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近黄昏,云彩破处,现出一轮臻于浑圆的朦胧明月,夜色一如既往粘腻浓郁地笼罩大地。
这里是a市的上东区。不同于那些金碧辉煌的林立高楼,这处占地面积不大的休闲会馆显得别具一格。中西合壁式的建筑,精致、典雅,屋顶上装着兽吻,檐下绘着油漆彩画,招牌上“兰香会馆”四个烫金大字熠熠生辉。
在这一间看似无足轻重的会馆门前,却停靠了a市最多的豪华名车。
人和人之间的等级区别,就连上流人群都要细分。
低一等的人进旁边红灯绿酒的闹市区;真正站在塔尖的人才会踏进这里,被训练有素的侍者恭迎。
席琛,无疑是站在金字塔最顶端的人。没有华丽大气的排场,只是低调地穿过大厅,便吸引无数惊艳目光。
“席先生,这边请。”馆长亲自接待,恭敬地俯身替席琛引路。
所有人都用一种几近膜拜的目光目送席琛远去。
“我天~这是谁?能这样被馆长亲自请到二十七斋,我绝对是第一次见!”
“你们刚刚看到他正面没有?帅惨了!这样的男人,光看一眼就让人高.潮!!”
…
兰香会馆即便是在夜晚客流高峰期的时候,都是极为安静高雅的,因为席琛而出现的那一阵小沸腾刚过,人们便惊奇发现会馆门前伫立的一个小小身影。
这样一张青涩面孔让每个看到的人都过目不忘。
同欢单薄的身形裹在宽大的校服里,张慌望着四下。直到手机嘟嘟震动,她才如溺水的人找到救命稻草一般按下接通键。
“——喂、我到了…”
…
阿笙父亲出了车祸,很严重,必须在明晚之前凑够手术费五十万,否则生命就危在旦夕!阿笙这两天为了这件事,几乎没合眼。
她曾经在抛弃母亲的父亲面前发过誓——绝不伸手问他要一分钱,于是今夜,她将自己逼到这里.
湖心小岛上坐落着一间三层阁楼,琉璃瓦,中式屋顶。楼前,垂柳扶疏,楼四周,环绕一圈烟波浩渺的碧水,悬月倒影映在湖心,摇曳生姿。
席琛坐在阁楼的第三层,面前,一蛊温酒。
二十七斋以“博”、“雅”闻名,一年中,能在这里看到二十七中不同景观,因而闻名。这里使人清净,所以每次席琛来到a市必定选择在此落脚。
像席琛这样走到哪都光芒万丈的人,免不了一些人打主意,趁机献宝。就像此时,会馆的公关部经理就借送酒之宜接近。
“像席先生这样情调高雅之人,独自一人喝酒多乏味,不如视野放宽一些?”他语调谄媚,替席琛倒满一杯酒,另,绕到他跟前,用手指了指窗外。
席琛淡笑,转了转手中的琉璃杯,漫不经心抬起头朝窗外望去。
不经意地一瞥,一双小鹿般无辜晶亮的瞳眸却一下撞进他视线!
一叶月牙状木船正由远及近地漂来,船头立着一抹单薄的身影。
同欢抱紧自己双臂,瑟缩着身子,并不清楚自己现在已经成为别人眼中的风景。
青涩、稚女敕,席琛的眼底潋滟出一丝微澜。那双水眸一眨、一眨,像是踩在他心尖,微微地疼。
“——你是什么人?谁允许你进来的?!”正在此时,一阵怒吼生硬闯入!
助理陆修对于这些借花献佛之人,早就见怪不怪,立刻准备轰人:“席先生不需要这种服务!你出”
“等等——”陆修话未说完,席琛就开口止住他。
将眷恋的目光从船头收回,席琛对上面前公关经理,“把她带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