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阿笙,帮我把曾经的顾笙找回来,我很想念她。”
说这话的男人,他的名字叫陆子初,表情一扫之前慵懒淡漠,多了几分轻松柔和,仿佛回到了大学课堂,他站在讲台上,偶尔抬眸看她,笑的轻淡平静,却让目睹者心跳失常。
过去宛如错综纠缠的藤蔓,紧紧的缠绕在一起,覆灭在陆子初云淡风轻的外表之下,盛景职员看的是心动,阿笙和陆子初看的却是沧海桑田。
曾经的顾笙消失了太多年,他等得心如止水,须臾之间,以至于没了脾气。
11月的杭州,夜色初幕,他站在她身旁,手臂搭放在她身后的椅背上,像是把她环抱在了怀里,弯腰同她一起看着她手中的纸牌,忘了六年漫长间隔,眼眸晔兮如华,惊艳缱绻刀。
此刻,他们之间的距离是那么的近,阿笙出牌生疏,陆子初在她耳边不远处叮嘱道:“不急,慢点出。”
他说这话时,脸上表情让人捉模不透,汤总等人想要从他的面部表情中偷窥出纸牌好坏,注定无功恍。
陆子初在商界游走六年,其实每天都在打牌,手中的牌或好或坏,他不能让别人看出丝毫端倪,若是手持烂牌,更要摆出镇定自若的气势,未战就先击垮对方的心理防线,率先退却。
阿笙手中的纸牌很烂,打牌前陆子初虽然没说,但汤总等人都知道,这场纸牌消遣并不能因为阿笙替场出现松懈和退让。
打牌,是否对敌人用心,意味着尊重。
不远处,陈煜靠着吧台静静的看着陆子初,他跟随陆子初多年,顾笙回来之前,说句大不敬的话,陆子初简直是一位面瘫上司,那张太过帅气的脸庞几乎从未有过起伏变化,哪怕商界对敌获取胜利,仅仅是微扬唇角,大喜大悲注定和陆子初绝缘。
他有一颗看似无坚不摧的心,只可叹那颗心心如止水了太久,太久
美国到T市,T市到杭州,陆子初强忍身体疲惫,隐忍感情,悄无声息的给爱情增加着砝码,却不激进,一直站在几步之外,静静的等待着。因为他知道,那个位置对于顾笙来说,不会引起恐慌和排斥,是最安全的距离。
陆子初成功了,他在金融界是个成功的商人,在爱情上,先是欲擒故纵,退后一小步,让出空间给顾笙,让她在选择接纳的时间里可以自由呼吸。
爱,不该是沉重的,多么美好的字眼,若是温情以待,必会在某一天的某个时刻里渗入顾笙的心。
陈煜一通电话,原是试探,但顾笙终究还是来了,陆子初是欣喜的,她的出现宣示了她在乎他,但他没有被喜悦击垮,这个男人已经习惯用平淡的微笑掩饰内心的波涛汹涌。
前方传来叫好声,一道女子声音欢喜响起:“太好了,又赢了。”
陈煜侧眸望去,那人他有印象,章小贝。简单,幼稚,笑声没心没肺。开始理解陆子初为什么放任这样的人出现在顾笙周围了,因为笨的傻气,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对顾笙构不成伤害和威胁。
垂眸看了看腕表时间,晚餐时间到了,放下手中的杯子,陈煜迈步朝牌桌走去。
阿笙没想到自己会赢,屡次都是烂牌,但她却在众人视线里沉了性子,以攻为守,出牌凌人,寻觅最佳时机。
盛景几位老总都是牌场高手,几局下来胜少败多,看着阿笙的眼神有些不一样了,就这牌技,还说自己不会?盛景职员很谦虚。
离席吃饭,陆子初扶她起身,阿笙抬眸看他,都是寡言的人,却可以透过眼睛读出那些藏匿已久的千言万语。
他把所有的话语全都花费在了晚餐里,那么突然,却又那么顺理成章。
服务员端着餐盘,有条不紊的摆放着晚餐食物,开放式餐厅,里里外外坐满了人,公司聚餐氛围很好,能看见彼此,自是很热闹。
虽说陆子初精神不太好,但应对自如,别人是看不出异常的,坐在席位上,拿了托盘中放置的热毛巾,眼尖的人看到了,也没往心里去,不就是擦手吗?但再抬眸望去,却都傻了眼。
那毛巾最先温情厚待的人不是陆子初本人,而是被他拉到身旁就坐的顾笙,再看顾笙,垂眸看着,长长的睫毛慵懒栖息,似是习惯了。
有人张着嘴,难以置信的看着陆子初和顾笙,很快就有副总坐不住了,笑眯眯的问道:“陆先生,您和顾小姐认识很久了吗?”
