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颜一笑,问道:“你何时回来的?东西可都买齐了?”
他怔了一下,随即笑道:“早回来了,看你累的睡着了,没吵你。好了,现在醒了,做饭去吧,我可是等着你的拿手好菜呢。”
我拍着胸脯打着保票:“没问题,虽然都是家常小菜,但保证清爽可口。不过你得先帮我把灶间火烧起来,那个我不大会弄。”
闻言,他去起火,我先淘了米,在副灶上蒸了,再去洗菜,配料。
记得小时候,女乃女乃做饭,我经常在旁边看,大了就帮把手。再后来,独自在外漂泊,自己开火,照着女乃女乃的做法,菜是越做越好,许多同事有事没事都爱来蹭饭,所以手艺我是绝对自信的。
没一会,四菜一汤便端了出来。菜是家常小菜,汤是西湖肉羹,色香味俱全,看得卫七是顾不上说话,风卷残云般一扫而光。幸亏我有心理准备,事先在碗里扒了些菜,否则这会,只怕要吃白饭了。
喝完最后一口汤,他才满意的放下碗筷,讨打的夸我:
“恩,寻常菜色也能做成这样,的确称得上手艺精深,看来你也不是一无用处的笨蛋。”
今天累坏了,懒得和他计较,只埋吃饭。
却又听他低叹一声,幽幽说道:
“本以为,今生再也吃不到这样的菜了,没想到,你做的菜,很像我母……母亲做的,今天,谢谢你了,又让我感受一次母……母亲在身边的感觉。”
只见他神色幽暗的看向窗外,黯然的眼神透过这黑漆漆的院子,仿佛落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呃,好像有些伤感,于是把碗使劲往桌上一放,狠瞪他一眼,佯怒道:
“我有那么老吗?再敢说我老,小心我扁你!”
说着,也学他扬了扬拳头,他却哈哈的笑了起来,我才算放下心来,吩咐他洗碗去,他自是不肯。于是我威胁他,若不肯洗碗,今后别想再吃到我做的菜,他这才乖乖的去了。
拿着烛台,走进一间刚打扫过的厢房,趴在床上再也不想动弹。
微弱的烛光轻轻摇晃,衬得破旧的房间有些阴森。四周一片寂静,烛火间或出一声噼啪的声音,惊得我没了睡意。这漆黑的院子,怕是许久未来过人了,我独自一人住在这间屋内,竟有些惧意。风声呜呜作响,我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越想越怕,最终,咬了牙抱起了被子,硬着脸皮敲开了隔壁卫七的门。
听着我的解释,他又惊又恼又脸红的看着我,断然拒绝:
“夜深人静,孤男寡女的,什么理由也不能同处一室!”
我哪肯听他的,一下窜到他床上,耍赖的说:
“你现在就把我当成你哥,兄弟俩睡一张床也没什么,想那么多做什么?”
说实话,我一直当自己仍是三十岁的人,哪会把这小屁孩看到眼里,所以不管他如何说,我就是赖在这里,怎样也不肯单独呆在一个房间。
他见我如此耍赖,实在没法,就坐在椅子上,死活不肯上床和我同塌而眠。
我也懒得管他,只戏谑道:
“我都不怕,你还怕什么?放心,我对年纪比我小的人没一点兴趣,这辈子也绝对看不上你。你想那么多,不是想赖上我吧?”
说完便闭上眼睛,准备梦周公。却觉身侧床榻一沉,他已躺了上来,只是小心翼翼的用被子横在我俩中间。
我不觉好笑,这小屁孩,咋恁早熟?随后便沉沉睡去。
翌日一早醒来,卫七已不见踪影,他的被子整整齐齐的叠放在床那头。我大大伸了个懒腰,这才现桌上竟放着一套浅绿女装,还有银色带,一个玉簪,一把角梳。哇,天下红雨了,有这等好事?
爱不释手的模着光滑的衣料,又看看翠绿亮的玉簪,心里对这小鬼的好感直线上升。没想到,这小鬼年纪不大,挑衣服的眼光还真不错,这颜色,是我最喜爱的颜色。
研究了半天,终于穿到了身上。我兴奋的展开双臂,旋转着身子,青丝飞扬,裙裾飘舞,只见一抹浅绿上几点桃红似飞欲飞,说不出的飘逸灵动。
正陶醉着,眼角余光瞥见卫七正斜倚着门,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面上一红,停下脚步,有点不好意思的问他:
“你什么时候买的,要不少钱吧?”
他随意的说道:
“昨天买菜的时候,看见一家衣铺转租,所有衣饰都贱价出售,就随手替你带了一件回来。”
一听才放下心来,只要不贵就好,随后又美美的转了个圈,臭美的问道:
“怎样,老姐换套女装穿上,是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美丽非凡,好似天仙下凡?”
扑哧一下,他笑的身子前倾,咳了起来,好一会才慢慢平静下来,一边慢慢后退,一边笑着说道:
“是,的确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美丽非凡,好似天仙下凡,如果,不看脸的话。”
说完人影一闪,已到院中,又大笑了起来。
气死我了,随手拿起桌上的角梳,用力朝他扔去,他一手接过,笑道:
“怎么,恼羞成怒,连也不梳了,打算做个女疯子吗?”
我尴尬的看了看他手中的梳子,又看了看披散的秀,支支唔唔的说:
“我,我,我不会梳头。?”
“什么?你不会梳头?”
那卫七惊得眼珠都快掉了下来,直直的看着我,面色变了几变,然后手扶着额头,申吟道:
“天呀,这叫什么事?你明明歪理一大堆,却不记得以前的事,明明做得一手好菜,却连头都不会梳,我怎么就招惹住你这样的怪人?”
我两眼期待的看着他:“要不,你替我梳?”
他看着我,两手乱摇,怪叫道:“别找我,我更不会!”
说完,把角梳往我怀里一扔就窜了。
我只好用银丝带把头随意一绑,就去灶间摆弄早饭。
吃过早饭,卫七实在看不下去,就拿了角梳,来替我梳头,我自是巴不得,忙配合的坐好。
“哎呦,你轻点!”我龇着牙叫道。
“谁让你来回动,活该!”
“废话!你把我头皮都扯疼了,不动能行吗?”
摆弄半天,终于好了,我吁了口气,忙跑到水缸前,左看右看,恩,还算差强人意。
歪头挑眉的对他笑道:
“梳的还不错嘛,老实交代,你给几个女孩子梳过?”
“你是头一个。”
“不信,头一次梳,能梳这么好?”
我怀疑的看着他,他却白了我一眼,说:
“我天天看我母……母亲梳头,怎么着也会梳了。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笨?”
我无话可说,谁让我不会梳头呢。虽然这不是我的错,可我总不能告诉他,我是来自异世的一缕幽魂,那估计他会蹦起来先踹我一脚,说我脑子彻底坏掉了,然后再使劲的敲打我的头,说这样也许能把我的失忆症给治好。为了我的安全着想,打死我也不说。
日子就这样简单而略带温馨的过去了。今天已是在这里的第十天,我胸口的伤已完全好了,额头上只留下极淡一层浅红的痕迹,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晚饭过后,卫七看了看我,又想了许久才说:
“明天,我们也该上路了。”
我一怔,上路?呃,记得他好像说过,等我伤好了,就带我去找名医,治我的失忆症。
说实话,我是一点也不想离开这里。这里虽然简陋,但是却环境幽静,舒适安宁,可以随心所欲的生活,而不必东想西算。可是,我要怎么对他说?
正愣,突然听到一阵阴测测的笑声,阴森的话语随即传入耳中。
“不用等明天了,老子今晚就送你们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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