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鸳最喜欢老尤的各种临危授命了。
她总是喜欢些稀奇古怪的事物,从小到大都是。小时候喜欢斗蛐蛐儿,吓得同班的女同学全都不敢靠近她,倒是有不少男同学和她非常谈得来。高中的时候开始收集男式衬衫,原因却是最没出息的那一个——因为太花痴,喜欢看男生穿得笔挺的帅气样子。
她也总是坦白自己的想法,从来对什么事都是直言不讳的,阮明城就笑她:“哪有女孩子像你这程度古灵精怪的?我要是被你追的那个,大老远就准给你吓跑了。”
她才管不了那么多,谨遵肆意妄为的崇高原则,挺起胸膛来,还跟阮明城义正言辞地辩驳:“我这种的是新兴积极好人类,说不定以后的男人厌烦了女人的娇羞怯怯,还转个头喜欢我这种率真点的呢?多特别呀!”
阮明城还是按捺住性子,苦口婆心地劝她:“小鸳啊,女孩子还是矜持点的好。”
她一听就笑弯了眼,凑近了他说:“要不再来个三步一回首,笑不露齿弱不禁风,还故作姿态地丢个手绢儿什么的呀?”
阮明城拿她没辙了,无奈地摇摇头,索性由着她说。反正也说不过她,谁叫他总是被欺负的那一个。
唐小鸳也是真装不了淑女,彬彬有礼她是赞许的,林妹妹式的就说什么也不行。高中三年里,她看过了太多太多的女生向阮明城表白,每一个都吞吞吐吐含含糊糊,半天都傻杵在那儿“我”个没完,看得她干着急,拐弯抹角真真的不适合她,所以轮到她表白的时候,她的侠女风范就原形毕露了:“阮明城,我唐小鸳要做你的女朋友!”阮明城给她惊诧得二愣二愣的,还没搞清楚状况,就糊里糊涂地答应了。
嗨,他们能够在一起,要说起来还算是她强取豪夺。
正因着这一副急性子,唐小鸳爱死了老尤对她的百般刁难了。她是刚到社里的实习生,对于尤编这个混迹沙场生死沉浮多年的老狐狸,好容易逮着她这么一个吃苦耐劳的优秀记者同志,哪里肯有半点资源浪费的?什么急活儿、累活儿、费力不讨好的活儿都给她揽上了。
她却是一副乐此不彼兼心花怒放,见老尤一次就是一番滔滔不绝的高度赞扬:“老尤你这眼睛就跟灯泡似的,不然哪能在这一堆闪眼的钻石里找出我这一粒不起眼的小沙子?”
这次也不例外。
今天下午,那个红得发紫紫得发黑的大明星闵柔秘密回国,最关键的是,到机场接她的是一辆Lexus-LFA,老尤那一对敏锐的眼神一下子就翻涌了,他认为闵柔之所以突然秘密回国,很有可能是密会神迷男友,而且那男人绝对的非富即贵。唐小鸳收到消息的时候比老尤更激动,简直就快要沸腾了,闵柔啊,她每天晚上泡的电视剧都是闵柔演的女主角,要是拿到了这一条独家,她还不“刷”的一下飞黄腾达?
所以啊,就算她现在热得腻汗长流,从下午开始就守在闵柔住进的酒店里面,足足站了将近十一个小时,妆都快热化了,她也觉得千值万值的。
现在是凌晨了,马路上已经没什么人和车经过,要是有经过的,不是一些通宵买醉的,就是一些地痞流氓。虽然正值盛夏,但是地气太热,晚上的气压也还是闷闷的,唐小鸳心里却渐渐有些发寒,她向来都天不怕地不怕,可是她只怕一样东西,而且怕得要命——鬼。
就这么独自站在酒店对面的荒凉角落里守株待兔,夜风一阵阵地向她袭来,四周是极致的寂静和黑暗,只有偶然的车辆经过,在她身边掀起一阵冷飕飕的暗涌,吹得她耳边几缕散落的鬓发挠在脸颊上,痒痒的,就好像有人在她耳边吹气一样,愣是让她不由自主的心惊肉跳。她实在是有些耐不住了,双腿都已经微微发了麻,想想要是真遇上了鬼,只怕她现在这个样子,要挪开半个步子都难。既然被动没什么收获,那就索性主动出击!
唐小鸳打定了主意,紧了紧衣襟,不怀好意地“嘿嘿”笑着。
溜进去并不太难,干她这一行的,做这些事情早已经轻车驾熟了,难的是不知道闵柔住在哪一间房,整个君盛酒店五十多层楼,单单一层楼就有二十几个房间,要是一层一层地找,无疑就和大海捞针一个难度。唐小鸳眼珠子咕溜溜一转,立刻就有了打算——冲着豪华套房找呗!不是说了,闵柔的神迷男友非富即贵?那还能住普通标间吗?
唐小鸳大大方方地走到柜台前,在钱包里翻找出一张身份证来,“啪”的一声拍在大理石的桌面上,那模样丁点儿不像是去住房,倒有点像是去打劫。“给我一间最贵的套房。”都是豪华套房,总不该隔得老远了吧?
柜台小姐一眼瞥见身份证上的照片,不自觉地惊叹出声:“哇,帅哥……”下一秒就觉得不对,一双怀疑的目光紧紧盯在唐小鸳脸上,“这身份证不是你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