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的剑[修真] 14少年“邓远之”

作者 : 吃书虫子

()那修士的死,好像刺激得仇陌了疯。瓷人儿似的男孩子捻着一块板砖,面无表情的把那张惨白惨白的脸砸了个稀烂。

杨夕掏出一口袋瓜子,就着血淋淋的手放进嘴里一颗:“噗——”吐出两半儿不太完整的瓜子皮儿。

“驴子姐,你是不是觉得我疯了?”仇陌终于把那颗球形的脑袋砸成了饼形,拎着板砖站起来。男孩子脸上没沾一点儿血,一黑一白的眼睛里没什么杀人后的惶恐,显出一种冷酷的漂亮。

翡翠以前老怕他娶不着媳妇,杨夕真的见了他唯一的想法,是把翡翠这事儿精女人从棺材里拖出来拍死。

就就你弟这狼崽子,长大了说不定要让多少姑娘家伤心呢。他还愁媳妇儿?程思成的例子在前面摆着呢,冷酷漂亮招人儿疼,二十一房侍妾死心塌地,不乏大家闺秀呢!

可前提是,他能长大……

杨夕又塞了一颗瓜子进嘴里:“没有,我当时比你疯多了。”

仇陌扔掉了板砖,意外的敏锐:“哦,那当时是谁死了?”

“……一个老杂毛。”杨夕只吐出来一半儿瓜子皮,那一半不小心咽了,划得嗓子有点疼。“你疯完了没?疯完了咱们说说正事儿!”

仇陌一窒,语调干巴巴的:“……疯完了。”

“你愿意卖身进程家不?”

仇陌几乎有点激愤:“当然不!”

“那行,你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

杨夕又磕了一粒瓜子,连皮带瓤的嚼碎了。

“死了那个老杂毛告诉我,杀人越货的售后一条龙是坐地分赃,毁尸灭迹,亡命天涯。别问我啥叫售后,他没给我解释过。”

杨夕掏出从多宝阁换出来的“二百五十两”银票,一股脑塞仇陌怀里:“坐地就算了,这是分你的脏,接下来我留下毁尸灭迹,你去亡命天涯。”

仇陌捏着银票,还有点怔愣:“你不走么?”

杨夕一呲牙:“要不说你下面是个小虫虫呢,你可真麻烦。我往哪儿走?我卖给程家了,开了剑府,打了标记的,再说我还得扒着程家这棵大树去昆仑呢!放心,程家还是安全的,我是十七骨剑仆呢,他们舍不得我出事儿。”

仇陌这次没再计较“小虫虫”的问题,心里觉得有一点点不对劲儿:“嗯,那驴子姐,你小心点儿。今年正是会试年,其实我读书还是挺好的,我去省府……”

杨夕照给他踹了一跟头:“你懂不懂什么叫亡命天涯,就你这样还读书挺好呢!那不能让人知道你去哪儿!”

仇陌揉着:“哦!”

少年还太稚女敕,轻易放过了心里的直觉。并且以为,依依惜别什么的未免太过矫情,连声再见也没说,干脆利落的走了。

却没想过是不是有再见的一天。呵,谁还没傻过呢?

当年,也是有人这么唬走了杨夕,结果,那人被烧死了。

扔在尸体上,熊熊烈火烧起人肉来甚至不需要架柴禾,巷道里弥漫着一股尸油的味道。这是杨夕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味道,令人作呕,令人做梦……

“这味儿还是这么糟心……

杨夕又扔了一颗瓜子在嘴里,“咔嚓,噗——”终于吐出两半完整的瓜子皮。

“小远子,你要是再不出来,那我可就跑了。”

墙角的空气扭曲了一下,仿佛有什么被掀起,现出一个面无表情的麻衣少年,静静的看着杨夕:“你怎么知道,是我?”

杨夕乐了,虎牙尖尖的露出来:“其实我不知道!我就是琢磨着,我前脚刚到多宝阁,那老太太后脚就上门杀我了?那你和朱大昌肯定得有一个跟那老太太是一伙的。所以我就叫叫看~你看我声音其实很小,朱大叔没有顺风耳,横竖是听不见的。你要是没出来,我就再大嗓门喊他。”

邓远之垂下眼皮,没什么表情:“你若是有那独眼的小崽子一半傻,也就不用死了。”

这话杨夕不爱听了,她抬手打断道:“仇陌傻是因为相信我,他想不到,我给他姐报仇根本就没想带上他,我从一开始就只是……”想把他糊弄走而已。

翡翠一辈子都在念叨这个弟弟,杨夕怎么忍心让这个弟弟为了翡翠死掉?他就该走得远远的,以为仇报了,然后放下过去。

在一个她和翡翠都看不到的地方,去考秀才,考举人然后考状元。然后把一肚子学问卖给皇帝,或者不卖,就在家里吟诗作赋名扬天下,又或者他考不上也做不出诗,就那么郁郁不得志的活一辈子。

