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二奶同居的日子 第二章合租与同居

作者 : 勿念寒

梦中,我见到了这世界上最爱的两个女人,一个是我的妈,另一个则是叶帅。可笑可悲,妈对我无私付出的爱,叫做亲情;我对叶帅无私付出的爱,称之为爱情。前者妈不图我的回报,后者我不图叶帅的回报,只求一份永恒的爱情。

爱情,永恒!呵呵,多么好听,多么简单,读出来时间只不过半秒钟,写出来的笔画也就二十一笔,可恨的就是为啥幸福同样也是二十一笔画呢?突然,我想起失恋那段期间一位好朋友安慰我的话:“人生苦短,不要给自己留下什么遗憾,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该爱的时候就去爱,无谓压抑自己。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珍惜该珍惜的,放弃该放弃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这就是一个人该要经过的。”

既然妈妈是这个世上最爱我的人,那么叶帅你在这个世上最爱谁?

我?他?你妈?他妈?你他妈?

叶帅,你能否知道你在我心中的地位有多高吗?你难道就是为了当初我对你所说的一些狠话而放弃我们之间的爱情吗?

稀里糊涂间一晚过去后,梦醒人起分不清现实与幻觉,更分不清爱与不爱的界限在哪,在咫尺还是在天涯。

我狠狠地拍打自己的脑门子,不停地摇晃着自己的脑袋,让自己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可是越想越难受,越想越心痛。还是逃月兑幻想,干点实事比较重要。

现在首要目的就是找个窝儿,找间房子租住下才是唯一王道,俗话有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至于找工作,那就等到租到房子再说吧。

走出宾馆,心情大好。抱着边玩边找房的心态,从芙蓉区转到天心区,从天心区又转到开福区,路不知道跑了多远,脑子却差点被颠晕。这座陌生的城市可是湖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科教中心,中南地区重要的交通和航运中心,是著名的山水洲城、快乐之都。同样长沙也是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有3000年悠久的文化历史,是著名的楚汉名城、屈贾之乡、伟人故里,楚文化和湖湘文化的重要始源地之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即为楚国雄踞南方的战略要地,历代为湖南及周边历代中心城市,也曾为汉长沙国国都和南楚国都。

其中最著名的自然风景莫过于,因为它依靠湘江水,这么美丽的景象是长沙的象征,多么美不胜收。还有岳麓山上的电视塔、鸟语林、雷达站,湘江水上的橘子洲头,更是为这一带风光添加了一些靓丽的色彩,这一带风光更是为星城添加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这依山傍水的城市,正是五城会的举办城市,长沙似乎变得美丽无比,河西风光带特别显眼,一盏盏探照灯照亮了长沙城,这是最激动的时刻,最美丽的时刻,此刻的星城真不愧为星城,如此美丽的城市真让人心旷神怡,我为我生在这座城市而感到幸福。

为什么感受如此深刻,因为我刚从山上下来,从河西走来,累我没关系,可是累的我一身汗就有关系呢。

在这座渐渐开始熟悉的城市转悠一圈之后,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终于在靠近市中心的一个小区内找了间房子,可是听房东太太说这房子是合租的,我想也好,可以省了一半的钱,然而我一听租友是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人。我顿时傻了眼,冒了星,种种幻觉浮现跃然脑上,一位美女正拨弄着秀发,卖弄风sāo地正诱huo着我。难道这是传说中的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艳遇?

不!我猛地一惊醒,难道这个女人是黑帮老大?十三太妹之首?毒贩子?毒枭头目?此刻古惑仔杀人越货的场面跟止不住的泉眼似的,不停地冒出,不对,应该叫喷涌而出!

当然后者的幻想远远要比前者更为巨大,也可以说可能性更大。

我问房东太太那位女租客是干什么?她居然反问我一句,我是干什么?我解释说,我是干“挨踢”的!她抹嘴一笑嘲讽道,果断是个挨踢的主儿。然后跟我说,要等我搬进去慢慢熟悉之后才知道对方干什么,我靠,你这是搞传销的节奏吗?

我想了半天,这房东太太也不像是个坏人,再说我挑的这里离派出所不远,应该不会是什么“蛇虫鼠蚁”居住的地儿。不过,我还得感谢自己运气好,感谢房东太太的一番成人之美,能够找到个窝安心住下可以了,总比住在宾馆里浪费钱要好。不过,我心里暗暗保佑,希望那位女租客不要太丑,长得过去就行了,我也不会跟她发生什么关系,就当是一次相遇,多交个异性朋友罢了,其实我内心希望的就是能够安抚一下我这颗刚失恋的心。

我暗自偷笑起来,房东太太看我傻笑,一脸疑惑打岔道,如果没什么,你下午就把行李搬过来吧。我连连点头,心里想:“房租便宜,环境也不赖,总评价四颗星!不过,能够在附近找份工作就更加完美了。”

对于合租这回事,我还真没听说过,只不过我在北京一直和叶帅同居,合租?同居?这两个词汇着实把我绕晕,于是我特意上网查了一下,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合租是指至少两人一起租住一间或一套住房,是比较常见的居住方式。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合租者多为外地的年轻人,刚刚工作,还没有买房子的能力,于是几个人一起租一套房子。合租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房租过高,一个人或一个家庭难以负担。

同居是指男女情人一起居住,可分为未婚同居,非婚同居,婚外同居三类。未婚同居,或称婚前同居,国外有的称之为“预支蜜月”。非婚同居是指同居只出自一种自然属性,即生理的需求,或者生活的需要,而不以结婚为目的。婚外同居,则指一方或双方已婚了的男女同居(非夫妻关系而同居)。该情况必须是短期内的同居,非有长期共同生活之目的。若以夫妻之名义同居生活则触犯刑法,当以“重婚罪”论处。婚外同居,我国历来有之,民间或者古书称之为“露水夫妻”,多牵扯道德问题故不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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