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节糊涂官错判糊涂案
华晓理的服装厂从一个小作坊变成了初见规模的大厂。请记住本站的网址:n。郑溪鹃也像一颗服装界冉冉升起的明星,变得十分耀眼。她也逐步融入了身处的这座城市,从一个憨厚的农村姑娘月兑变为一个精明的城市女强人。对城里生活环境,也不再陌生。
一开始,华老板带她一同去参加区里、市里召开的会议,一同参与厂子里的应酬活动、生意谈判。后来,她就可以独当一面,在老板不在或忙时,她代表厂里进行各种交际活动,样样游刃有余。华老板也十分赏识她的能力,厂里只要有她在,他就十分放心。
厂子正在蒸蒸日上,郑溪鹃也正在得心应手之时,突然引来一件不小的麻烦事来。
一天,郑溪鹃正在审查顾莹和肖美服装设计样式时,区法院派人来找她。
法院同志说:“你是郑溪鹃厂长吗?”
溪鹃说:“我是郑溪鹃,你找我有事吗?”
法院同志说:“有家服装公司起诉你们,说是你们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这是《应诉通知的复印件。请你们做好准备后,按时前来应诉。”
郑溪鹃一听给愣住了。怎么会出现一起商标侵权案呢?商标是我处心积虑设计出来的,我们也没有照抄照搬谁家的,我们也看了好多厂家生产的服装,也没有发现和谁家的商标重名,是侵了谁家的权呢?
法院同志说:“你慢慢看吧,我还有事,先回去了。再见。”
溪鹃送走了法院同志。详细阅读起起诉书来。
起诉人为:亚洲服装中心,法人代表、厂长庄羌。
起诉理由是:华晓理服装厂生产的《尔非雅》服装的商标,盗用了亚洲服装中心生产的《爾非亚》服装的商标。
由于华晓理服装厂的严重侵权,造成亚洲服装中心损失严重。要求赔偿损失六千万元。
郑溪鹃一看到要求赔偿损失六千万元,头脑一下晕了。天哪,我们厂刚发展起来,哪里有那么多钱赔偿?这一赔不把我们赔垮了吗!一个小小商标,就会捅下这么大漏子?溪鹃被梗在那里,木呆一般。
顾莹见状,问道:“厂长,是什么事儿,让你这么犯难?”
溪鹃这才如梦方醒,说:“给,你自己看吧。”说着把起诉件递了过去。
顾莹和肖美一看同时大叫起来:“这也太黑心了吧!想置我们于死地。”
郑溪鹃接过起诉书,又细细看了一遍,脸上泛起了笑容,她惊奇地说:“你们快看呀,我们的商标是《尔非雅》,他们的商标是《爾非亚》。三个字中就有两个字不同,而且其含义完全不同。我们的商标含义是‘你非常典雅’,他们的商标没有什么含义,怎么解释也解释不同。怎么能说是我们盗用了他们的商标呢?”
顾莹要过起诉书一看,忙说:“是呀。这哪里是哪里,两个商标截然不同,怎么说是我们侵权呢?”
肖美立即说:“别理他。他们这是讹诈我们,我们不去理会,看他们把我们怎么样。”
三人议论了一番之后,溪鹃带着起诉书去找华老板。
华老板听了她们的意见后,沉思片刻之后说:“你们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但事情远非那么简单。他们既然告你,你们想到的他们怕也想到了。我看还是请个律师,作为我们的代理人,进行应诉,比较稳妥一些。”
郑溪鹃听了华老板的话,感到也对,自己毕竟不是法律专业的,虽然接触了一些法律常识,但差的太远。因此就同意了老板的意见,并答应自己去办理这事。
郑溪鹃离开老板办公室后,心里谋算找哪位律师时,脑海里立即浮现出,她为了同乡周兰兰的事找过的那位诚律师。那人比较正直,也善于帮忙。对,就找他。
郑溪鹃来到那个律师事务所,诚律师一眼就认了出来。忙说:“哦,是小郑呀。快坐,快坐。”
郑溪鹃说:“诚律师,你好!”说着,在诚律师对面坐了下来。
诚律师说:“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莫不又遇到什么麻烦了?”
