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黑道有黑道的规矩,入门就要按入门的规矩。况且这几个人都不是一般的马仔,而是从别的帮派投靠过来的堂主一级的人物。三百年前,康熙围少林而焚之,众僧惨遭焚死。幸存者五人逃至高溪庙前,插草为香,结为异姓兄弟,矢志报仇雪恨,反清复明。五人广结英雄义士,聚义红花亭,创设洪门。洪门多次兴兵起义,失败而回,十万洪军为民族壮烈牺牲,然而,洪门此秘密组织却一直流传至今。黑道不分南北,鼻祖都是洪门!”
叶承欢只是点点头,并没多说,因为他懂得什么时候该尊重自己的女人。
他跟着丁香一路来到酒吧门外,然后上了一辆车,在几辆车的保护下,一行人毫无交流的来到四个街区外的一个破旧的楼栋里。
进了那栋楼,上到三层,里面已经布置的十分妥帖,叶承欢只看了一眼,还以为自己到了清朝,心里首先冒出一个想法:这是黑社会入社么?
正当中香案上供“五祖”牌位,祀关帝像,牌位前放盛有果品牲醴的器皿,香炉一座,还有一木斗在桌上,插在五色旗帜和七星刀剑三军司令旗等物,桌前面地上有一只缚好的活鸡。
楼梯入口有两守卫持枪而立,密室内一“先生”身穿红色八卦衣、头扎红巾,高声叫道:“开坛”。
叶承欢差点没笑出声来,黑社会入社居然像跳大神。
可丁香自从进屋后,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严正而淡漠,和刚才判若两人。
紧接着,马上有个年岁不小的老人带人入会场。两个保镖把枪一举,问道:“你可知此处是洪军禁地?警卫森严,不可冒犯。违者,军法无情!”
老人道:“俺是明朝辅驾大先锋,架桥修路第一功,逢山开路逢城破,谁人不识天佑洪!”之后带着那些新入会的年轻人进入会场双膝跪地。
叶承欢看了一眼,最大的也超不过二十岁,染着黄毛,衣衫不整,一看就是街头混混那种,但其中也不乏一两个戴着后镜片的斯文男,一脸书呆子样,傻乎乎的看别人干嘛他就干嘛。
“到来何事?”
“来拜天地会!”
“拜会何事?”
“反清复明!”
“有何为证?”
“有诗为证:反斗穹原盖旧时,清人强占我京基,复回天下尊师顺,明月中兴起义时!”
这时,那些年轻人用双手捧过高香,先前那个老人手里提着条皮鞭,在每个人后背抽一下便问一声:“爱兄弟还是爱黄金?”
“爱兄弟!”“爱兄弟!”“爱兄弟!”“……”
等到他们依次答完,那个老人才收起皮鞭,满面肃穆的道,“现在跟我起誓。第一誓,自入道之后,你父母即是吾父母,你兄弟姊妹即是吾兄弟姊妹,你妻即是吾嫂,子侄即是吾子侄。如果有不遵此例,不念此情,以为背誓,五雷诛灭。”
“第二誓,倘有兄弟父母百年归寿,无银埋葬,必要通知各兄弟,有多帮多,无钱出力,以完其事,如有诈作不知者,五雷诛灭……”
一直念完了三十三个誓愿,老人才恭恭敬敬的给关二哥上香,然后拿起朱砂笔在黄纸上写道:“承天洪运,乙酉年十月初七吉日,我等九人今日跪在关胜帝君前,滴血焚香,仿效当年五祖于高溪庙前插草为香,结为异姓兄弟,我等兄弟,聚首一堂,已拜天为父,地为母,日为兄,月为嫂,我等九兄弟各人同心,心传忠义,乐必同乐,忧亦同忧,虽不同生,死愿同死。既题名于金榜,必尽忠于和联胜,今日金兰结义,终生肝胆相照,忠心义气,发财到尾,若有奸心反骨,有始无终者,神昭其上,鬼阚其旁,三刀六眼,五雷轰顶,报应分明,人神共鉴。”
写完后,他退到神位左侧,手执尖刀将公鸡宰杀,滴血入酒,新丁们也跟着刺破手指,歃血为盟。
然后,老人把黄纸点燃,一边烧着一边朗声道:“有忠有义,富贵荣华;不忠不义,照此莲花!”
