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于现在法定的学校,主张有两种解放:第一种解放,是破除学校与私塾的界限,把在校肄业的,和在家自修的,同等待遇,并不必限定年龄,使为工为商为农的,及早年失学的,都给他们一条出路;第二种解放,是学校内部的组织,得由教员体察情形,酌量变通,不必拘守那种死板的办法,可随学生的程度,为适宜的诱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