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气喘吁吁,伸手抹了一下自己额头的汗,顿时整张小脸脏兮兮的都是墨水,她用力反扭了一下宗政的胳膊,痛得他嗷嗷叫,这才哼道:“我警告你,我管你是什么阿猫阿狗表兄还是表弟,欺负我,不可以!欺负他,更不可以!你以后少惹他!”
十四岁的小女孩,个头矮小,细胳膊细腿,声音里甚至还留有稚气,听起来像是开玩笑,然而她的表情很认真,一点都不像说笑。一身白衣染垢的男子站在她身后,用深潭一般平静的凤目注视着她,然而,仅仅是注视而已,他一句话都没有说,薄唇微微抿起,依旧沉默如山。
那些贵公子第一次见到小霸王宗政被打,而且还当着二殿下的面,可是因为那小女孩是公主,又是头一回见面,因此谁都模不清她的底细,哪个都不敢贸然上前去劝。
倒是西陵禄震惊道:“小七,你这是做什么?快点放开他!你为了一个奴隶居然殴打自己的表兄?真是太没规矩了!”
规矩?桃夭在心里冷哼,她才不懂什么规矩,反正谁都不能欺负萧陌,亲哥哥都不可以,何况是外四路的表兄!
她抬起头来,麦色的小脸沾染了墨迹,早晨梳好的公主高髻歪了,连那一身鹅黄绸衫都皱得乱七八糟,袖子被她高高地捋起来,露出一大截细细的胳膊,没有一点皇家公主该有的端庄姿态。
她的下巴抬得很高,双手仍旧狠狠拧着宗政的手臂:“二哥哥你就有规矩了么?母后的祭祀大典,你居然带着一群闲人来扰她清净,还纵容他们欺负一个不会还手的……奴隶,萧陌他什么都没做,你们凭什么都要欺负他!”
“我……”西陵禄被她问得一怔,望了萧陌一眼,随即冷笑着反问道:“他什么都没做?小七,你才回来,很多事情你不明白,以后二哥再告诉你。快点把宗政松开,要不然他的胳膊要断了。瞧瞧你的脸,黑乎乎的,像什么样子。”
桃夭其实从来没有像这样凶狠地打过架,刚刚完全是出自本能才动的手,现在听西陵禄这么一说,赶忙松开宗政的胳膊,从他背上爬起来,用手臂去擦脸。
越擦,袖子上的墨水越多,她偷眼望了望萧陌,他果然是在看她,她立马避开他的眼光,心想,他心里是不是在偷偷笑话她?笑话她三年了还是不像个女孩子,不仅不像,反而越发粗鲁不堪了。
桃夭有些挫败,她想过再见他的时候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要斯斯文文地说话,要把蓝色的鸢尾花送给他,要把灵芝草找到送给他,要给他唱他教她的竹叶曲,要跟他说这些年她学了些什么,要告诉他……
很多很多的事情。
可惜,这个再见面一点都不如她心里想的那样浪漫,也证明了,她其实还是三年前那只小猴子。
宗政被人扶起来,整张脸都是黑的——墨水染成的全黑,甚至连舌头都黑了,额头被砚台砸过,就算是流了血也看不见,他用力抹了一下眼睛,吐出一口唾沫来,骂道:“二表弟,你这小妹是土匪吧?西城山上的土匪都没有这么狠的!对自己的兄长都下得去手!呸,萧陌,你小子有种,终于找到靠山了呀!你很得意是不是?爷告诉你,以后有你的好果子吃!”
宗政从没受过这么大的憋屈,然而桃夭毕竟是蜀国公主,他在王都再怎么称王称霸都不能得罪了她,于是把矛头指向了萧陌,眼光很是凶狠。
桃夭一听他威胁萧陌立刻又炸了毛,往萧陌身前一站,护犊似的道:“有我在一天,你就别想再动他一根头发!否则,我还能比刚刚更狠一点!你要不要试试看?”真像个小女孩赌气时候说的话。
宗政被她挑起了怒气,扬唇,不屑地回了一句:“小七表妹,小姑娘家就应该温柔一点,表兄看你年纪小不懂事才不跟你计较,要不然,你的小胳膊小腿能打得过谁?天上的雄鹰地上的骏马,那都是男人的玩意儿,你也能插一脚进来?”
他的话音刚落,忽地听到空中一声雄壮的鹰啸,随后一群守陵的侍卫带着长枪刀戟围了上来,焦急道:“二殿下,有只猎鹰朝王陵飞下来了,这不是好兆头,请您回避一下。”
“诸位公子都请离开吧,弓箭手准备!射杀猎鹰!”
宗政一看这场景,不仅不走,反而盯着萧陌冷笑:“猎鹰?难道说萧梁世子背地里耍了什么花招,在蜀国为质子居然还敢私自放养猎鹰?否则,这鹰怎么会无端飞到王陵里来?我们这些人,可没那本事驯服得了猎鹰。”
人人都望向萧陌。
一身白袍的男子淡淡抬头望去,果然是一只猎鹰,正在高空盘旋着俯冲而下,他的眉有一丝微蹙,然而并不明显,耳边听得一个声音颤巍巍道:“一枝花……”
这声音太小了,是从那个小公主身上发出的,却并不是她的声音。众人的注意力大都在空中凶猛的猎鹰身上,也在等着萧陌的答复,鲜少有人注意到。
猎鹰俯冲下来,弓箭手将整个王陵都包围住,太子西陵远不知从何处走出来,望了萧陌一眼,神色莫辨,开口却是对桃夭道:“小七,这里危险,父王让我带你回宫去。”
女孩只是回头看了看他,却没有要走的意思,连一丝害怕都没有,忽地对着空中吹了个响亮的口哨,大声喊道:“一枝花!我在这里!这里!”
王陵里有高高的围墙,她的声音很脆,在空旷的王陵里回荡着,众人都愣住了,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又见那小公主转头,冲西陵远道:“太子哥哥,那是我的猎鹰来找我了,你让那些拿弓箭的人都撤了吧,不要伤了它。”
她正说着,又听得一声鹰啸,那猎鹰盘旋着放慢速度,落下来,稳稳地降在了桃夭伸出去的手臂上。
------题外话------
咳咳,不得不说,这个故事真的很慢热,写起来很慢,看起来也无味,想过要弃坑来着,但是昨晚突然想到,当我十四岁的时候有没有因为什么事什么人特别的偏执,答案是,有的。
所以,我想继续写这个故事,十四岁的女主,她没有什么优点,也不是很懂事很世故很有心机,她只是有点小心思,只是很固执,只是对一个人特别的执迷……
嗯,我只是想写好这个故事。
——给自己的话。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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