阿笙抿唇,和陆子初在一起,似乎就连身份也在发生着改变,从顾笙到顾小姐,下一步她已经不确定他们会叫她什么了。
副总这么一问,很多职员下意识缓了缓手头动作,那么静,无疑好奇心憋了已久,想要迫切知道前因后果的人不在少数。
阿笙侧眸看向陆子初,他正在擦手,面上无波,就在副总忐忑不安,疑心自己说错话的时候,他终于放下毛巾,先是抬眸看了一眼副总等人,然后靠在椅背里,手指轻敲着椅子扶手。
过了好一会儿,他
tang才看着顾笙,眼里含笑:“接近十年了吧!”
餐厅里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讶叹意外声,刚才还不敢光明正大把目光投射过来的职员,这下子全都把视线凝聚在了陆子初和顾笙身上。
十年?怎能不震惊?
汤总惊了好几秒,这才迟疑道:“您和顾小姐一直都在一起吗?”他还以为顾笙是新欢,但
陆子初说:“她是我初恋。”
又是一枚空降炸弹,炸的人头脑发懵,章小贝刚吃了一个丸子,于是那丸子从她开启的唇瓣间耀武扬威的滚落而出,砸在桌上,声音不大,但弹性很好,弹到地上后,一路滚啊滚,一直滚到了隔壁餐桌的桌腿一侧。
众人静待陆子初开口,男子声音低沉暗哑,内敛稳重:“她18岁那年,我就认识了她。顾笙大学两年本科毕业,一年半时间就拿到了硕士学位。她是老师和学生眼里公认的天才型学生,但对我来说却不是一个好恋人。”
阿笙手心里冒出了一层薄汗。
陆子初说:“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不喜欢粘着我,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如果我想见到她,最好先去图书馆找她,如果她没在图书馆里,那么她一定在各个教室里旁听感兴趣的课程。但她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喜欢耍小聪明逃课,但却控制逃课标准,每次考试都能名利前茅,让教授们又气又恨。我和她多日未见,再相见,她不会喜出望外的扑上来抱着我,只会站在原地默默的笑,是个能够在人前很好控制情绪的人。生活上,她看似冷静,其实偶尔会犯小迷糊,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我送给她的珠宝首饰,她从来没有佩戴过,偏爱花草,煮茶和看书,是个很安静的人,但谁让我喜欢她呢?”
他好几秒没说话,再出口,话锋一转,缓缓说道:“她和她女乃女乃在一起生活多年,所以身上有着老人的从容和淡薄,偶尔暮色太重。比其他孩子早熟,想事情比同龄孩子深远细致。我生病的时候,她会握着我的手,握上一整夜;下班回家,第一眼看到的那个人总是她,话不多,摆上餐桌的菜都是我平常惯吃的;年轻时我过生日,她用小提琴给我拉了一首《卡农》,经年不忘;她曾经用奖学金给我买了一件白衬衫,从此以后被我放在了衣柜里,怕穿的太勤,会穿坏;她吃海鲜过敏,怕我担心,她会一个人悄悄躲起来后来她去了美国,我每次开车想起她会笑,但笑着笑着又会觉得很难过。”
阿笙手尖麻痹,似乎就连呼吸也成了奢侈品,耳边响起他轻淡却清晰的沙哑声,他说:“我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宝,但在她眼里,我只是陆子初,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情事迟钝,是我追的她。”
在此起彼伏的嘈杂声中,陆子初笑容宠溺:“这孩子不好追,我追了很久,她才同意跟我交往,那一刻我很高兴。”
阿笙眼眶湿了,他说这些,是想最大程度的保护她她懂。
很多人都有同一种感受,似乎血液冻僵了,万万没想到会从陆子初口中听到这些话。淡淡的叙述,却让之前道尽阿笙坏话,暗自月复诽顾笙是秦芸替身的人震惊尴尬不已。
众人目瞪口呆,一致看着陆子初和顾笙,以为之前所听皆是幻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