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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头两年都是混过去的,文科生在这所学校里没什么大的劣势,但专业也没有太多的选择,我读着最轻松也最百无一用的中文系。
若说岁月珍贵,那我人生中再也不会有比那时候更为清闲的时光了。再也不用面对老师每天语重心长的教导和父母苦口婆心的唠叨,也远离了小城平静如死水的日子。那些连上课都要看自己心情的日子,的确是在后来觉得是梦一般的生活。叫人只剩下怀念的资格。
不得不说,大城市的繁华虽然在电视上见过不少,但身临其境,也还是感叹着自己的平凡。而大学里人才汇聚,什么样的人物出现在身边都不稀奇。那些时候,学校是看不到尽头的,阳光正好的晴天里,坐在草坪上,买几包零食,享受着黄昏暖热的温度。下午早早地就下了课,买瓶汽水,跟室友商量着晚饭要不要出去吃,要不要去唱歌或者逛逛这个城市什么的。亦或者坐在校园里的长凳上,听听歌,看看书,看看来来往往一掷千金的青春时光。
那些日子仿佛是梦一样。隔着一道开放的校门,却好像把人间的冷暖疾苦完全隔绝了一般,眼之所见,如天堂般的不真实。
我们学校的宿舍是六人间的,**储物间和卫生间。六个人的书桌排成一排,床位也排在另一排,为上下铺。这样一个普通的大学能有这样的环境,其实让人很满意。室友们都来自天南地北,口音各不相同,大概普通话对于我们而言,这是最方便之处。印象最深的,是我刚找到宿舍的时候。我是最后一个到的,但宿舍除了我,只有一个人在。我刚推门进来,他就上来一边帮我拎着行李放在储物间旁边,一边转头对我说:来了啊。
一如我只是来造访他的一个普通朋友。我顿觉亲切,于是开口道:嗯,谢谢。我叫陆尘,你好。
他嘿嘿一笑,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说:啊,我叫谭强。以后要一起生活了呢。
这是我与谭强初次的见面与相识。
大学时期很难交到以前在小城那样彼此知根知底的朋友,毕竟十几年的生活彼此都没有参与。算起来,我与谭强在我的大学圈子里,关系是最铁的。谭强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父亲置身官场,母亲从商。从小谭强就聪颖过人,一表人才,其影响力与当年唐浩差不多,只不过所处的天地大小不同。
难得的是,谭强虽是富庶人家的孩子,身上却不见有纨绔之气。在宿舍,洗衣服打扫卫生不推辞也不秀优越感。这也是我能与他交好的原因之一。我家隔得远,周末若无事,他就会带我一起去他家,有时也会带上他女朋友一起。
他的家建造文艺,木头颜色的外观,里面也别有洞天,书房有两个,客厅的墙上都挂有字画之类的艺术品,不难看出是书香门第出身。家里有专门的保姆负责打扫卫生和做饭洗衣。谭强的母亲看起来很年轻,烫着一头大波浪的头发,披一件黑色的坎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实在看不出一副商场女强人的感觉。
他的父亲言语不多,吃过饭的空隙就坐在一旁看当天的报纸。偶尔谭强或者谭强的母亲递过来一杯茶,他都要说声谢谢。我从没有见过如此温文尔雅的家庭,这叫我心生欢喜和满足。因为记忆里,除了暴躁的争吵,就是无情地中伤,仿佛定要置对方于死地的家庭环境,甚至觉得婚姻和家庭本就如此。谭强似乎对我的这种表现不以为意,对我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是没见过他们关起门来吵架的时候。
我记得那时候谭强的父母似乎都不是很待见他的女朋友,饭桌上从没有主动问起过什么,只是简单地寒暄下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之类的。饭后也都各自做各自的事。但他们对我反而非常热情,谭强的母亲总是拉着我问东问西,每个周末都叫我过来,那段时间生活窘迫,不好意思往家里要多少钱,所需营养基本上全给谭强他们一家给补回来了。星期天回学校的时候,免不了又是塞给我一大包的各种水果和零食之类的。我实在不好意思收下,谭强就一把提过来扔给我,说:大老爷们,客气什么。
谭强要出国的时候,是在我们上大学的第三个年头。他要出国的消息我早先已经听他父母说过了,也难怪会没有好脸色给谭强的女朋友,因为他们没有必要在不可能的事情上花费心思。
那几天我陪着谭强游走各个酒吧和饭店,与他的朋友一一道别。还未曾单独道别过。等处理了其他的邀约,我与他在一家小酒吧畅饮。酒吧冷清,不吵,但我们沉默居多。两年情谊其实我挺珍惜的,但又如何呢。今日一别,也许此生不会相见。就算重逢,中间岔开的这些年,经历必然有异,两人的关系也会因此而拉远。什么永远的朋友,其实只是我们输给了自己。
想到此,倍觉心酸。只狠狠地喝着酒。后来他出去接了两回电话,是个女孩。谭强本不想与她道别,但她听谭强说在酒吧里,就说要过来。谭强无奈,我说没事,总归算是个道别。
不一会儿,电话里的女孩就来了。谭强叫了一支红酒,让了个位子给她坐下,向我介绍说:这是徐莫,我高中朋友。
我习惯性地点点头,对她说:你好,我叫陆尘。
她低头一笑:你好。
徐莫长得与邱雨有些相似,皮肤白皙,头发很长也很垂顺,扎着马尾显得既清爽又干练。只是眼睛没有邱雨好看,勾勒的眼线明显,一双眼尾清冷的单眼皮眼睛,清澈发蓝,上了淡妆。
那是我与徐莫第一次见面。
我一边点着一支烟,一边故作狐疑地看着他俩,上下打量着。谭强被我看的不好意思,大手一挥,抢过我手里的烟,说道:你小子想什么呢,没那意思。
我故作白眼:真没有?
