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遇上西施,最终一叶扁舟泛于五湖,遨游七十二峰,自号陶朱公,失也得也?
李隆基爱上杨玉环,最终马嵬坡痛失所爱,一缕香魂只等长生殿梦回,福耶祸耶?
直到现在,叶倾红也不知道,自己当年为什么就那般爱恋痴迷季楚侨,十六岁花季,对于女人来说,却不过是一支含苞的骨朵儿,柔肠百转,恋上便是恋上,毫无保留,痴狂得骇人。
“我这种人,不配被人喜欢。”他曾如是说过,她却偏生不信。
十九岁的季楚侨,早已经不念书了,和体弱多病的母亲住在城市的一隅,那里集聚着城市里的拾荒者、流浪汉、暗娼、吸毒者,以及许许多多的青年混混。
季楚侨便是,这群混混中的一个小头目。
男孩儿晚熟这个常规,在他身上完全打破,当年他才十五岁,便已辍学,家里的钱全数用来给母亲买药,哪里还有钱继续读书。
一天,整日闲逛的季楚侨被隔壁胡同儿的几个地头蛇看着不顺眼,狠狠教训了一顿,他被打得鼻青脸肿,却没哭,在外面坐到天黑,直到晚上八点多了才回家,为的就是不被母亲看见伤心。
从那天起,季楚侨就好像换了个人似的,早出晚归,每次回家,都跟从河里捞出来似的,他妈妈宋兰芝每每问起,他就说,去跑步锻炼了。
其实,他是去求了当地的一个地下势力的老大,跪着求了三天,老大这才收他当手下,开始找人教他拳脚功夫。那身上的水,其实都是汗。
或许每一个女孩子在这种美好的季节里,都曾幻想过,命中注定的男人是个重情义有担当的人,最重要的是,他需要是个英雄。
连女仙子都无比憧憬地向往:他是一个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战盔,脚踏七彩祥云来娶我。更何况,是一个受太多影视剧和小说影响的少女呢?
叶倾红和季楚侨的相遇,便是这样一个俗气老套的桥段——
问题少女费宝宝虽然叛逆莽撞,却令同龄的许多男孩儿心生爱慕,学校里几个同样霸气张扬的女孩儿看她不惯,设了个圈套,将她独自一人引到了学校操场后墙外的一条逼仄小巷子里。
她们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却也很残暴,一点儿也不像十几岁女孩儿能做的事情。
费宝宝被几双手飞快地扒光了身上的衣服,深秋的D市已经很凉了,露在外面的肌肤顿时浮现出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尽管她任性霸道,在这种侮辱下也傻了眼,除了用双臂搂住自己,将自己蜷缩在墙角里,便别无他法。
发育良好的身体,纤细却很美,在风中瑟瑟发抖,胸前完美比例的曲线,随着急促的呼吸而颤动着两团儿白女敕的浑圆。
季楚侨就在这时出现,那时他已经十九岁,成了当时给予他恩惠的老大手下的一员猛将,身后整日跟着五六个“小弟”,风衣墨镜,整个人高大挺拔。
他一出现,甚至还未开口询问,那几个小姑娘就跑了,跑得飞快,只留下费宝宝。
费宝宝抬起头,傻愣愣的,从下往上,透过泪湿的眼看向季楚侨。
他什么也没说,把风衣月兑下来,随手一扬,衣服从天而降,却准确无误地落在了她身上,然后,他看也没看一眼,带着他的人离开。
费宝宝捏着一片衣角,上面还有他残存的味道和他的温度,干净的,温暖的,她穿在身上,赤着两条腿。
擦干眼泪后,她禁不住低头又闻了闻衣服领子,上面还熏染着须后水的特有淡淡香气,像是洋甘菊的芳香。
以至于很多年以后,在秋日午后,慵懒的阳光下轻翻书页的女子默默地想,这个故事,她既没有猜中开头,更没有猜中结尾。
现在,叶倾红就僵直在包房的门口处,不前进,也不开口,周正似乎看出她的惊愕,赶紧捏了一把她垂在身侧的手,低低叫了一声“小倾儿”,她才回过神来。
桌边的男人依旧姿势未动,只是一挑唇角,笑靥跟着加深。
说也奇怪,这姿态若是换了人,哪怕是再收敛了几分,也会叫人觉得轻佻,可他做起来,却不会叫人感到任何不舒服或者不礼貌。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天生的气场”吧?不佩服不行。
叶倾红的眼睛不自觉地落在他身上,然后像是被火苗烫到了似的,挪移到他身边的女人身上,当眼睛看见两个人紧紧交缠的十指后,定住不动了。
其实,手指才是身体中最性感的部位:它敏感,柔软又有力,婴儿在母体中的最后三个月才能长出手指,和大脑心脏处于同一时间段。
所以叶倾红一直相信,只有真的相爱的两个人,才能发自内心地手指相扣。
“小倾儿,很意外吧,今儿刚巧季先生和他的未婚妻也在,我就自作主张拼桌了!”