啪嚓一声,将碗摔在地上。
从头到尾,丁香一句话没说,只是站在一边,看着一切,甚至都连看叶承欢一眼。
一切结束,马仔们搬过一张古旧的椅子放在大堂正中,请丁香高坐。
丁香毫不客气,径直走了过去,抖起裙摆坐了下去,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诸位,烧过黄纸,斩过鸡头,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烟雨堂的人了。我只说三句话:第一,忠于社团;第二,爱护兄弟;第三,义字当头。今后谁要是违背了这三条,别怪我丁香翻脸不认人!”
“是!永远效忠烟雨堂,效忠丁老大!”一行人一起叩拜道。
一团声浪凭空卷起,叶承欢远远的站在大堂后面,看着高高在上的丁香,忽然有种遥远而模糊的感觉。
他自己都不相信,那个女人就在几分钟前还依偎在自己怀里,好像一只受伤的小猫。他更不相信,那个妖魅的女人此时眼里除了杀气已经别无他物。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有点儿多余,这是一个充斥着各种的世界,金钱欲,食欲,但不管是何种,归根结底都是权力欲。
那些对别人来说遥不可及的东西他都已得到了,可是得到了之后他又感到厌倦,人生何尝不是由无数快乐到痛苦的轮回组成的?
可是要他告诉别人这些,谁又能相信呢?
他趁着仪式还没结束的当儿,悄无声息的退出大堂。
经过酒吧时,小白龙不知又从哪儿冒了出来,只不过这次躲得远远的,嘿嘿一笑:“大哥,时间还早,这就走啊。”
叶承欢的身子似乎动了一下,小白龙眼前一花,那张邪魅的脸便已到了跟前,然后他的不可避免的被揪了一下,这一下更快,也更狠,让他的脸一阵扭曲,差点儿没疼出声来。
他苦着脸,带着哭腔,“大哥,我求你了,给点儿面子,不然以后我还怎么带兄弟啊!”
叶承欢阴冷的道:“面子不是别人给的,是你自己挣过来的!”
他开车走在霓虹交错的路上,虽然路上的人车稀少,但他的车速并不快,就像这个城市此刻的生活节奏一样。
打开收音机听着绵绵的音乐,渐渐放空着自己,经过一个十分僻静的所在时,忽然从旁边的一条胡同里传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救命啊……”
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十分惊悚!
叶承欢下意识的踩住刹车,汽车稳稳的停在路边,隔着车窗往那边看去。
这一带都是老式住宅楼,基本都在六层左右,窄窄的街道两边是一条条幽深的胡同。
刚才那一声叫喊就是从右边的胡同传出来的,原本还亮着的几个住户灯光顿时全都熄灭。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估计人们都自求多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胡同深处依稀透出几丝光线,大致能看到那边有几个人影在晃动,不时传出几声谩骂和踢打。
叶承欢皱了皱眉,他没有助人为乐的爱好,也谈不上什么正义感,更不喜欢干英雄救美那种狗血的事,可明明知道一个女人正在被欺辱,让他掉头离开,他做不到!
把车熄了火,他下了车,径直走进胡同,奔着那几个人影健步而去。
越发近了些,才看清有四个年轻男人正把一个女人按在墙边,有的模,有的亲,有的捂她的嘴,有的撕扯女人的衣服。女人发丝凌乱,遮着整张脸,因此看不清相貌,任凭她怎么反抗也不是四个男人的对手,眼看裤子被扒到膝盖下,露出两条白花花的腿。
一个男人滑了滑舌头,一脸婬邪的道:“穿这么性感的内裤,还给老子装清纯!”
叶承欢一边走过去一边叫了一声:“嘿,能不能算我一个,我也喜欢玩户外!”
几个男人听到声音全都停了下来,阴冷着脸回过身来,打量了一眼,只见来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长相斯文、衣着很上档的男人,他们做贼心虚先是吃了一惊,继而胆子又撞了上来,确定没有其他人之后,他们根本没把叶承欢放在眼里。
“不想死就给我滚,当你什么也没看到。”其中一个男人阴森森的道。
叶承欢不紧不慢的模出一支烟,用手捂着点燃,吸了一口,一边紧了紧黑皮手套一边道:“新闻里说今晚哈雷彗星要经过我们这儿,可是你们打扰我看星星了。”
他们才没功夫领略他的幽默感,互相使个眼色,顿时杀气毕露,手里多了把寒光闪闪的甩刀。
最前面那人发一声喊,扬刀冲了过去,可刚到叶承欢跟前,身子却忽然僵住了。
他的身子挡着,后面三人都没看清怎么回事,脸上闪过丝丝怪异。
“你小子玩什么,怎么还不下手!”其中一人问了一声,可那家伙还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没有一点儿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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