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风云又挺直了腰板,一副老辣的样子看着他:“只要你想,风云会的椅子任你挑。”
谁都听得出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叶承欢当然也不例外,“还是给别人做吧,我太硬,怕给你坐坏了。”
听他这么一说,司马风云也不再勉强,做女婿的话,他怎么都瞧不上叶承欢,不过要是能把他收到风云会效力,司马风云就如虎添翼。
这小子恐怖的战力,敏锐的头脑,都是他眼里的不二之选。
对于这一点,他一直都没放弃过。
可对方偏偏不买他的账,尤其是那小子软硬不吃,风雨不透,就连司马风云这个老江湖都拿他没办法。
他清了清嗓子,话锋一转,对大家朗声道:“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是因为我要有一件重要的事宣布。”
最近一段时间,司马风云对帮会的事渐渐低调,直到今天在八大碗酒楼宣布要下海的消息,就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紧接着马王爷被杀,邱健鸿谈判不成,还有背后一系列扑朔迷离的因素,都让大家对司马风云往后的决定十分在意,于是全都凝神静听。
“我决定,立刻召集风云会所有兄弟,横扫天龙帮!”每个字都像炸弹,在每个人耳边炸响,这话一出口,立刻在人们中间掀起一阵骚动。
“司马先生,这样做是不是太冒风险了,天龙帮的实力一点儿都不弱,我们要是公开去和他硬碰硬的较量,就算赢了也难免会有巨大损失。咱们事先已经商定,我派几个刀手暗杀天龙,然后咱们再把天龙帮一举吞并。”邱健鸿急道。
司马风云淡淡一笑:“健鸿,有时候你太天真了。其实你要去天龙帮谈判之前,我就已经打定主意了。之所以同意你们去,就是为了探探对方的虚实。”
叶承欢猜想得没错,原来司马风云早就盘算好了,让他们去天龙帮谈判,无非是拿他们当烟雾弹,让天龙以为风云会怕了,从而做出错误判断。♀
这条老狐狸做任何事都会算计得清清楚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利、什么没利,一切都在他掌握中。
邱健鸿满头冷汗,显然没想到司马风云的心机会如此可怕,明知道谈判不会成功,明知道让他们这些人去天龙帮,就等于进了龙潭虎穴,居然会拿自己的亲生女儿去做炮灰。
“健鸿,你是不是觉得我太残忍了,明知道是送死,还让你们去天龙帮?”司马风云一眼就看穿了邱健鸿的心思。
邱健鸿怔了怔:“没……没有……”
“我知道你一定会这么想,大家也都会这么想。你们都是我的左膀右臂,我就算再狠毒,也不可能狠毒到这种地步。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知道你们一定会平安回来。”
邱健鸿越听越是心惊,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自己的老大,司马风云远比他想象的要高深得多,可就算他再高深,难道还能未卜先知么?
“我不明白。”
“原因很简单,因为有叶承欢那小子在,就算天塌下来,他也能给你们顶住。”
司马风云很少夸奖一个人,可他对叶承欢的这句夸奖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人们的目光又一次锁定了那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
叶承欢摇着二郎腿,叼着烟卷,神色惫懒的道:“别这么看我,我会骄傲的。”
“天龙不是傻瓜,他既然敢动马王,就一定做好了应对准备,就算派再好的刀手也杀不了他。要想干掉天龙帮,只能硬碰硬。”
“可是……”
司马风云把脸一沉,摆了摆手,打断了邱健鸿的话,“我已经做了决定,谁要是在这个节骨眼敢给我打退堂鼓,一律按帮规处分!”
邱健鸿额角的青筋暴起,急得连连搓手,却也不敢再说什么,他了解司马风云的脾气,他做出的决定,任何人都改变不了。♀
接下来,司马风云开始分兵派将,除了金堂做为风云会留守力量外,其余木堂、水堂、火堂悉数出动精锐力量,其中木堂和水堂分别从南北贯彻,一举冲击天龙帮总坛,火堂则在外围收网,歼灭天龙帮残余力量,除了风云会旗下金木水火四堂外,还有“铁血十三鹰”分别率领的风云会十三个舵的兄弟,他们直接隶属风云会总坛,由司马风云全权掌握,基本上相当于总统的近卫军,是社团最精锐力量。
他们在整个西区严阵以待,随时对各堂发起策应。
黑道火拼不像现代战争,黑社会基本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最关键拼得不是武器,而是人多。
从这一点来看,司马风云的部署无懈可击!