周正仔细看了看叶倾红的脸色,殷勤地拉开高背椅,手搭上她的右肩。
“怎么会,相请不如偶遇嘛。”
叶倾红一只手平整着裙子,一边小心地坐下来,已经恢复了正常的模样。
因为季楚侨,认识的是费宝宝,不是叶倾红。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叶倾红,可算是我周正的青梅竹马了。这位是季氏餐饮集团的季楚侨先生,旁边的是他的未婚妻乐雨珊小姐。”
季氏餐饮,总部位于北京,据说是目前国内最具潜力的餐饮与文化相结合的集团品牌,上个月刚刚在西安开了第100家顶级时尚概念品牌餐厅。从当年的一家普通川菜馆,到走向国际的大品牌,CEO季风先生,也就是季楚侨的父亲,只用了19年。
而这间名为“天寰”的高级酒店,居然也是季氏旗下的产业,只是很少有人知道,叶倾红居然也是这回才知道,心说怪不得搞得如此神秘,越是神秘,就越能吸引人,营销的魔力果然如此巨大。周正和季楚侨在这里见面,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个人一一问好,叶倾红含笑的眼睛轻轻打量了一下乐雨珊,很年轻,女圭女圭脸儿,笑起来眼睛弯弯,似乎有些面熟。
“我是做访谈节目的。”
乐雨珊似乎见多了这种眼神,学新闻的人本就善于察言观色。
怪不得,原来是一档最近大热的电视相亲节目的主持人,叶倾红颔首,认了出来。
这边,两个女人一来一往地闲聊着,话题不外乎服饰美容,珠宝八卦,说到兴奋处,两女无不是双眼发亮捂嘴偷笑,看上去倒是融洽。
难得的是,一边的季楚侨和周正却有些沉默。
周正是人精,自然察觉到叶倾红一开始的紧绷和惊愕,他当然知道那不仅仅是见了生人的自然反应,可是季楚侨显然不认识叶倾红,两个人没什么交集。
所以叶倾红的紧张,他百思不得其解。
季楚侨却是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在医院花园里,几乎直直撞向自己的女人,就是眼前这个衣着光鲜,举手投足都散发着贵族气息的女人。
他也疑惑,为什么自己的记忆好到如此地步,侧过头,他看向红唇一张一合,正在说话的乐雨珊,甚至这个自己的未婚妻,他偶尔想起,费尽心思都勾勒不出她的长相。
“嘿,我差点忘了!我还在这里存了一瓶好酒,我得亲自去取!小倾儿你跟我一起去吧?”
刚举起筷子,周正忽然想起什么,冲着季楚侨一点头,转过脸来对叶倾红微笑着开口。
“周少存的是什么酒?叫人取来就是了!”
季楚侨笑着,“嗤”的一声划了一根火柴,点起了一根雪茄。
周正摇头,拒绝道:“我还是享受去酒窖的过程,你们说抽雪茄的过程是享受一个女人的过程,要我说,去亲自选酒,也是享受。”
他的话引来其余三人的笑声,叶倾红捂着嘴,知道周正是借故带她离开,于是站起来,欠欠身,跟着他走出包房。
走廊里,四下无人,周正皱皱眉头,轻声解释道:“我以为那孙子就是过来点个卯,没想到不走了!丫的,我这心里直搓火儿!”
他哪里能不搓火,好不容易和叶倾红单独聚一聚,哪知道成了四人聚会。
一片寂静里,叶倾红的心跳跌宕起伏,她的紧张不是没来由,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她以为是周正看出了什么,借机用季楚侨来试探自己。
听他这么一说,她才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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