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爷是沈万三 第二十四章 逍遥子

作者 : 沈不惊

“县尊大人!”

一听县尊刘青云要自己再仔细地说说有关防治瘟疫之法,沈富不禁心中暗喜,也立刻明白了刘青云的意图。

沈富自然不会迟疑。能把自己知道的,后世有关灾后防疫的方法,带到这个世界,给这大元朝苦难的人们带来福音,这也是沈富所愿。

“灾后防疫,最重要还在一个防字。”沈富道:“合理的安置灾民,清洁四周的环境,尤其是保持水源的干净,这是头等大事。”

沈富娓娓而谈,把自己后世从电视电脑中所获得的灾后防疫的知识,一条一条地细细说了出来,最后道:“这些知识,都是当年小子所遇的那位道人所说,按他的说法,只要严格实行这些,必能把疫情控制,把灾后对人们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的程度。”

“嗯!”

刘青云一直仔细地听着沈富的述说,有不明白的地方,还会问上几句。直到此刻听完了全部内容,这才点点头道:“这些防疫的手段,看似简单,但细细想来,确实是有道理。”

“万三啊!”

刘青云的目光变得炽烈了起来:“老夫真是好奇,不知你当年所遇的那位道人,究竟是何等的人物,竟然能想出这样灾后防疫之法。不知老夫是不是有这个机缘,可以拜见这位世外高人呢?”

刘青云终于把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

说实在的,他之所以会器重沈富,一开始的时候,有一半原因,就是因为被沈富所说的那个子虚乌有的世外高人给忽悠了。心中存着想通过沈富结交那道人之心。

“嘿嘿!县尊大人,您想拜见那位道人,估计是不可能了。”

沈富脸上的神情变得怪异起来。沈富自己清楚,那个所谓的世外高人,那完全是自己臆想出来的,那里能引见给刘青云这位县尊大老爷。

所以,现在沈富也只有再睁着眼说起瞎话来:“因为,那位道人与小子相遇,相处了大半年后,便离开了。据他说,他一向居无定所,逍遥红尘,悠游九洲。就算是小子,也是无法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不仅如此!”沈富神情中现出了一丝黯然:“当时离开的时候,那位道人曾说过,他已感应到了大限已到,所以准备找一处清净之处,等待化羽。这也是他之所以会遇到小子,愿意与小子相处大半年,并把他所学的一些东西传授给小子的原因。”

“只可惜,小子愚钝,那道人更是学究天人,他老人家所传授的东西,小子学到的只怕不到一成。”

沈富微微叹息,却是给自己所臆想的道人,给出了一个最终的结果。

沈富可不想与刘青云在这道人的事上再纠缠下去,所以只好让道人直接化羽,这样也绝了刘青云的念想,以免被他追问,自己需要用更多的谎言来掩盖。

“哦!竟然是这样!”

刘青云脸上露出了失望之sè,不禁也是一声长叹:“看来,老夫是无缘与那等世外高人相见了。”

“对了!”沉吟半晌,刘青云似是想到了什么:“不知那位世外高人如何称呼?也好让他这防疫之法,如果得到应验后,人们也可记得他。”

“他老人家叫什么,其实小子也不清楚。”沈富想了想,这才道:“小子只知道他自称逍遥子。”

“逍遥子,逍遥子!……”

刘青云喃喃地念了好几遍,显然是在搜索记忆中是否有这样一个人物。但喃喃了几句,却终究是摇了摇头:“世外高人,神龙见首不见尾,我等红尘中人,却是无缘得见,人生憾事也!”

知道了自己所向往的那位世外高人已无相见的可能,刘青云有些意兴索然,向沈富摆摆手:“万三啊!老夫有些累了,你且去吧!”

“哦,对了!”刘青云似是想到了什么:“你回去后,且把那防疫之法好好整理一下,写成文字给老夫。也好让老夫好好参详。”

“好,小子明白了。”

沈富松了口气,心中却是暗叫侥幸。

要知道,如果刘青云现在当场要沈富把这防疫之法写出来,貌似还真是要把沈富给难住。

且不说沈富前世很少使用毛笔写字,最多也就只有在小学上兴趣课的时候,练过一段时间,后来更是早把它还给了老师。

所以,若是真让沈富用毛笔写字,估计写出来的就是蝌蚪字了,那可就是大大地出糗。

不仅如此,最重要的是:如今是元朝,使用的字体乃是繁体字,对于沈富这个从后世穿越来的现代人,早就使用贯了简体字,却让他如何能用繁体字来书写?