郑溪鹃就将被起诉的事,详细说了一遍。又将起诉书给诚律师呈上去。说:“我们想聘请你为代理人,打这场官司。”
诚律师详细阅读了起诉书,在一些关键地方细问了一下。随后说:“这个案子有五成取胜把握。我们接了。”
谈完后委托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郑溪鹃告别回厂。
诚律师接了案子后,详细进行了一番调查取证工作。
查清:所谓“亚洲服装公司”是一家港陆合资企业。控股人庄羌,原为大陆的个体户,改革开放后跑到香港做生意。香港生意不好做,又瞄准了大陆市场。在引进外资的潮流中,以港商身份投资大陆一家服装厂。取了一个吓人的名字,叫“亚洲服装中心”。
他的一千万资金,是香港私人的高息借款。打到大陆注册了“中心”,并以此为自有资金,从大陆银行贷款两千万,使这家中心风风光光地运转起来。
香港借款期限已到,他又将一千多万,打回香港,连本带息还了贷款。香港的生意上发生亏损,又从大陆抽调一千多万,打入香港帐上。“亚洲服装中心”便成为一个空壳企业。
再加上经营不善,“亚洲服装中心”很快败落。不到一年,旧日风光已经不复存在。常常发不出工人工资。工人纷纷离去,生产停顿,门可罗雀。庄羌见势溜之大吉,人去楼空。
“中心”在火爆开业时,试销产品用了《爾非亚》的商标。但不久便销声匿迹,和整个“中心”陷入同样命运。
时过三四年的今天,庄羌偶然看几一款流行服装,商标为《尔非雅》,突然眼前一亮,感到发财的机会到了,又潜回大陆。状告华晓理服装厂,侵权商标罪,索赔六千万元。
诚律师了解到以上情况之后,深深感到这是在引进外资中,出现的一种毒瘤,该到了动手术的时候了。现在绝不能让这些投机分子的阴谋再次得逞。
诚律师经过一番认真准备,有了决胜把握,上法庭应诉。
法院开庭了,法官宣布开庭之后,说:“先有原告当事人,陈述起诉理由。”
庄羌说:“我亚洲服装中心,生产的服装商标《爾非亚》,被华晓理服装厂盗用,形成侵权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六千万元。”
法官说:“现有被告代理人,诚律师陈述应诉理由。”
诚律师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庄重地说:“我们不承认原告,指控的侵权理由。”
法官宣布:“法庭辩论开始。”
诚律师首先发言:“法官先生,各位听众:我首先要说明的是,我们两家商标的名称和特征有很大区别。中心商标《爾非亚》和我厂的《尔非雅》,三个字中就有两个字不同;从特征上看,前者采取浅灰色底色上印有烫金字样,下面还有一排英文字母,后者采取黑色底色上印有白色字样,下面一排是拼音字母。二者特征完全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判断两个商标异同,一要看名字,二要看其特征。从这两方面看,两个商标有很大差异,因此,不存在侵权的问题。”说着将两家生产的衣服连同商标作了展示。
旁听席上鼓起一阵掌声。
法官敲敲法槌,说:“请肃静,肃静!”大家静了下来。
原告庄羌站起来进行反驳:“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都属于侵权。我中心商标《爾非亚》和被告商标《尔非雅》,表面上看有两个字不同,实际上‘爾’和‘尔’只是间繁体之分,所以三个字中,就有两个字相同。两个商标读音完全相同。用商标法衡量,实属于侵权。”
法官听了宣布:“原告反驳成立。”旁听者,一下鸦雀无声。
诚律师接着陈述道:“在我的当事人申请注册商标时,商标局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当时没有相同或相似商标注册。所以说,我们商标注册在前,他们注册在后。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在前的注册有效。注册在后的属于侵权。”边说便展示了注册文件。
庄羌说:“我们中心成立在前,自然商标注册在前。”也展示了一份注册文件。
会场一时出现暂时沉寂。
法官说:“双方当事人还有什么意见?”
郑溪鹃举手站起来说:“我有疑义。我厂的商标是我去注册的。注册时,商标局的同志反复查过,看有没有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结果没有相类似的商标,才予以注册。今天突然又出现了类似商标,这说明有两种可能,一是中心的注册文件是假的;二是商标局工作有误。不论那一种情况,都与我们厂无关。因此我们是不负法律责任的。”
旁听席上叫唤起来:“对,那是假的。法院要一查到底。”
法官说:“请肃静!”并说,“此事与本案无关。被告当事人反驳不予采纳。”
会场又沉寂下来。
这时诚律师见自己几次反驳无力,突然又想起一条有力证据。便再次举手发言:“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中心’的商标已有近四年没有使用,因此是无效商标,应予以撤销。”
“还有什么意见?”法官见无人举手了,便宣布:“合议庭进行合议。”
合议庭合议后,法官宣布:“经合议庭合议,此案还有一些疑点,等进一步调查后,择机宣判。现在休庭。”
第四十九节糊涂官错判糊涂案
华晓理的服装厂从一个小作坊变成了初见规模的大厂。郑溪鹃也像一颗服装界冉冉升起的明星,变得十分耀眼。她也逐步融入了身处的这座城市,从一个憨厚的农村姑娘月兑变为一个精明的城市女强人。对城里生活环境,也不再陌生。
一开始,华老板带她一同去参加区里、市里召开的会议,一同参与厂子里的应酬活动、生意谈判。后来,她就可以独当一面,在老板不在或忙时,她代表厂里进行各种交际活动,样样游刃有余。华老板也十分赏识她的能力,厂里只有有她在,他就十分放心。
厂子正在蒸蒸日上,郑溪鹃也正在得心应手之时,突然引来一件不小的麻烦事来。
一天,郑溪鹃正在审查顾莹和肖美服装设计样式时,区法院派人来找她。
法院同志说:“你是郑溪鹃厂长吗?”
