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冷酷小弟 第二十一章 契约

作者 : 漫天花雨

()我一惊,才现不知不觉中蹦出现代的词语。心中一急,胡乱瞎掰道:

“俗语说道,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酒就是粮食中的精髓,酒精酒精,自然就是酒中之精髓,把这精髓中的精髓抹到人的身上,自然是好处多多。至于这挥嘛,举个例子说,刚才拿湿布擦拭我弟弟的身体,是用来降低体温的,可是水干的比较慢,这酒干的就快多了,说的就是这道理。”

说完,第三遍擦拭已完成,我也不知是累的,还是刚才口误给吓得,竟是满头大汗。药已微温,那吴大夫拿起汤匙,掰开卫七的嘴巴,便喂了下去,随即统统又全都流了出来,又如此反复几次,药竟是丝毫未进。我看不是办法,便推开那吴大夫,用起了穿越同志最流行最管用的一招。

含了一口药,真苦,掰开卫七的嘴,便覆了上去,那小说中的情节还真不假,只听两道强烈的抽气声,老李叹道:

“路姑娘对令弟还真是特别……”

待卫七口中的药咽了下去,我扭头使劲瞪了他一眼,老李赶紧又接道:

“特别的好。”

我扑哧一笑,这人这话转得也真够快,当下便不再理他,又含了一口,继续喂去。待喂到最后一口的时候,那卫七幽幽醒转过来,见我正伸嘴凑到他唇边,马上就要覆上他的了,他一急,竟是满头大汗,也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劲道,伸手使劲一推,我猝不及防,那药碗咣当一声掉在地下,摔成碎片,我也晃了几下,坐倒在地下,只听他怒道:

“你,你做什么?!”

我一骨碌爬了起来,抓住他的手,喜得语无伦次的说道:

“你醒了?太好了,吓死我了,谢天谢地,终于醒了。”

这时吴大夫上前一步,对卫七说道:

“刚才你昏迷不醒,药石不进,你姐姐为救你性命,以口喂你。唉,有这样一个姐姐,真是你的造化了。如今醒来便好,以后便只需细细静养即可。路姑娘,你在这里照顾令弟吧,我也该给老爷回复去了。”

说完,冲我点头一笑,便和那老李一同出去了,我这才现,不知何时,那宋青云已经离开。

卫七红了红脸,扭捏的说道:

“都不会想想别的招数,非要……非要那样喂吗?”

我没说话,只是笑眯眯的看着他。他的脸红的更厉害了,东看西望的,就是不看我。许久,才憋出一句话来:

“这是哪里?”

我笑着说道:

“这是洛城富宋老爷的府邸。”

“你亲戚?还是你认识他?”

我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道:

“都不是,我都失忆了,能想起来什么?”

他乍然变色道:

“那你做了什么,宋青云会如此优待我们?”

呃,我该怎么说?正沉吟间,听到卫七冷冷的说:

“你说过,以后不会骗我的。”

罢了,就实话实说吧。我低着头看着床上的水绿缎面锦花丝被,寻思着怎么说才能让卫七不觉得太难受呢,想了一下,抬起头来,正要开口,却听到门外老李的声音传了进来:

“路姑娘,老爷请你过去一下,快随我去吧。”

我暗自松下一口气,对卫七说道:

“你先歇着,我去去就来。”

说完就走出房门,随那老李一起走出院门,一路上穿过不少亭台小桥,越过重重楼阁,沿着九曲回廊,最终来到一个名为宜槿苑的院子,院内灯火通明,满院的木槿树,在微风的轻抚下,摇摇点点,暗香浮动,好似女子香闺内情人在喃喃细语。

老李在前面停下脚步,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忙敛了心神,跟了上去,进入正门。只见房内摆设,看似质朴,却有种说不出的贵气,看似随意,却自有一番自然和谐的意境。侧墙壁上挂着一副美人卷,画中粉衫女子手执扇柄,正欲扑捉落在紫色木槿花上的五彩蝴蝶,说不出的天真活泼,那娇憨的神态,那展翅欲飞的蝴蝶,描绘的栩栩如生,遮掩了画功的稍稍不足。正待往下看那落款,却听一声清咳,我转了转眼珠,看到正在当中太师椅上坐着的宋青云,忙低垂手,轻轻的问道:

“老爷,不知此时叫我,有何吩咐?”

