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冕之皇 第四章 但见桂花开

作者 : 江湖笑小生

第一个女孩子叫吕桂华。是邻村的一个女孩,一米六几的身材,白白净净的,很丰满,也很时尚。像许许多多当下的女孩子一样,吕桂华当时学的是缝纫。缝纫可是当时最时毛的工作了。因为人人们的印象中,人人是要吃饭穿衣的,所以学了这门手艺,一辈子不会受穷受困。那时的女孩子学缝纫,像当时的青少年写诗歌一样的时毛。那时要不不是文学爱好者,几乎要被人笑话。那时的文学爱好者是高雅的,令人羡慕的。在报刊上发表了一个豆腐块也能获得女孩子的芳心。而当时的于雷就是这么一个文学青年。与吕桂华的相识也颇具戏剧性。

那年于雷十七岁,瘦精精的,还没来得及长出胡子,像棵豆芽菜般竖着。一天晚上,生产队长胡大海通知他第二天到峡山口参加一年一度的全公社民兵训练班。队长每天给记8分工分,每个月还有六块钱的伙食费。这是队长争取来的名额,整个大队只有一个。民兵训练在一个叫做峡山口的冲里进行的。

这是一个颇为偏僻的村子,村子里有六六三十六个冲。练习投弹、射击、跑步极为方便。参加民兵训练的共有三十六个年青人,外派了一名班长,还有武装部长带队。三十六个人被编为三个班,由于于雷有些文化,被任命为副班长。

武装部长名叫吴耀武,三十多岁,一米七五的身材,膀阔腰圆,穿着一套正宗草绿军服,腰里还别着一个家伙,给人一股英武之气。开始的那天,他站在前面,讲新民兵们讲了纪律,然后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训练。、 民兵训练是辛苦而枯燥的。三十多个青春躁动的年青人在训练之余免不得要谈谈女人——一这个对男人来说永远不倦的话题。就在这个时候,到代销店买烟的“罗卜丝”报告了一个好消息。“罗卜丝”大名罗伯仕,有人叫他罗博士,一些促狭鬼干脆叫他“罗卜丝”。他是于雷组年纪最长的,但他又最听于雷的话,经常缝着于雷讲从书上看来的《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故事。他也是班上的烟包。那时于雷觉得不可思议,烟那玩意儿有个什么味道?但“罗卜丝”同志就是喜欢抽那玩意儿。

那天,“罗卜丝”从代销店买烟回来,很神秘地附在于雷耳边说:“告诉你吧,今天我看到你说的那个薛宝钗了。”于雷说,别说鬼话啦,那可是二百多年前的人昵。而且是曹雪芹虚构的,哪里会来峡山口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你从哪儿能看见她?你扯谎也未免太过份了吧?“罗卜丝”说:“崽骗你!不信你和我去看,赌一包烟!”于雷于是跟着“罗卜丝”走了二里多路到了代销店,代销店里昏暗的煤油灯下只有一对五十多岁的老人正准备关门呢,哪有什么薛宝钗林黛玉?“罗卜丝”四周张望着看了看,又走到老人面前说:老人家,刚才那个小师傅到哪儿去了?”说着随即递上一根烟。老人看了看他,不像个坏人,便说:“你说桂华呀?她住在她姨妈家,.你要做衣服吗?明天来吧。”

于雷和罗卜丝两人只好往回走。这时夜色已浓浓地降落下来,天上挂着半个月亮。山地里有什么鸟儿在咕咕咕地叫着,给这个寂静的夜晚增添了一二分情趣。“罗卜丝”说,你明天要是看到了桂华,你肯定会舍不得走的。这个世界呀,真是奇怪,.有的女人是多么的好看啊。你说的那个薛宝钗说不定还没这个桂华好看呢。明天还来不来昵?你要来,你来吧。从此,“罗卜丝”一有空就往代销店跑,每回回训练场,总是哼着轻快的歌。

