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炎见过枪势最磅礴的人是莫轻敌,见过剑势最惊险的人是千叶兵部。
今天他见到了拳势最火爆的人。
一通百通,每一种兵器用到了极致所能够发挥出来的杀伤力是同样巨大的。
譬如一只手枪和一台大炮——当然,这只是说说而已。
这种说法只局限于冷兵器。譬如古龙小说里面的人物,是小李飞刀的刀快还是西门吹雪的剑快?这样的问题一定让人抓破脑袋吧。
轰——
暴风拳名符其实,形如飓风,隐隐带有雷鸣。
拳风将周围的冷空气和雪花碎片吸收进去,那个弧形的巨大风阵外围便结了一层冰霜。
疾如闪电,以摧枯拉朽之姿卷向方炎。
方炎还没来得及摆出化解招式,就已经被飓风轰飞出去。
方炎的身体腾空而起,倒飞出去。
砰!
他的双脚落地,那股飓风还没有完全消散,推着他持续向后挪动。
嗤——
方炎脚下的皮鞋鞋底踩在冰雪上面,深深的镶进了路面。
鞋底和路面进行摩擦,发出嗤拉拉的声响。
方炎施展千斤坠压住自己的退势,这才重新站稳了脚跟。
脚板火辣辣的生痛,但是一股股冰凉的触感又向那疼痛处侵袭。
方炎这才发现自己的鞋底已经完全磨穿,他的脚板就那么光溜溜的站在石子路上面。
金东海看到方炎没有被击倒,不急反笑,大声喊道:“痛快。二十年来,你是唯一一个能够接下我暴风拳的年轻人——再吃我一拳试试。”
金东海说话的时候,他的身体再一次握拳朝着方炎冲了过来。
右手单手握拳,直来直往的向着方炎砸来。
他的右手手臂无端的粗壮了一大截,露在外面的拳头呈现赤红色,衬衣衣袖的纽扣爆裂出去,拳头挟带着嘶啦啦的响声,就像是快要燃烧着一般。
这是离火拳,霸气酣畅的一拳。
如果说暴风拳里面还有阴柔和湿润的一面,那么离火拳就是至刚至阳的代表。
有来无往,有去无回。
拳头如火焰,意图将一切障碍焚化成灰。
这一次,方炎当真对南方拳王金东海敬重起来了。
不是敬重他的人品,而是敬重他的技艺。
一个人能够将一种拳法练习到颠峰,方炎可以理解。因为他觉得自己就是那种人。
但是,能够将两种截然相反的拳法都练习到巅峰,这就不仅仅是天赋可以做到的。
敬重,不代表喜欢。
方炎的双脚叉开,施展出传自老酒鬼的醉鹤乘风脚法。
醉鹤乘风挪步随意,缥缈无形。很容易麻痹对手,让对方难以寻找到自己的真身。
方炎的身体微躬,双腿摇摇晃晃,左腾右挪,就像是喝醉了酒的一只仙鹤。
金东海距离越近,方炎就摇晃的越厉害。
最后方炎的真身已经不见,留在金东海眼里的是无数道残影。
既然什么都看不到,那就索性不见。
金东海干脆的闭上了眼睛,用自己的知觉去感觉方炎的存在。对于一名高明的武者而言,知觉比眼睛更加的可靠。
轰——
他一拳砸了出去。
他的心中窃喜,感觉到了前面的空气阻力加大。
那是即将击中物体的实在感,不是一拳击空给人空落落的遗憾。
他前冲的脚步加快,想让自己那燃烧着的拳头狠狠地刺穿方炎的身体。
他喜欢物体燃烧的感觉。因为那燃烧是因为自己而起。
英雄少年,战天斗地。
而他南方拳王金东海,就喜欢扼杀别人口口相传的奇迹。
哄——
拳头推出。就连周围的天色都被他的拳头给映红。
感觉不对。
一实一虚,前实后虚。
刚刚明明已经触碰到了方炎的真身,为什么拳头却落空了呢?