那也是活着,一辈子。

杨夕抖了抖肩膀,抬头看着邓远之:“不说那么多了,横竖是不共戴天的。可是我现在累得不行,灵力也耗光了,估计我蹬腿儿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你能不能让我死个明白?翡翠一个破丫鬟,哪里就招了你们这些强人了?你和姓齐那老太太,跟火里烧成碳那个不是一伙儿的吧,还有那个……”

话没说完,已经被一柄宝剑指住了脖子,那是一柄杨夕从没见过好剑,三尺青锋闪着暗蓝色的寒光。邓远之握着剑:“像你说的,杀人的时候少说话,太容易诈尸。我知道你的还没用呢。”

杨夕的眼睛暗了暗,一只眼珠子黑森森的盯着邓远之:“你告诉我是谁杀了翡翠,我告诉你谁是元婴期修士。”

邓远之瞳孔一缩,“真有一个元婴修士搅合进来了?”

杨夕不再看他,只望着快要熄灭的火堆。

邓远之沉默了一下,终于开口:“我不知道是谁杀了翡翠,但我可以告诉你,不是我们干的。”

杨夕一笑:“真新鲜,我也可以告诉你,我不知道谁是元婴修士,但肯定不是我。”

邓远之气得一窒:“你……我真不知道!”

“那你总能告诉我,你们是为了什么聚到仙来镇这么个小地方。除了你们自己这伙,另外还有什么人。我和翡翠两个蚂蚁大的小角色,到底是踩了哪根线了,让诸位过江龙如此忌惮?”

邓远之眉头轻蹙,选择性的开口:“程家地下有样东西,程思成为了这东西在仙来镇窝了二十年。我为了这东西在程家装了五年的书童。还有,你打死的那个,看打扮应该是一名‘亡客’……”邓远之忽然住了口,耳朵一动。“你点那堆火是为引多宝阁的人过来!”

邓远之长剑一挑,早有准备的杨夕飞身扑了出去。

杨夕心里咒骂一声,我怎么忘了他能听得很远。剩下的三枚不要钱似的一个个丢了出去。“杀人的时候别说话,容易诈尸!小远子,你可是明知故犯!”

却不想,邓远之区区炼气修士,法术竟也十分了得,挥手间三个水浪,就跟仨红皮鸡蛋似的连个火星都没冒出来。再说话的语气,就冷冰冰一点情分都不见了。

“用你的吧,否则你拖不到他们来。”

“那可不行啊,小远子,那个我还得还得留着戳死元婴修士呢!”说话间杨夕一抬手甩出三张符箓。

邓远之看也不看,挥手一阵旋风吹飞了三张。挺剑刺来,这剑术也甩了杨夕整整三条街。

杨夕暗道一声“浪费”,抬手又甩出三张。

邓远之不胜其烦,只一剑,这三张符就碎成了渣渣……

杨夕一笑:“中招。”

杨夕一个穷逼,能扔出什么符,还不是刚刚在多宝阁买来的?话说这个符的使用是很有讲究的,得在右手侧撕碎,才能有狂风助你向前加。若是在左手侧撕碎呢,狂风就是助你向后加。

邓远之不幸把它们在正面撕碎了……于是三阵狂风把他横着吹了出去,险些在墙上撞歪了俊秀的鼻子。

这个时候,邓远之没有注意到的,焚烧尸体的火堆已经熄灭了。那变态修士连皮带骨烧成了灰,但捆在他身上的线可不是这等凡火能烧化的。

杨夕飞身扑向那一捆铁线。

第四式——!

于是邓远之只是稍一转身的功夫,气急败坏的吼道:“你个丑丫头……”

他只看到一只银光闪亮的“大蚕茧”躺在地上。

邓远之:“……”

杨夕个头小小,这些铁线不够捆住成年人,把她包住却还有剩。足以撑出点活动空间。

杨夕抹抹汗,艾玛,好危险!恢复了这么久灵气,就只够用一招!

装深沉什么的可真累!

她对这帮混账玩意儿为什么来仙来镇才不感兴趣呢!

邓远之说不知道谁杀了翡翠,他们的话题就已经结束了!

剩下的就是在拖—时—间——,小远子,你咬我啊?

邓远之还剑入鞘,面无表情。法术会得再多,他练气五层的修为,也用不出能破坏的招式来。而这样的“神!奇!”的变形法术他又不会!!!

“杀人的时候不要说话,太容易诈尸。在下今天受教了。”

一击不成,转身就走,真是好一派高手风范。

“等等!”杨夕的声音从巨茧里传来。

邓远之耳朵动了动,“多宝阁的人已经不远,你的问题我不会再回答了。从今往后都不会了!”最后一句说得颇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邓远之这个名字,是程家的家生子。可你在程家只潜伏了五年,那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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