于雷是五天后才看到吕桂华的。说真的,在见到吕桂华的那一刹那,于雷就相信了“罗卜丝”的说法不是妄言。那天,他们正在练习瞄准,旁边的罗卜丝捅了捅身旁的于雷。于雷抬头一看,下面小路了了了婷婷走过一个人。只见这个女孩子走在他们的目光里十分炫目、她穿套当时极为流行的浅红色连衣裙,袅袅婷婷地就那么走在秋天的阳光里。他一下子想起了古人“艳若桃李冷若冰霜”“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这样的描写。他看见个子高高挑挑胸脯胞满,尧尧的娇艳的女子顶着一头烫得豪华的头发,走在乡间,犹如一只鸡群之鹤。于雷觉得她好迷人。但她知道越是迷人的女孩子越离自已遥远。自己唯一可傲的是多读一些书,学一些本事。但是,吕桂花的影子总是在他的眼前晃动着。

后来,罗卜丝好几次邀于雷到代销店去玩耍,但于雷拒绝了。他害怕见到那么美丽动人的姑娘……他把所有的劲都用在了看书学习上。一个月的兵训很快就结束了,分别的那天,他决定和罗卜丝一起去看一看那个仙女一样的吕桂华。(在此期间,罗卜丝将吕桂华的年龄、姓名都模清楚了,并告诉了于雷)他们背着简单的行李,走到代销店时:桂华不在。那个老人告诉罗卜丝说,桂花回家插秧去了。于雷很是惆怅。

于雷再见吕桂华是第二年的春节过后不久。

民兵训练完成后,大队发了15块钱的补贴给于雷。于雷跑到二十几里外的县城新华书店全买了书。那天在回村的路上,他突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吕桂华怎么会在这儿出现?这是不是幻觉呢?

“喂,雷秀才,你从哪儿来?”说话的正是吕桂华。.“你…吕师傅……你在这儿千什么呀?”、“我在这儿做事。你到县城买书去的呀?”

“嗯。”于雷莫名地羞红了脸,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站得这么近。“你到这边做事来了?你家在哪儿?”’“在吕家冲。过了黄门坳还有五里路。我在友谊代销店做衣服,有时间来耍?”.“天快黑了,你……回家不怕吗?”.“怕也没办法呀。不是还有月亮嘛?”

“你不戒意的话,我送你过黄门坳吧。

“那……麻烦你了。”

“没,没什么。”

于是桂华在前,于雷在后,走进了黄门坳。树木葱栊的黄门坳在黄昏中显得阴暗,令人恐惧。昨天刚落过一场雨,沆沆洼洼的路上还有积水。下坡时,桂华高跟鞋踩在一片积水上,溜开好远。幸亏于雷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桂花的手。桂华险些倒在于雷的怀里,头发的香味使于雷头有些晕晕的。未等桂花站定,于雷就松开了手,脸羞得通红。

“谢谢你。于雷。要不我都要摔到水塘里去了”

“不要紧。以后你一个要小点散工,不安全。”

“你认不认得罗卜丝?他经常说起你。”

“是么?他也常常说起你。”

“他怎么说我?”

“他说……他说你是薛宝钗。”于是于雷将罗伯士和他一起怎样去见她而没见着的事说了。、“现在,你见着了,岂不后悔了?”

‘“不是有句话叫‘百闻不如一见吗?我看就是这样。”

“你这张嘴真是会说话。招女孩子喜欢”

“哪有啊,我可是笨嘴拙舌哦。”

“罗卜丝说得不错。”

“他怎么说?”

“他说呀,你可是一个书呆子。就爱看书。还会讲故事。”

“信他的。”

说着说着,两个人来到了坳外,天真快黑了。于雷说,干脆送你回家吧。你看能不能给我借支手电。‘ 桂华说,也行。前面有个坟岗,我还真有点怕。你说有鬼没有?