因此,真要当场写出来,只怕沈富就得露馅。

不过,有了回去整理的这个时间缓冲,却是给了沈富机会。

从刘青云书房出来,已是午时末,按后世的时间算起来,应该是下午一点左右了。

周正和沈佑等一众人,早已等得脖子都长了。见到沈富悠哉游哉地出来,这才都松了口气。

来县衙的事已了,不但把那四名凶犯押送了过来,而且也得到了县尊的赏赐,沈富更是受县尊器重,要被授予巴特鲁勇士的称号。

不仅如此,原本最担心的与侯家少爷侯飞云的冲突,也在县衙有所了结。

可以说,这次长洲县衙之行,是无比的圆满。周正以及沈佑和周庄来的一众人,个个兴奋异常。

对于他们来说,今天的经历也是平生难得,尤其是能在县衙用膳,更是人人感觉荣耀。这可是今后向别人吹嘘的资本。

时间还不算太晚,好不容易来一趟长洲县城,一众人自然不会错过,却是准备到街上走走,顺便采购一些所需用品。

沈富更是求之不得。

说实在的,沈富对现在自己所处的这个大元朝,还是非常的陌生,就算是自己夺窍的沈万三,他以前也很少出周庄,记忆中偶尔随父亲沈佑来长洲县,也是走马观花,并无什么深刻的印象。

因此,沈富却是要利用这次逛街的机会,好好了解一下如今的大元朝,看看这个世界的风物人情。

更重要的是:沈富自从心中做出决定,要在这个大元朝成为真正的财神,他自然是要对如今的市井风物做深入的了解,以便决定自己今后如何规划,从什么地方着手创业,以积累财富。

长洲县城并不大,一条横亘整个县城的中心大道贯穿整个长洲县。

中心大道两边商铺林立,一副繁荣景象。

走在青石板的街道,眼前是一个个身穿古装的古人,沈富感觉自己象是在做梦,仿佛是走入了一张黑白的老照片,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但是,习惯了后世高楼大厦,人群拥挤的都市,此刻走在这看起来显得有些简陋的县成,感受着古代人那忙碌而平淡的生活,却又让沈富很是新奇,心境也仿佛在这一刻变得宁和平静了起来。

大元朝朝政这几年虽然更替频繁,大都的皇帝如走马灯般轮换,光是惠宗皇帝之前的六年里,就换了六个皇帝,可以说,朝政极度的不稳。

不过,长洲县地处江南的江浙行省,却是远离大都那个是非之地。所以,这些年来,纵然是元朝庭皇室更替频繁,这江南一带,却并没有受太多的影响,每次皇位更替,发生的战乱,尽皆在北方。

因此,长洲县城其实还算是富裕,各行各业,却也是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尤其是商业和手工业,发展更是迅速。

沈富随着众人一路走来,就在街上看到了各种商铺,有出售绵布的布行,买卖丝绸的丝绸行,以及首饰铺,米店,杂货铺,医馆药铺等,林林总总,各sè招牌,让人目不遐接。

酒楼茶肆,也是隔一段路就有几家,甚至在中心大道的一条支路,还有一条手工业作坊聚集的作坊街。铁铺,木器店,竹器,瓷器等店铺,一应俱全。

而这回,沈富也算是真正知道了这个时代钱币的价值。

一两银子相当于是一贯钱,有一千文铜钱,可以买一石米,够一家四口半年的口粮。

一匹绵布,差不多二百文,一文钱的大子,便可以在茶肆摊上好好地喝上一壶茶。

“嘿嘿,看来小爷早上要那只猴子赔偿十几两银子,确实算是狠狠地敲炸了他一回。”

沈富这回是真的后知后觉了,却也是心里偷着乐。

一路观看着街上的风景,更是暗中注意各种商品和货物,沈富心中却在盘算着,自己该从什么方向入手,以便在这个大元朝,开始自己的创业。

沈富可也是从后世的那些网络小说中,看过一些穿越文,貌似人家小说里,弄个什么牙刷肥皂,甚至是弄个皮蛋,也是可以大发特发地。

只是,看了这街上的货物,貌似牙刷已有了,肥皂虽然不象后世那样花样繁多,但可以洗衣的皂角,却也是杂货铺中随处可卖。在一家茶肆歇脚喝茶的时候,也看到了有皮蛋出售。沈富一时倒还真想不出来,自己现在可以经营什么的。

不过,机会总是有的,反正以自己领先这个时代六百多年的见识,那里会找不到一条至富的道路。

正心中沉吟着,这个时候,众人走到了一条横街上。而沈富的神情也陡地变得古怪起来,他终于看到了一处最具这个时代特s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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