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的甜美,夏笙歌在纸上写下。心里空空的,无意识的将这五个字写了好多遍。
周围的座位,瞬间都空掉了。林雨蝶也转醒了过来。
“咦,都走了?我们也走吧。”她姿势优雅的伸了个懒腰,从小家教很严的她,即使连打喷嚏,都能做到优美两个字。
夏笙歌将背包背着,“你先回宿舍吧,我今天有事,明天回去。”
“要去会哪个野男人?”林雨蝶不满的嘟着嘴,作为笙歌的贴身小婢女,她怎么能让她做出对不起霍凯风的事情来。
“怎么可能?我最爱的人就是你啊,小蝶。”笙歌回眸一笑,带着属于少女也属于少年的迷人。
小蝶,是上一个给林雨蝶写情书的男生对林雨蝶的称呼。林雨蝶看起来清纯,那个男生在写情书的时候,用了无数的叠词,来表明自己的风雅。诸如,今天有没有吃饱饱?晚上要盖被被哦。
在宿舍,笙歌每次无聊,都会拆一些陌生人写的情书来看。
听得林雨蝶一阵恶寒,连连松开夏笙歌的手。仿佛她就是那个男生,随时能来一段虐身虐心的爱的告白。
“走吧,走吧,明天早上必须回来。”
“好。”夏笙歌轻笑起来,唇红齿白,仿佛没有忧愁的狐仙。白女敕的皮肤,微卷的长发都散发出迷人的因子。
林雨蝶也微微怔愣了一下,如果,笙歌不是总忙着打工,早就被发现时校花了吧。
慌神之间,笙歌已经离开了。林雨蝶这才回过神,想起自己先前要说的话,无奈笙歌已经离开了,她只能收拾着东西,一边嘟嚷着。“背着空包包,要到哪去?会不会是忘了把东西放到包包里了?”
走在路上,拿出手机给夏笙歌打电话,才发现,她的手机关机了。
这个笙歌,关键时刻,总是联系不到人。这种情况很常见,每次她打工的时候,为了不被打扰,总是关机。没有多想,林雨蝶回到宿舍。学习很重要,家人也很重要。爹地妈咪今天回国,说要一起度假。她得先回家把地点确定一下。
夏日的天气,闷热又多变。
笙歌将校服短裙换下,穿着便利的卡其休闲裤跟粉色紧身工装背心,头发也绑起来。在学校外边,她还是习惯穿着裤子。
太阳的温度,在她身边,似乎隔绝了。即使人人都热得不停在扇风。行人打着遮阳伞,水果摊老板也吹着电风扇,穿着大拖鞋,手上的扇子不停的摇动着,蛋糕店的收银员,坐在空调间里喝着冰水。
夏笙歌也热,她白希的皮肤是天生的,上边细密的汗珠。她却一点没热该有的反应。用手腕将脸上的汗擦掉,将钱递给水果店老板,拿着买来的新鲜奇异果跟西瓜。
再跑到蛋糕店,挑挑选选,买了一个最好,却也是最小的蛋糕。
背心全部湿透了,她将东西全部都装好,表情却还是没有放松,相反,眉头皱的更紧了。
拿出硬币,在路牌旁等着公交车。这里,已经是城市的边缘,处于远离人们居住的地方。鲜少有人经过,她要去的,是一个很远的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