司马风云的整个安排也只有几句话而已,像什么煽动性的话一个字都没说,不过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些事不是靠危机时刻说说就行,而是靠平时的点滴积累。
司马风云早就看透澈了,混社团的无非是两个字:一个是钱,一个是义。
风云会之所以能发展到上千兄弟的规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钱。
燕京流动人口超过千万,这些人当中混不上饭的年轻人大有人在,黑道是高风险职业,为此,司马风云不吝金钱,付出成倍的好处,才吸引了众多人的拥戴。
以司马风云的老谋深算,早就看得很清楚,帮派斗争有时候和国家斗争一样,胜负的最关键因素是金钱。
黑社会打打杀杀、此消彼长几百年为了什么?无非就是为了一个“钱”字。
所以,在参透了这一点之后,他才会听取邱健鸿和丁香的意见,由黑道转投商业,将黑道事业放低,转而投向赚钱方面。
其实,马岳峰只是初来乍到,他的见解未免稚女敕了些,对于这一点,司马风云早有见地,只不过借力打力,随着邱健鸿和丁香的鼓动,推波助澜一下而已。
第二个字就是义,他参透了黑道各帮派的兴衰,从古至今干这行最提倡的就是这个字。
为什么?
因为黑道本就是一个个松散组织,如果没有兄弟情义,早晚金钱会变成毒蛇,反噬社团里从上到下的力量,因此,司马风云深谙其道,给出的价钱永远是燕京第一位的,而且对社团里的每一个人都能做到一视同仁。
徐芳华和丧尸反水事件后,司马风云痛定思痛,回到燕京,对社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顿。
他可以连杀三个堂主,也可以给一个有功的马仔一套价值300万的高级公寓。
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加入风云会,为司马风云效犬马之劳。
“去做事吧。”司马风云一口气安排完毕,整个人也露出几分疲惫,各位堂主领了命令,纷纷下去办事。
老虎厅里只剩下司马风云和邱健鸿几个人。
邱健鸿怎么都觉得这么做不妥,于是壮壮胆子,道:“会长,就算您不愿意听,健鸿也不能不说,还是那句话,天龙帮的实力非同小可,天龙既然敢那么做,事先就一定做了充分准备,双方正面交锋,不知要死多少弟兄,到时候惊动了警方,被匡飞抓到把柄,后果不堪设想啊。”
司马风云闭着眼睛点了点头,缓缓道:“健鸿,你担心得很对,我也早就想到了。不过……我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
的确,在邱健鸿心目中,司马风云之所以在道上能所向披靡,金钱、兄弟、头脑、手段,这些东西该有的他都有,现在听起来,他好像话里有话。
司马风云微微睁开眼,在邱健鸿、司马兄弟、丁香和叶承欢脸上逐一扫过,最后指向窗外虚空,平静的脸上隐含着某种阴森和冷酷。
“你放心吧,一切都在咱们哥们儿的掌握中。现在还不是翻牌的时候,到了节骨眼儿我自然会把谜底告诉你们。我现在要说的是,天龙很快就要完蛋了!”说到最后,他的眼角忽然闪出一道锐利的锋芒……
一夜北风紧,吹得郡王府一间小院里的腊梅沙沙的响。
冬天的燕京,夜晚总是像一个风流的浪子,一头闯进小姐的闺房,来得快,走得却慢。
这个小院不大,却布置得十分雅致,雕花的木格子窗户里,正堂屋的三间精舍仿佛有一灯如豆。
院外隐隐传来一阵好听的高跟鞋声,紧接着吱呀一声,堂屋的木门从里面拉开,叶承欢早已月兑了外套,只穿了件咖啡色的贴身保暖斜倚着门口,拿出一根烟,在手里弹了弹,然后悠然点上,眼睛眯成一条缝,歪着脑袋,向小院门口打量过去。
很快,丁香戴着墨镜,踩着红色高跟鞋、高领毛衣、黑色皮裤,不疾不徐的出现在小院门口,被门口的风一吹,没系扣儿的黑色长风衣和秀发全都飞舞起来,显得异常魅惑!
叶承欢的眼睛亮了,跨出几大步迎了上去,一把抱住了女人的腰,把她的身子举了起来,在原地转了好了个圈,才又把她放下。
丁香笑咪咪的望着男人,用莹润纤白的手指点了点他脑门,“等急了?”
“看到你才知道其实我比自己想象的更想你。”
丁香一阵感动,拿女敕滑的小脸蛋在他的胡子茬上蹭了蹭。
叶承欢一阵心痒,一口便吻住女人温热的小嘴,品尝了好一阵,然后开始在她的脸蛋上、脖子上胡乱的亲着,双手从她的腰际钻进了毛衣里。
“嗯……嗯……”丁香喘着气把男人推开,对着敞开的院门努了努嘴,“你急啊,在院子里就要……”
“院子里怎么了,西北老农都是在山坡上一边放羊一边搞的。”叶承欢邪佞的笑道。
“你穿这么少,别冻坏了。”
“少吗?我还觉得多呢?”说着,叶承欢居然一把扯掉身上的保暖衣,露出古铜色的胸膛,一副要跟谁拼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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