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犬寻妻旅 抛弃

作者 : 二货乃总攻

余湛把锅洗干净后,切了很长一根过年的时候爸妈从乡下提来的腊香肠。♀这种腊香肠在她们那里算是特产,用棕树熏的,闻起来有股特殊的香味。腊肠被她切成小段洗干净,放进滚水里煮上一段时间,不抹任何东西,切片码在盘子里。她看了一眼客厅里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男人,默默地叹了一口气。

接下来她又弄了一个红烧肘子和糖醋鱼,浇上葱花和她特质的酱料,空气中弥漫着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一颗颗膨胀的分子似乎要钻到人鼻子深处,直达味蕾。她尝了一小块肘子,满意地点点头。

言曜大多数时候是面瘫的,毫无表情的,但是随着这几天他对周围环境的熟悉,渐渐地身上有了一些居家的味道,不过那身黑黑的衣服有些扎眼罢了。他端端正正的坐着,似乎嗅到了厨房里传来的香味,起身迈步走向餐桌。固定的晚饭时间到了。

余湛端上菜和碗筷,递给他一个勺子,匆匆看了一眼他的表情,开始低头夹菜吃饭。

经过大概四天的相处,她知道他对她并没有威胁。只是这么一个活生生的大男人突然提出要和自己同居的要求,而且还是个背景完全陌生,脑袋有些不好使的男人,这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加上她平时和他沟通困难,那天问了半响也硬是没套出他住在哪里,家里都有什么人之类的事情。这让一惯好脾气的余湛也忍不住吐槽。

今天的菜色无疑是丰富的,花花绿绿的颜色,是言曜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这几天,几乎顿顿都是炒小白菜,红烧豆腐,土豆丝之类的。他拿着勺子,舀了一下盘子里的肘子,尝试了几次都没成功把它弄进自己的碗里。余湛抬头看见这一幕,叹了口气,用筷子夹了一大块给他。男人还是没有什么表情,甚至连声“谢谢”都没有,自顾自地大吃起来。

“吃完晚饭我带你出去买件像样的衣服吧,总是穿着这件衣服也不好。”她扒了一口米饭,指了指男人身上的黑衣,材质倒是很特别,就是看起来怪吓人的。那天晚上这件衣服给她的心里暗示是最多的。言曜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衣服,点点头,似乎听懂了,但也不说一句话,埋着头就开始吃饭。

余湛有些心虚,扒拉米饭的速度更加快了。

外面的天气有些冷,前几天下过雨,路倒是干得很快,只是冷硬冷硬的,干巴巴地沾着一些尘屑。她住的地方不是闹市,也不是市中心,是离市中心比较远的三环以外的一条街。这里有很多正在开发的地方,但也不乏有一片片在绿荫包裹下的豪华别墅。

余湛带着言曜走到一家店面不足十平米的小店里的时候,年轻的守店小妹正在打盹。

她看了一圈,言曜规规矩矩地站在旁边,一言不发。事实上,他很多时候都是都是不说话的。

一旁打盹的那个留着直刘海的小妹显然是有些新潮思想的,看装扮也大概是非主流之类的,嘴上涂着粉色唇膏,画着夸张的眼影,头发直直地披着,还挑染了几根。

余湛走到她面前,轻轻用手敲了一下桌子。那女孩扶着头的手一偏,整个脑袋就跌在坚硬的桌子上,发出一阵闷声。

“你他妈没看见我在”她嗔怪地甩了一下脸色,扶着额头,看到是个光顾的客人,脸色也没收敛多少,不过还是站起身耐着性子领着余湛看衣服。♀言曜显然是没什么耐心和满身脂粉气味儿的人共处一室,他过去拉拉余湛的手,示意她赶快离开。

余湛扒拉着衣服,哄着他:“马上就好了,待会儿我回去给你做好吃的。”

女孩显然是看见了旁边站着的俊美男人,眼睛快速放亮,听到余湛说是给他买衣服后,又兴冲冲地取了几件衣服下来。

“这位先生的身材真是好,穿这件衣服肯定很好看!”她兴奋地比划了两下,为着眼前这个男人精致的皮相而有些恍惚。

听着那故意放嗲的声音,余湛月复诽,这男人皮相的影响力丝毫不必女人差。

“不用多挑,我就要一套,上衣和裤子一起买。”余湛看了看外面有些发黑的天色,硬着头皮说道。那女孩瞅瞅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穿着打扮怪异的男人,再听余湛这语气,顿时没了什么兴趣。