鬼是没有的,不过冷森森的,不由人不怕。

于是两人又说着看过一些什么书,去过一些什么地方;快到桂华家时,天已完全黑了。两人也好象认识了好多年了。桂华给他借了手电来时,于雷倒有些恋恋不舍了。

第二天,于雷给桂华送手电,顺便给他带了一本书。是一本世界著名爱情小说精典。其中有一篇叫“麦琪的礼物”,于雷一直很喜欢。他推荐给了桂华。第二天,桂华说,他看了一夜,他真喜欢看。而且,他也非常喜欢看那篇《麦琪的礼物》,那才是真正的爱情。因为为了对方可以不顾一切。他们虽然贫穷,但他们拥有美好的爱情,是富有的。

从此,于雷总要隔三差五给桂华送一本书去。他玩了一个小聪明。他每次只借一本给桂华,这样见面的机会就多些了。

那时候,十八岁的于雷已长得很高大,一年之间,好像泼了化肥一般长的飞快。但仍刮瘦。脸上唯有一双奇大且有神的眼睛和挺刮的鼻子惹人注目。他脸上总是挂着羞怯的微笑,他不爱讲话,总是沉默着。桂花的缝纫店里总是聚集着一些小伙子,他们高谈阔论,总是想引起桂华的注意。桂华对每一个人都客客气气,从不得罪人。但也从不与人多说话?只有对沉默着的于雷,他还偶尔陪他说一会话儿。有人说于雷成天不语是在想一些大事情,也有人说他是哑巴。于雷都不争辨。他就这样沉默着,不说话。他相貌平常,素洁。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肉。他一笑起来就变得有些腼碘。每当于雷与桂华单独坐在一起时,两个人都规规矩矩地坐着,有时不说一句话。于雷就喜欢这么坐着。有时讨论一些别人听不明白的话题。于是,很多人说得他们在谈爱,他们谁也不否认,谁也不承认。于雷心里却美滋滋的舒畅着。

每天,于雷都会将做一天事后送送桂华当成一种幸福。每到黄昏,于雷总会从家里走出来,有时装着巧遇一般和桂华漫步在这条乡间小路上,成为一个别致的风景。乡里人觉得挺新鲜,挺时兴。后来,于雷买了一部旧自行车,便天天驮着桂华过坳。每次送到桂华家门不远处,于雷便倒车回家。回到家觉得有些累,但心里舒坦,洗个澡,又开始挑灯夜读。然后打开收音机听新闻联播。于雷觉得生活很美好,很幸福,很充实。

这样的日子过了半年,于雷觉得日子真是个好东西。有一天,到桂华家门前时,日子尚早。桂华说,我们到河边走走吧。离桂华家不远有一条河,河水清澈见底,有鱼儿游来游去。人们叫它女人河。他们坐在河边的卵石上,看着太阳慢慢变红,慢慢地掉进河里。于雷和桂华离得很近,可以闻得见桂华身上和头发上发出来的香味。慢慢的,月亮爬出来,河堤上影影绰绰的,垂柳如一个个温顺的女子披散着头发。于雷觉得很浪漫,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有发生一般。

“于雷,你是一个好男人。你这么努力一定会有一个很好的明天。”

于雷觉得很怪。为什么桂华会说这样的话。桂华告诉于雷,自已过几天有离开这里,到城市里面去找工作。自己的一个远房伯伯为她介绍了一个临时的工作,是在一个工厂里当工人,搞久了,可以转长期工,甚至可以转正。于雷一下子觉得世界变得暗了下来,他知道可能这一生再也见不着这个可爱的姑娘了。他说,祝贺你啊,要开始自己精彩的人生了。他们一直坐到深夜,才恋恋离开。离开时,于雷有一种冲动,好想抱一抱这个美丽可爱的姑娘,但他有些胆怯,没有鼓起勇气。目送着桂华消失在遥远的夜色里,突然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变得孤单而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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