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天师 第159章 程三更无人夜私语

作者 : 歪门邪道

()乐天见状,霍的一声从草堆里站了起来,嘴里叫道:“玫瑰姑娘,是我们!”

话音一落,那女子手中的东西已经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乐天暗暗惊叹她的身手如此之快。

徐锦鹏也哆索着站了起来。

“原来是你们,怎么,不服是不?鬼鬼崇崇的想把马偷回去去?”玫瑰把手中的东西收了回去。

乐天看见那是一个一尺长的黑色的棒子,不知是木棒还是铁棒,反正有些古怪。

徐锦鹏嚷道:“那马本来就是我们的,什么叫偷回去?”

“现在它是我的,懂不?”玫瑰挑衅说道,“要想拿回去,行,打得过我就拿回去。”

“你女乃女乃的,别以为长得漂亮,我就不敢打你,给你几分颜色,你倒开起染房来了。”徐锦鹏捋起袖子,就要动手,结果想起刚才的事,马上说道:“好男不跟女斗,赢了也不光彩。天哥,这丫头古怪的很,搞不好真的是只妖精,刚才她在那里和谁说话来着?”

“哼,你看到我和谁说话了?我要是妖精我早一口吃了你,肥头大耳的,至少可以管几天。”

“玫瑰姑娘,这马呢我们就当送给姑娘了。不过姑娘的确让人吃惊,如果刚才我没有看错的话,姑娘是和一只鬼在说话罢?”乐天直视着她,说来奇怪,她的身上什么气息都没有,不是鬼,不是妖,连修道的气息都没有,她是如何看到鬼的?难道她的道行太高,以致于自己都看不破?

玫瑰愣了一下,盯着眼前这个长相不赖的男人说道:“原来你也看得见鬼?我以为你背个剑是个习武的呢。”

“呵呵,在下是修道的茅山弟子,能看见鬼是很自然的事,我不知姑娘是何门何派?”

“我?我无门无派,因为我天生就是阴阳眼,所以能看见鬼。”玫瑰得意的说道。

“天生的阴阳眼,原来如此,真是难得。”乐天咂了咂舌,这种天生就能看见鬼的人有,但非常之少。

“这有什么,我家每隔一代就会出现拥有阴阳眼的人,不过都是女孩子,也搞不清是什么原因。”

这时,徐锦鹏瞌睡来了,说道:“你们慢慢聊,我去睡了,困得不行了。”

“我也想睡了,累了一天。”玫瑰揉揉眼睛,往那张网走去。

走到跟前,她翻身就躺在了网里。

“原来这网是用来睡觉的啊?”乐天恍然大悟道。

“你以为是用来做什么的?也难怪,没见过的东西你当然不知道是做什么的了。”

“呵呵,长见识了。”乐天笑道。

玫瑰白了他一眼,“看你长得蛮帅的,咋个去做了道士?”

“这个嘛,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师父收养了,所以跟着他就成了道士。”

“那道士能不能娶老婆呢?”那张网在树间晃来晃去。

“据我所知全真教的道士是不能娶老婆的,正一教的可以,我们茅山教更随便了,没这方面的约束。”

“哦,能娶老婆那倒不错,倒不会辜负了你这张脸。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乐天。”

“乐天?姓呢?”

“哦,乐天,别人一般就叫我乐天。”

“乐天?”玫瑰想了一下,笑道,“还真巧了,我前些日子看了本书,里面有个道士就叫乐天。”

“是吗?呵呵,同名同姓的多了,何况是故事里的。对了,我想问一下,你一个人要去哪里呢?”

“去咸宁县。”

“哎呀,真是巧了,我们也要去哪里。”乐天笑道。

“是么?那还有多远呢?”

“我朋友说明天就可以到了。”

“哎,那破仪器竟然偏差那么大,害我多走几天的路。”

“你在说什么呢?”乐天不解的问道。

“没什么,说了你也不懂。”

“哦,那不如你和我们一道吧,彼此也有个照应?”

“算了,与狼为舞,还不如自个待着安全。”

“嘿嘿,其实我那几位朋友都还不错,就是见了美女有些晕头罢了。”

“明白,男人的通病,从古至今都是这样。我看你也不例外吧?”

“嘿嘿,我又不是什么圣人,也不过是个男人。”乐天的脸上又现出坏坏的笑容,这个女孩子的举止着实令人费猜疑,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她的确长得很漂亮,女人一旦长得漂亮了,男人对她其它方面的东西都不会太介意了。

“你好歹也是个道士啊。不过,你这身打扮,自己不说别人还真不知道你是个道士,一点都不敬业,连道袍都不穿一下,若不是背上那把剑,还以为是个读书人。”

“呵呵,我说了我们茅山派很随便的,这些都不是很计较。”

“那计较什么?”