“尺寸多少?”她问余湛。

余湛愣了几秒,确实不知道男人的尺寸,于是摇摇头。女孩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扫过男人高大的身材,开口道:“我大概知道了。”

从店里出来的时候,言曜换上了新衣服,看起来终于正常了不少。余湛紧了紧手里的钱包,反而有些愧疚。

天色已经完全转黑,路灯一盏接着一盏地亮起来,晕染起夜晚的神秘感。两人并肩走在宽阔的马路上,看起来很是和谐。路过公交车站的时候,她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脸上的表情有些看不透。

“要不我们去市中心走走?”余湛停下脚步,一瞬不瞬地盯着男人精致的后脑勺。

这是无疑一个好机会。

言曜转身,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于是摇摇头。余湛垮下肩膀,掩饰道:“市中心很好玩的,还有很多好吃的!”

言曜还是摇头。

“我想去市中心了。”

“”

她不知道他听不听得懂自己的话,咬咬牙,大步上前拉住他的手。奇异的触感有些陌生,她的手很冰,却不料他的手更是冷得像冰块一样。言曜皱眉,却没有甩开她。

“车子要来了,我带你去玩!”

不由分说,余湛就坚定地拉着他去路旁等公交车

市中心这会儿已经是很热闹了,毕竟快要过年了,到处张灯结彩,五花缭乱的饰物充斥着大街小巷,店铺也开始各种打折吆喝。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脸上都有着一种很高兴的表情。a市最有特色的就是夜市,这里小吃多,到处都是勾人馋虫的小吃摊。

言曜站在人群中,皱着眉头,似乎有些不适,刚想转身去拉余湛的手,却发现身旁的人不见了踪影。他想起刚才她说的,似乎是要去买什么东西,这才安心地站在一旁等待。

言曜这样外形出众的男人到哪里都是焦点,更何况是人口密度最大的中心广场。几个胆大的女孩儿早就兴冲冲地跑过来询问搭讪。他闻着她们身上刺鼻的脂粉味,连连后退,那几个女孩确实步步紧逼,掩饰不住的兴奋。

“走,开!”倏然,他沉声说道。两个字咬得很是清晰有力。

那几个女孩像是着了魔一般,没过多久就听话地转身离开。言曜这才放松,找了不远处一个石凳坐了下来。

这一边,余湛提着自己的包包,穿过百货商店到另一头,迅速找到了公交站台,心里想着终于是落了一大块石头。

这样也好,他总不能一直不明不白地留在自己那里。虽然这样做有些不道德,甚至有些没有良心,但是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实在是别无选择。她试着出去贴寻人启事之类的东西,半道却被言曜严厉地制止。那是他来后的第二天,像是很敏感地发现了一些东西,他大声说了“不要”之后,似乎有发怒的前兆。余湛模不透他的脾性,只得作废。不过这个念头,倒是深深地扎在了脑海里。

她紧了紧身上的外套,看着远处渐渐驶来的公交车,耐心地等待着。

第三天的时候,太阳出奇地好,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肆意亲吻着隐藏在衣服下的肌肤。

下午,阳光更盛。怡星广场上的一角,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男人,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没有人知道他站了多久,也没人敢上前去询问。良久,大概到了三点半的样子,他迈开步子,大步离开。

余湛今天加班,早上给房东做饭的时候加大了分量,不好意思地道了歉。下午在公司外面一家小店里随意吃了一碗素面,就匆匆赶回去。要过年了,公司里的事务有些繁忙。余湛工作的地方虽然规模不大,但这几年也做得风生水起,办公楼也从两层加到了三层。

回到公司后,余湛扒了一下有些凌乱的头发,开始思索起来。

自从那天她把男人丢在广场,余湛晚上竟然意外地有些失眠。望着天花板,脑袋里却是一幕一幕的狗血片段闪过。她知道是自己的良心在作怪,也试图说服自己。其实这就好比捡了一个脾性怪异的宠物,喂养了几天,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养它,而且事实上也没有办任何手续,于是只得用哄骗的手段把它扔在一个地方,事前为了弥补自己的内疚,做一顿好吃的给它。人类的劣性罢了。

她盯着电脑上密密麻麻的文字,接受着良心的煎熬,越发的不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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