他不屑地瞟了我一眼:真没有。
我哈哈一笑,微微欠身想夺过他抢过去的烟。这下出事了,烟没抢着,不小心碰翻了桌上的酒瓶子,温润鲜艳的红酒沿着大理石桌洒了徐莫一身,我连忙扶起酒瓶,一边说“对不起对不起”,一边抽出纸巾递给她。她浅浅一笑,说:没事。
谭强眉头一皱,旋即又舒展开,笑说:不是吧陆尘,想请人家吃饭直说啊,搞这么烂俗的桥段出来,俗不俗。
我一愣,忙说:啊,请,必须请。
那天我们在这个小酒吧里一直喝到晚上人多了起来,三个都喝的很开心。徐莫很玩的开,我们讲着荤段子她也不避嫌,还“咯咯”直笑。
翌日谭强走了,我送他到机场。他带的行李很少,也没有与我很多言语。临过安检时,转身拍了拍我肩膀,说:有事就给我打电话。另外,徐莫的事别放在心上,昨天只是开个玩笑。听兄弟的,不要管她。一切保重吧。
那时,我还听不懂他的意思。只与之话别,看他形单影只地过安检,消失在拐角。我突然想到一个词:一往无前。
就像多年前我们还是十六七岁的时候,那么用力地缓慢地往前走着,从未回头。彼时想起那些年的人事,而今散落各处,少有联系。顿觉孤单与落寂,不禁掉泪。
以前的十几年求学生涯,我们那群人只知道人生便是读书,工作,挣钱,然后成家立业。好像人人都是如此。来到大学,所见所闻所想,均已宽广不少。赏梨花,望星月,观江潮,听古曲,荡轻舟等等儿时的情景不复重现,仿佛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却让人感觉到生命并不是那么黯淡,似乎光明就在眼前。后来想想,也许是那时还不懂得安定为何物吧。
徐莫给我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宿舍收拾床铺。她应我约来我校门口等我,作为上次的事的道歉,我请她吃饭。
得知她马上就到,我用手梳了梳头发,匆忙来到校门口等她。她扎着清爽的马尾,眉目淡妆,穿着很普通:一件印有哆啦a梦的t恤和一条有些掉色的紧身牛仔裤,以及一双半透明的低跟拖鞋。
我们选了一个安静的西式简餐厅,她也没挑。与我畅谈,言笑晏晏。但无共同经历,除了自己身边一些小趣事似乎再无其他可言。我谈到谭强。
她顿时沉默,虽神色不改,眼神却叫人难忘。明明前一刻眼里充满着言笑时单纯的温柔,瞬间就黯淡下去,沦落出一种不知深浅的落寂。这让人觉得表情矛盾,如同以前小城的江水在日光下波光粼粼,不小心丢入一块石子,荡起一阵阵因倒映着日光而层次不分明的涟漪。
我们都注意到这种尴尬,均是微微一笑,端起咖啡准备掩饰,结果发现彼此同样的方式,又是一笑。有些人就是如此让人感觉亲近,一出场就带来这种默契,难以生分起来。只是的确无话可谈,我能感觉到这顿饭吃的彼此都很煎熬。借口上厕所的时候,都会对着镜子骂自己真失败,昨晚在网上学的那些交谈竟然全忘了。
这么多年的学习生活,让人心生麻木。二十年来,几乎没有自己的感情生活,唯一接触过比较深的异性,只有邱雨。大学之前父母也是看的非常紧,生怕我谈恋爱,软硬兼施。我想起当时班主任对汪云说的那句话:过了这一年,天高任你飞,想干什么谁都不拦你。
这话说的没错,于情于理都该如此。当我离开大学校门的时候,才明白:人生每一天每一年都是不可重复的,虽不缺那一年,可是我们只有一个十七岁十八岁,错过了,就再也没有了。概念不一样,这是不能被隐藏或是偷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