“白痴。”方炎冰冷的声音传了过来。他的身体避开了一步。“你中计了。”
刚才那一步说起来容易,其实非常的困难。先用难度系数极高的醉鹤乘风来迷惑金东海,让他难以捕捉到本体。致使他心气虚浮,信心锐减。
再用真体诱其出拳,拳至一半难以收回时,突然以神乎其技的太极之心去提高自己的速度,在拳头碰撞身体前的一刹那离开。
这两种绝学会之极少,而太极之心更是凤毛麟角。
道起来沧海桑田,实际上不过一刹那间。甚至只有零点几秒的时间。
他的身体避开那已经变成火红色的拳头,方氏梅花步横挪一步,一拳拍在金东海的后背心口。
噗——
金东海前冲的速度再次加速,嘴巴里面吐出一口鲜血。
过刚易折,他的身体原本就已经变成了一团炉火。方炎一巴掌拍出,将自己的劲气强行灌注进他暴躁的身体里面,让他气血紊乱,狂暴加剧。自然火气攻心,催出血水。
金东海终于感觉到了危险。
他没有低估过自己的对手,从来都没有。
在他看到方炎在汽车即将落坑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既然能够以雷霆手段解决掉那些包围他的黑衣人,他更是将这个年轻人视为自己同等级别的对手。
可是,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那个年轻人表现的要远远胜过自己的预估。
他一直以为,胜利应该在自己那一方。现在,他惊慌了。
乘他病,要他命。
方炎的身体连续旋转,像是一股龙卷风似的追在金东海的身后,然后一掌又一掌的拍在金东海的后心。
金东海的劲气即刚且阳,方炎也同样用凶险火烈的劲气去攻击。
两股劲气在金东海的身体里面缠绕硬拼,火火不相融。金东海感觉自己的五腑六腑都快要烧化掉,只能一口又一口的喷出鲜血。
金东海身体重伤,仍然拼命的向前奔跑。他知道,只要自己跑慢一步就会被那个狠毒的家伙拍死。
方炎的脚尖点地,身体像是大鹏展翅一般的高高跃起,然后一拳轰在金东海的后脑勺上面。
砰——
有物体爆裂的声音传来!
方炎的身体飞窜而去,来不及回头看上一眼。
没有什么比救他的父亲更重要,包括报复——
自古忠义不能两全。
对黑袍人来说,他要面对的选择比忠义更加难以选择。
他是蛇君,也是蛇奴,是忠于自己的主人还是忠于自己的感情,这确实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
主人握着他的蛇之眼,如果他敢忤逆主人的命令,那么主人就可以轻易将他杀死。
而徒弟——这是自己记忆里面最深刻也是最难以忘记的东西。他大脑里面的画面不停的刷新消散,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值得他去回味。但是,偏偏那两个小人骑在门坎上等他回去的画面让人难以忘怀。
黑袍人眼神怜悯的看着现任蛇君,说道:“既然已经做好了准备,那就把你最好的一面展示出来——蛇君不应该有任何仁慈之心。”
现任蛇君满脸鲜血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看着站在眼前的黑袍人,对着黑袍人鞠躬之后,从口袋里模出一支磨得发黄的竹笛。
竹笛里面发出一种悠长又繁琐的声音,那种奇怪的音调无限重复,听起来让人昏昏欲睡。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寒风又生,冬雪再起。
白色的雪地里面响起沙沙的响声,无数只动物从白雪里面探出头来。
那些尾巴摇晃起来啪啪作响的响尾蛇,那些全身都是火红色的蝎子,那种看起来一米多长长着无数只大脚的蜈蚣,还有密密麻麻的绿皮蛤蟆和星斑癞蛤蟆——
它们成群结队的出行,浩浩荡荡的推进,目标正是孤立地站在哪里的黑袍人。
“百毒大阵?”黑袍人脸上带着欣慰的笑意,说道:“你比我想象的还要优秀一些。很好,这才是我的好徒弟。”
竹笛的音调发生了微秒的变化,那些被唤醒起来的毒物眼睛变得血红起来,开始向黑袍人发起了攻击。
在第一条毒蛇即将咬到自己时,黑袍人毅然朝着现任蛇君冲了过去。
一只只长蛇被甩出,一只只毒蛙被捏爆,一条条蜈蚣被踩断。
黑袍人双手齐飞,不停的将一些红色或者黑色的药沫挥洒出去。
他的黑袍不停的扬起,每一次抖动那些靠近的毒物都会调头逃跑。然后在音乐的催动下再次靠近冲锋。
一拨拨倒地,又一批批的爬起来继续向前。
百毒大阵,生人勿近。
一朝入阵,不死不休。
哗——
一道强光打了过来。
那是一辆汽车从远处开了过来,汽车用的是远光灯,灯光将战斗的这一块地方照的亮如昼日。
吹着竹笛循环后退的现任蛇君,正在向前追逐奔走的黑袍人,还有那一地丑陋的生物——
哐当!
车门推开,一身白衣的年轻男人站在灯光耀眼处,他的整个人便变得高大俊美,神光闪烁起来。
白衣男人冷眼盯着面前发生的这一幕,怒声喝道:“燕子坞神圣之地,也是你们这些恶毒小丑来放肆撒野的地方?”
(PS:感谢小时候贼爱看兄的万赏,感谢死亡的探戈V4土豪的万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