溪鹃说:“我是郑溪鹃,你找我有事吗?”
法院同志说:“有家服装公司起诉你们,说是你们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这是《应诉通知的复印件。请你们做好准备后,按时前来应诉。”
郑溪鹃一听给愣住了。怎么会出现一起商标侵权案呢?商标是我处心积虑设计出来的,我们也没有照抄照搬谁家的,我们也看了好多厂家生产的服装,也没有发现和谁家的商标重名,是侵了谁家的权呢?
法院同志说:“你慢慢看吧,我还有事,先回去了。再见。”
溪鹃送走了法院同志。详细阅读起起诉书来。
起诉人为:亚洲服装中心,法人代表、厂长庄羌。
起诉理由是:华晓理服装厂生产的《尔非雅》服装的商标,盗用了亚洲服装中心生产的《爾非亚》服装的商标。
由于华晓理服装厂的严重侵权,造成亚洲服装中心损失严重。要求赔偿损失六千万元。
郑溪鹃一看到要求赔偿损失六千万元,头脑一下晕了。天哪,我们厂刚发展起来,哪里有那么多钱赔偿?这一赔不把我们赔垮了吗!一个小小商标,就会捅下这么大漏子?溪鹃被梗在那里,木呆一般。
顾莹见状,问道:“厂长,是什么事儿,让你这么犯难?”
溪鹃这才如梦方醒,说:“给,你自己看吧。”说着把起诉件递了过去。
顾莹和肖美一看同时大叫起来:“这也太黑心了吧!想置我们于死地。”
郑溪鹃接过起诉书,又细细看了一遍,脸上泛起了笑容,她惊奇地说:“你们快看呀,我们的商标是《尔非雅》,他们的商标是《爾非亚》。三个字中就有两个字不同,而且其含义完全不同。我们的商标含义是‘你非常典雅’,他们的商标没有什么含义,怎么解释也解释不同。怎么能说是我们盗用了他们的商标呢?”
顾莹要过起诉书一看,忙说:“是呀。这哪里是哪里,两个商标截然不同,怎么说是我们侵权呢?”
肖美立即说:“别理他。他们这是讹诈我们,我们不去理会,看他们把我们怎么样。”
三人议论了一番之后,溪鹃带着起诉书去找华老板。
华老板听了她们的意见后,沉思片刻之后说:“你们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但事情远非那么简单。他们既然告你,你们想到的他们怕也想到了。我看还是请个律师,作为我们的代理人,进行应诉,比较稳妥一些。”
郑溪鹃听了华老板的话,感到也对,自己毕竟不是法律专业的,虽然接触了一些法律常识,但差的太远。因此就同意了老板的意见,并答应自己去办理这事。
郑溪鹃离开老板办公室后,心里谋算找哪位律师时,脑海里立即浮现出,她为了同乡周兰兰的事找过的那位诚律师。那人比较正直,也善于帮忙。对,就找他。
郑溪鹃来到那个律师事务所,诚律师一眼就认了出来。忙说:“哦,是小郑呀。快坐,快坐。”
郑溪鹃说:“诚律师,你好!”说着,在诚律师对面坐了下来。
诚律师说:“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莫不又遇到什么麻烦了?”
