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美食故,后者可以抛。如果问陈圆圆生命中什么最重要,她会说,红烧猪蹄占生命的百分之五十,剩下的百分之五十用来睡觉和看漫画。
所以,当胡羽默(也就是鬼先生)端上红烧猪蹄时,陈圆圆立马被他的厨艺俘虏了。她突然觉得,活了二十几年,第一次觉得自己做了个最正确的决定。
休息日的早上八点。
吃饱喝足的陈圆圆躺在沙发上挺尸,然后拍了拍小肚皮,“嘿嘿,中午也做红烧猪蹄吧!”
某胡顿时觉得乌鸦过境,想他一米八几的个头,修长健美的身材,而这张颠倒众生的脸在此女面前竟毫无吸引力,反倒是厨艺……失策,真是太失策了……
当然,要是他知道某圆是只“正太控”的话,估计他只会嗤之以鼻,此女木有欣赏眼光。
“你打算一天三顿都吃红烧猪蹄?”桃花眼上下打量着陈圆圆,此女食量惊人,却偏偏身无三两肉。怪胎一枚。
“是啊,你不觉得红烧猪蹄是最美味的食物吗?”
“不觉得。”胡羽默吃过各地美食,却至今没有一样能让他留恋。
“懒得理你,不懂美食的家伙。”某圆似乎忘记了,她最爱的红烧猪蹄便是眼前这个她称为“不懂美食”的家伙制作的。
关于胡羽默的身份,陈圆圆不问,胡羽默不说。
陈圆圆关心的是她终于可以每天吃到红烧猪蹄了,而胡羽默也乐在其中,换个新环境生活,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快活自在。特别是还有“佳人”作伴。
突然想到什么,胡羽默挤坐在陈圆圆躺的沙发边,“哎,你说你一天到晚都吃红烧猪蹄,这肉都长哪去了?”猪肉的卡路里那么高,她究竟是怎么消耗掉的?
“不知道。”吃得很饱的后果是,陈圆圆昏昏欲睡。
“呵呵,还真是只小猪,吃饱就睡。”看着那张单纯无害的小脸,胡羽默突然觉得身体很放松,倚靠在沙发上也渐渐睡着了……
窗外阳光明媚,屋内很和谐。
等到陈圆圆睡醒之时,已是下午五点。
欲伸懒腰之际,却遇到阻碍。细看之下,原来是胡羽默挨着她睡着了。长长的睫毛,不难想象,那双眼睛会是怎样的迷人,漂亮的发型,很像某个偶像明星,他,比她认识的男人长得都漂亮。(某圆认识的男人一只手都数得清,当然,学校里的男同学她从木有正眼瞧过。)
虽然用漂亮来形容一个男人有点不妥,但是,除了漂亮,陈圆圆实在找不出其它的形容词了。
那张脸模起来应该很女敕吧?还在想的时候,身体已经先一步做出了行动,某圆伸出一只小爪模上了某胡的脸,“哈,果然很女敕,而且还挺有弹性。”
“手感很好吧?”
“是啊!”
0-0呃?
“你……你……”什么时候醒的?
可怜的陈圆圆,第一次做坏事就被抓了个现场,她的小脸登时红了。
这一幕印了在胡羽默眼里,他一次觉得,原来此女也有害羞的时候,而他竟觉得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