因此,张金光今天的表现,在哥布林的心目中,更加神化了!特别是在旺哥部落中,张金光先前大神的形象在他们的心中闪耀着更加灿烂的光芒。这些跟着张金光一起追来的哥布林,也是如此,佩服他五体投地!哥布林毕竟很多思维跟人类相似,由此而来,他们把张金光神化,就会丧失些理智,特别是其中几个胆子大的,为此而开始有些冲动。他们为了追随大神的光辉,不顾面对危险地带,不但选择留了下来,他们竟然还试着往前跟去。
然而生物本性使然,一阵阵强烈的危险气息再次袭来,本来天性胆小的哥布林,不得不再次审时度势,开始犹豫起来,甚至于有一个哥布林已经停住了脚步,接着另外几个也跟着停了下来,恐惧渐渐写在他们脸上。
不管是哪种动物,一旦恐惧袭上心头,意志力顿时消沉,勇气由此变得细小起来,甚至于会被担心与犹豫所占据,直至被击垮,而不得不给胆小让步,让它牵引自己去寻找最安全的地方。
因此,这几个胆大的哥布林,最终没有跟随张金光的足迹走多远而停止了前进。从而证明,这几个看似比其他哥布林胆大的,深深感受到了丛林深处的危险。
他们灵敏的听觉系统中已经明确发出信号,然而作为僵尸的张金光来说,不但对异界大陆丛林生疏,而且第六感官在这里已经变得迟钝了。况且,他沉浸在自己的喜悦之中,更加无法感知前面的危险。
张金光跑着,蹦着,简直已经忘记了自己往前奔跑的目的,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体悟着来自全身的感受与细小变化。一时间,发觉自己全身热血沸腾,有力无处使的劲头,特别是感觉自己周身起了毛毛汗。由此可见,他的气息已经打通了皮肤表面上所有的毛孔,从而重塑了他的体液循环系统,加快了代谢过程,焕发出新的生命。
突然间,一种熟悉的声音让他停住了脚步。这种声音让他刻骨铭心,但这种刻骨铭心并不是痛苦引起的,而是一种惊喜、渴望、深深的眷恋!又似乎这些词语都没有表达出他当时的心情。总之,这种声音超过了那些哥布林扯着喉咙劝阻他的声音,不然的话,不会这么快就停住了脚步。
他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跑出了那片密密麻麻的阔叶林,眼前却是峡口,前面的山势并不高,就更不用说险要。但少有的岩石结构层在两山之间林立,很奇怪的是,这种坚石并没有钟乳石特性,但靠沟壑两边的岩石山却自然形成像溶洞一样的洞子。不过,比起真正溶洞来要小得多。
张金光刚才听到的那种声音便是从这山谷中传出来的,他侧耳仔细倾听,再次听到了那种声音。虽然隐隐约约传来,但这次,他辨析得十分清楚,不由得为此而激动起来,兴奋之色溢于言表。
“是嗜血猫妖!”他几乎失声惊呼道。
他想不到自己莽莽撞撞追击哥布林之时,却无意中来到了猫妖谷,难怪跟在他后面的旺哥部落的哥布林不敢跟来,毕竟猫妖是他们的天敌。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要不是张金光,旺哥部落的哥布林不知道会死伤多少。
也正因张金光消灭掉了他们天敌的入侵,才博得旺哥部落的尊敬,从而他们相互间有了化敌为友的友谊。
张金光信心百倍地赶往猫妖谷,他要为自己的新生再次获取新鲜血液,希望能从一个僵尸蜕变成一个正常的人。然而,在这异界大陆丛林,真正蜕变成了一个正常人的时候,那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生活呀?
毕竟这是一个充满危险的原始森林,是各种凶猛的野兽与残暴的怪物出没的古老丛林。
“唬……喵!”怪异的声音越来越近,以至于张金光发现了一只血红的猫妖从岩石间飞跃而过。等他再仔细看去之时,顿时被眼前的情景再次惊呆了!
原来,他发现山谷里有一个人类,这个人类长得如此的细皮女敕肉,根本不像一个山里人或者丛林人的模样。很像受过高等教育的,或者是传奇世家出生。
“他是谁?来猫妖谷做什么?竟然有如此大的胆量!难道他不怕猫妖身上的剧毒吗?或者,不怕猫妖吸血?”一连串的问题,迅速在张金光的脑袋中产生,想不到僵尸的思维也如此灵敏起来。
看来,张金光的确进步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