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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审完我的情况后,女检察官就再一次向我说起、要我配合检察院将知道的猛龙帮的一些情况提供给她们。她们要趁这个机会将猛龙帮狠狠打击、彻底铲除、为民除害。希望我立功受奖,向她们提供一些猛龙帮的罪行内幕。
说完后,女检察官问我猛龙帮成立于哪一年?我回答:不知道。
女检察官反问说,你怎么会不知道,你与猛龙帮的帮主王有明关系那么深。
我回答说,王有明组织这个帮时、我在学校读书,他根本没有向我提起过。
女检察官又问我,是否知道一些猛龙帮过去的犯罪行为?
我回答,我与王有明有两年多没有见面了,根本不知道他与帮中的任何事情……
两名女检察官问了很多关于猛龙帮的事情,我都回答不知道。
最后女检察官发脾气了,一拍桌子说、她们想挽救我、给我一个立功的机会。让我好好珍惜、把握这个机会、向她们提供猛龙帮以往犯罪的一些线索,给我记功。我却一问三不知,不配合她们、不向她们靠拢、不给她们提供一点线索,是一种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她们不用我提供猛龙帮的犯罪事实、她们自己也可以调查出来,今天之所以来询问我、完全是考虑挽救我、给我一个自救的机会……
我回答她们,我很想自救、很乐意向她们提供猛龙帮犯罪的事实,可惜的是我只知道王有明以前和我一起、在学校读书的情况,对于他后来到社会上的事一无所知。
女检察官不相信地反复问我,认为我一定知道猛龙帮的一些情况。如果我不知道的话,怎么可能那么巧、我一到王有明那里,只有几分钟、双方就发生斗殴打架、并且死了两个人。当时王有明的情况很危险,是不是王有明事先就约好了我那天到他那里,帮他打架。(因为王有明知道我喜欢运动、有练过拳术,所以特地通知我去帮忙的。)
我回答不是的,在打架斗殴前我与王有明已有两年多没有见面了。只是因为同学的聚会、听同学之间聊起了王有明,并且知道了王有明在东兴市场开店做生意,自己想去见见他、访旧,偶然地碰上了四合会来砸王有明的商店。整个事情纯粹是一个偶然事件。
两位女检察官对我的回答不满意,一直没有提问的年轻女检察官见我如此回答、就引导说,如果我将自己去找王有明、说成是王有明约我去的。最好说成是王有明知道我一定的搏击能力、预谋让我去帮他铲除四合会的话,那么我就成了被王有明利用的人,也是无辜的、是受蒙骗的人,对我减轻处罚将非常有利。
我想了一下,回答:不是这样的、与事实不符。
年轻的女检察官听了我的回答,一下站了起来、凶巴巴地瞪了我一阵后,坐下说了句,不识抬举、不懂珍惜机会、顽固不化,她们想帮我也爱莫能助。
年龄大点的女检察官待年轻的说完后,停了一下、说太年轻了,不急、好好想想,也许是一时忘记了。王有明以前对你说过一些他与猛龙帮的事、回忆一下,提供给我们。
我沉默了好一阵后,年龄大的检察官问我、想起了什么没有?
我头都不抬地摇了摇头、说了句,没有什么。
年轻检察官就说,我们是给过你机会的,不珍惜就只怨你自己了、一切后果自负。将笔录看看、核对有没有错误,如果有错误就提出来、没有的话就签字。
说完后,年轻的女检察官将笔录送下来给我看。
我看完后、交上去说,没有错误。就签了字、按上了手印。
女检察官喊看守所干警接人、送回号里。刘干警就带我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