“就是处世的宗旨:降妖除魔,替天行道。”

“可惜啊,茅山派人丁单薄,到了我们那时候几乎都绝迹了,有的也是装神弄鬼的神棍而已。”

“你说什么,你们那时候?什么意思?”

“唉,说了你也不懂,还是不说了。”

乐天皱了一下眉头:“是这样的吗?说了我也不懂?难道我那么白痴?”

“嘻嘻,不是你白痴,因为那的确超过了你的想象力。不说了,很晚了,我要睡了,眼睛都睁不开了。”

“嗯,你还真奇怪,有房子不去投宿,睡在这外面。”乐天转身离去,嘴里自言自语道:“难道还有什么事超过我的想象力,我的想象力很差吗?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子。”

“喂,你回来!”玫瑰叫了起来。

乐天转身过去,“还有什么事?”

“还有银子没,给我一些。”

“白天不是给你一百两了吗?一下就用完了?”

“刚才送给那小鬼的家人了,我看他们挺可怜的。”

“你,你可真大方。”

“那怎么办,我还叫人家补我几十两吗?谁叫你给我一张整的?这地方又没银庄可以换。”玫瑰说得理直气壮。

“服你了,我这就给你。”乐天说着,掏出一张一百两银票递给她。“用不着再去打劫别人的。”

“呵,你这道士混得挺不错嘛,装神弄鬼骗了不少钱吧?”

“嘿嘿,托祖师爷的福,还过得去,不过绝不是装神弄鬼。”

“无耻,你可以消失了。”

眼前人影一晃,乐天消失无踪。

“也,还真有两下子。”玫瑰惊讶的叹道。

第二天四人启程的时候,发现林中的玫瑰姑娘已经走人了。乐天知道她也去咸宁,也许还有见面的机会,她的出现倒给这次探宝之行注入了一份新鲜感。

徐锦鹏唠叨起昨晚玫瑰用阴阳眼见鬼的事情,把路上的无聊时间都打发了。

下午的时候,四人已经来到咸宁县境内,遥望那雄伟的城门和高大的城墙,四人才明白这并非一个小小的县城,它历来就是拱卫古都西安的一座要塞,具有重要的军事价值。

城中的繁华热闹让他们大开眼界,远非庆远县所比,显然咸宁是沾了西安的光。

寻找客栈的时候,几人倒费了一番周折,这诺大的城里,客栈不少,不过问了好几间比较大的,都已经客满了。无奈之下,只好降低要求,去寻小点的客栈,最后在一个比较偏僻的街道上找到了一家,也只余下两间空房。

稍作休息之后,四人聚在大堂吃饭。

席间,吴富贵问王大魁:“这咸宁城这么大,你和你兄弟约在哪儿碰头?”

“这个——我们也没来过这里,以为是个小县城,也没说具体地点,就是约好在城里见面。不过,你们放心,只要他们来了,我是绝对找得到,就凭我这个鼻子也能嗅出他们身上的死人味儿。”王大魁得意洋洋的说道。

“你小子不要吹牛,到时找不着人,小心我扒了你的皮。”吴富贵说道。

王大魁拍拍胸膛,“我可不是吹的,这掘金倒斗的活儿我干了十几年,没混出点本事哪行?告诉你们,有一次我们兄弟几个在一个墓里迷了路,走散了,硬是凭着我们的嗅觉找到了对方。”

徐锦鹏来了兴趣,问道:“听说这盗墓是很危险的,你小子有没有遇到过?”

王大魁喝了一碗酒说道:“不瞒你哥几个,这十几年我前前后后加入了好几个盗墓团伙,算起来跟我合作过的也有三十来人吧,你们猜最后怎么样?死了接近三十个,活着的几个多多少少也挂了彩,算我命大啊,胳膊腿还算齐整。最险的一次,一共进去七个人,没进去多久,通道前后就落下了断龙石,我落在最后,反应快,抢在断龙石落下之前逃了出去。我在外面守了七天七夜,没见人出来,那几个全死在了里面。”

乐天问道:“这么危险,那你还要干?”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干了这么久,也没捞到什么有油水的大墓,我就指望着来一票大的,搞完后就收手。你不知道,干这行的多啊,如过江之鲫,竞争也很激烈,都他妈是些要钱不要命的家伙。这年头,穷人太多,饿死不如去搏一下,死在墓里就当捡了个便宜棺材,用不着自己寻地。”王大魁满不在乎的说道,眼里露出一股凶悍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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