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隔着屏幕,口水又喷不到他身上。
于是,琛琛淡定了。
“千晨,你们颜总真有礼貌,看望病人喜欢用脚先打招呼。”南薰紫色的大眼睛就算眯起,还是比别人的眼睛大,轻扬俊秀的眉,斜睨颜墨,张扬讽刺。
混蛋男人,都是因为他,千晨才受伤。
跟他的混蛋未婚妻一样混蛋。
颜墨冷哼一声,无视南薰的讽刺,“千晨,你这弟弟真不卫生,口水都吹到粥碗里了,据说每一滴口水里有十亿个细菌,来,喝我的这个,那碗脏了。”他从拿出拎着的保温盒,是他买的海鲜粥。
“这是我特意到上次那家海鲜餐厅买的,你一定喜欢。”
他记得琛琛说慕千晨喜欢吃海鲜。
“千晨,你们总裁真关心员工,真博爱啊,你们公司员工有几万吧,是不是生病的时候,总裁都亲自送海鲜粥,嗯,看来跟他的亲亲未婚妻一样博爱啊。”南薰开口讽刺。
颜墨脸色黑的可以滴出黑水了,现在他最不想提的人就是沈曼。
南薰勇敢无谓地对颜墨的黑脸毫不在意,继续说道,“至于吃口水嘛……我跟千晨每天一起吃饭,夹一盘菜,喝一碗汤,用一个汤匙,她都不知道吃了我多少口水了,她很习惯。”
这句话成功地刺激到了颜总,每天一起吃饭……那天中午她就陪他吃了一顿饭,像是要自杀的样,竟然背着他每天跟小白脸一起吃饭!
颜总强忍着没乍毛发飙,看来,他要缩减设计组中午吃饭时间,让她没时间约会小白脸。
颜墨把南薰说的每天一起吃饭,想成了一起去外面吃饭,此时,他还不知道南薰和慕千晨、琛琛“同居”,小白脸每天“睡”他儿子以及儿子他妈。
知道了,还不知道怎么乍毛。
“习惯可以改,从现在开始,她不习惯。”除了他的口水,她谁的都不能习惯。
不,是谁的都不能碰。
要是谁敢让慕千晨吃他的口水,他就让谁的小弟弟吃枪子。
这种事,他又不是没干过。
估计,鹰帮张彪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的那一枪。
那时,他猥琐的笑提醒了他一些他一辈子都不想想起的回忆。
颜墨打开海鲜粥,就要喂慕千晨。
慕千晨神情幽怨地说,“我可不可以不喝?”
经过他们刚才那一顿口水论之后,她实在不想喝粥了,在说,儿子做的补血当归鲫鱼汤她还没喝呢,刚才喝粥只是小小地垫一下肚子,儿子的当归鲫鱼汤在还医院的小厨房里炖着呢。
儿子做的鲫鱼汤,鲜而不腥,她最爱喝了。
琛琛对慕千晨竖起大拇指,妈咪,你真勇敢。
他瞬间有一种感觉,他是英雄的儿子。
慕千晨瞪了琛琛一眼,小叛徒,你唯恐天下不乱是不是?
“听说买的海鲜粥最不卫生了,谁知道里面有没有别人的口水,千晨,我劝你还是不要喝。”南薰鄙夷挑剔地看着颜墨的海鲜汤。
琛琛在心里默默地嗷嗷直叫,他不但是英雄的儿子,还是英雄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