郑溪鹃就将被起诉的事,详细说了一遍。又将起诉书给诚律师呈上去。说:“我们想聘请你为代理人,打这场官司。”
诚律师详细阅读了起诉书,在一些关键地方细问了一下。随后说:“这个案子有五分取胜把握。我们接了。”
谈完后委托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郑溪鹃告别回厂。
诚律师接了案子后,详细进行了一番调查取证工作。
查清:所谓“亚洲服装公司”是一家港陆合资企业。控股人庄羌,原为大陆的个体户,改革开放后跑到香港做生意。香港生意不好做,又瞄准了大陆市场。在引进外资的潮流中,以港商身份投资大陆一家服装厂。取了一个吓人的名字,叫“亚洲服装中心”。
他的一千万资金,是香港私人的高息借款。打到大陆注册了“中心”,并以此为自有资金,从大陆银行贷款两千万,使这家中心风风光光地运转起来。
香港借款期限已到,他又将一千多万,打回香港,连本带息还了贷款。香港的生意上发生亏损,又从大陆抽调一千多万,打入香港帐上。“亚洲服装中心”便成为一个空壳企业。
再加上经营不善,“亚洲服装中心”很快败落。不到一年,旧日风光已经不复存在。常常发不出工人工资。工人纷纷离去,生产停顿,门可罗雀。庄羌见势溜之大吉,人去楼空。
“中心”在火爆开业时,试销产品用了《爾非亚》的商标。但不久便销声匿迹,和整个“中心”陷入同样命运。
时过三四年的今天,庄羌偶然看几一款流行服装,商标为《尔非雅》,突然眼前一亮,感到发财的机会到了,又潜回大陆。状告华晓理服装厂,侵权商标罪,索赔六千万元。
诚律师了解到以上情况之后,深深感到这是在引进外资中,出现的一种毒瘤,该到了动手术的时候了。现在绝不能让这些投机分子的阴谋再次得逞。
诚律师经过一番认真准备,有了决胜把握,上法庭应诉。
法院开庭了,法官宣布开庭之后,说:“先有原告当事人,陈述起诉理由。”
庄羌说:“我亚洲服装中心,生产的服装商标《爾非亚》,被华晓理服装厂盗用,形成侵权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六千万元。”
法官说:“现有被告代理人,诚律师陈述应诉理由。”
诚律师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庄重地说:“我们不承认原告,指控的侵权理由。”
法官宣布:“法庭辩论开始。”
诚律师首先发言:“法官先生,各位听众:我首先要说明的是,我们两家商标的名称和特征有很大区别。中心商标《爾非亚》和我厂的《尔非雅》,三个字中就有两个字不同;从特征上看,前者采取浅灰色底色上印有烫金字样,下面还有一排英文字母,后者采取黑色底色上印有白色字样,下面一排是拼音字母。二者特征完全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判断两个商标异同,一要看名字,二要看其特征。从这两方面看,两个商标有很大差异,因此,不存在侵权的问题。”说着将两家生产的衣服连同商标作了展示。
旁听席上鼓起一阵掌声。
法官敲敲法槌,说:“请肃静,肃静!”大家静了下来。
原告庄羌站起来进行反驳:“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都属于侵权。我中心商标《爾非亚》和被告商标《尔非雅》,表面上看有两个字不同,实际上‘爾’和‘尔’只是间繁体之分,所以三个字中,就有两个字相同。两个商标读音完全相同。用商标法衡量,实属于侵权。”
法官听了宣布:“原告反驳成立。”旁听者,一下鸦雀无声。
诚律师接着陈述道:“在我的当事人申请注册商标时,商标局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当时没有相同或相似商标注册。所以说,我们商标注册在前,他们注册在后。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在前的注册有效。注册在后的属于侵权。”边说便展示了注册文件。
庄羌说:“我们中心成立在前,自然商标注册在前。”也展示了一份注册文件。
会场一时出现暂时沉寂。
法官说:“双方当事人还有什么意见?”
郑溪鹃举手站起来说:“我有疑义。我厂的商标是我去注册的。注册时,商标局的同志反复查过,看有没有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结果没有相类似的商标,才予以注册。今天突然又出现了类似商标,这说明有两种可能,一是中心的注册文件是假的;二是商标局工作有误。不论那一种情况,都与我们厂无关。因此我们是不负法律责任的。”
旁听席上叫唤起来:“对,那是假的。法院要一查到底。”
法官说:“请肃静!”并说,“此事与本案无关。被告当事人反驳不予采纳。”
会场又沉寂下来。
这时诚律师见自己几次反驳无力,突然又想起一条有力证据。便再次举手发言:“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中心’的商标已有近四年没有使用,因此是无效商标,应予以撤销。”
“还有什么意见?”法官见无人举手了,便宣布:“合议庭进行合议。”
合议庭合议后,法官宣布:“经合议庭合议,此案还有一些疑点,等进一步调查后,择机宣判。现在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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