他一脸平静的看着我,说道:

“听大夫说,你弟弟已无大碍,如今你可放心了吧。”

我恭敬的说道:

“多谢老爷施以援手。”

“如今进了这府中,也见了四周环境,可有什么不满?”

“没有不满”,我略一沉吟,又忙加上一句:

“不知老爷何时与我立契约?”

看他虽然严肃,家法有严,对下人倒也算和气,只要我不犯错,这里倒是一个好的容身之处,更何况,卫七现在需要继续静养,这可需要不少银子,我必须得马上和宋青云立个契约才能有保障。却不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多次万分痛悔此时这句多嘴多舌的话。

只听他一声轻笑,随即淡淡的说道:

“怎么,怕我反悔?”略一提嗓音,叫道:“来人!”

机灵的老吴早已端着笔墨纸砚放在桌上,对我说道:

“路姑娘,请过来签上名字即可。”

我却拿起那契约书,细细的看了起来。这字和中国古代的繁体字无什么区别,我虽然没学过,不过以前也看过几遍家中珍藏的一本线装的,所以倒也勉强识得那字。一看开头,便蹙起了眉,说道:

“老爷,这开头有些不妥。”

“有何不妥?除了年限,这府中上下几十口人,签的可都是这一样的契约。”

我指着开头俩字,正色的说道:

“这上面写的是卖身契约,我入府工作,出卖的是劳动,而不是身体,所以不妥。”

宋青云略沉了脸,黒眸中似划过一道清冷之意,淡淡说道:

“宋府不缺粗使的丫头。”

我笑着指了指头,说道:

“所谓劳动,这里也可称之为脑力劳动,干活的称之为体力劳动。”

他讶异的看了我一眼,沉吟片刻,说道:

“老李,重写两份,把开头卖身二字去掉。”

说完,又冲我说道:

“这下你可满意?”

我点了点头,继续看了下去,通篇下来,倒也再没什么不妥之处,看了看端方在盘中的一方乳白色的歙砚,又看了看旁边的紫毫笔,为难起来。对于笔墨纸砚,因为在现代曾经好奇过,所以在网上查过资料,看过图片,认识倒都认识,只是,它们却不认识我,叫我如何拿这写字?

正为难间,却听宋青云问道:

“怎么,这粗笔陋墨入不了你的眼吗?”

开玩笑,这是何等贵重的东西,怎能称为粗笔陋墨呢。我忙笑了笑,尴尬的说道:

“松烟香墨,紫笔歙砚,何等难得,我是怕我这俗人用了会污了它们。”

说完,眼扫四周,却无一物可用,又想了一下,拔出头上玉簪,沾了那松烟香墨,在两份契约书上各自写下了简体路青二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两个字的繁体字和简体字也是一样的。

沾一下墨,写下一笔,直至写完,顺手拿了一张宣纸擦了擦玉簪,重新插回上。

学文科就有这点好处,大多数人都会选得一个自己喜爱的字体。我自是偏爱北宋末年的宋徽宗皇帝赵佶自创的瘦金体字,喜欢那瘦劲有力,却又洒月兑自如之意,所以更是勤加苦练,终成小就,当时颇为自得。毛笔字我是没写过,用玉簪代替钢笔,写起来有些生硬,但也不失飘洒之意。

“好!笔致清朗,点画瘦劲俊美,宛若仙风道骨,又如不食人间烟火。”

抬头看去,只见宋青云微抚下颌,频频点头,不住赞道:

“青姑娘倒写的一手好字,只是不知这是什么写法,我竟从未见过?”

我本不欲张扬生活,怎奈为当前形式所迫,只好显摆出三十六计来,度过难关。如今随手写出瘦金体字,没想到却露了锋芒。看多了穿越小说,女主一露锋芒,无端横生出许多波折,未必是什么好事。不知为何,心中突然打了个冷颤,好像想起了杨白劳按手印那一幕。

想到此处,忙敛了自得之色,低头谦虚的说道:

“我也不知,自从失忆后,以前的旧事一概不记得,听弟弟提起过,我幼年曾无意中救过一个落魄道士,那道士见我喜爱习字,就教了我这套字体习法,没说什么名字。我见它铁划银钩劲瘦淡雅,风韵别致,就自己胡乱取了个名字叫瘦金。此时不知怎的随手就用了出来,想来那失忆,只是失去过去的记忆,而习惯并未失去吧。”

他听了静默半响,定定的看着我,又问道:

“你那个什么三十六计,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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