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爱情就是这样,第一眼见到就觉得刺目。慢慢走近之后,又闻到无比的芬芳。
思路有如潮水,笙歌迅速将脑海中的想法在纸上实体化出来。
将原生态的石楠树枝作为基本材料,配上闪耀的欧泊作为花苞,而连接石楠跟欧泊的银再做成叶片的模样包裹起来,她为它取名,叫做,炽心。初见的甜美,炽热的心。
外型上,色彩万千变化各异的欧泊会将古朴的石楠树枝衬托的更加甜美。
之所以选用了银,也是让整个首饰,变成真正的装饰品而非奢侈品。
画完之后,图上已经是如同一个用花蕾围成手链,对这突然的创意,笙歌只觉得内心有一股雀跃。她得快点,把作品完成。
深夜,当她终于把自己那一瞬间的想法变成可以戴在手上的手链时,她才放下手中的工具。
对于自己的作品,她很有信心。她一定要获取去刹萤实习的机会。
***
可能是昨晚太累了,笙歌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居然第一次睡过了。
带着昨晚完成的作品,她咬牙拦了一辆出租车,紧赶慢赶,到了学院门口,才发现那些千金小姐们,才刚刚到。
一边心疼着打车的钱,一边朝着学校走去。
林语蝶迎面走了过来,满脸笑意,看到笙歌原本的微笑,变成了咧嘴笑。手中拿着天鹅绒包裹的盒子朝笙歌晃了几下。
“笙歌,才几天不见,你这瘦的可真夸张。霍凯风也太能折腾了吧?!”林语蝶心疼的看着笙歌,想起那天两人分别的时候,留下她跟霍凯风两人,那个爱笙歌爱惨了的男人,一定会乘机表白的吧。
“为了爱才更要瘦身啊。”笙歌微微笑,跟雨蝶一起朝着学院走去。在没到绝路之前,她不打算将养父家的事说出来。
雨蝶暧昧的看着笙歌,最终没忍住,拉着笙歌的手,将自己心里的小秘密告诉了她。“我恋爱了。”
“哪个野~男人?”笙歌这才有了反应。这几天,究竟过的有多漫长,连她的好友恋爱了她都不知情。
“瞎说什么呢~,是一见钟情。”林语蝶说起自己的恋情,脸上有着初恋少女的娇俏。
笙歌这时到真的有点羡慕她了。有个温暖的家,不用为了生活四处奔波。
“那,林语蝶小姐一见钟情的对象,是哪位荣幸的先生呢?”笙歌顺着她的话,接下去问。这个小妮子,是个藏不住事的人,即使卖关子,也让人不舍得拒绝她的娇俏。
“唔,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是在街上逛街的时候,他的车突然停下来。”林语蝶说起心上人,顿时觉得整个人都要飞舞起来。
他就那样从车上下来,起初,盯着笙歌给她的项链。然后,才看着她,说想要请她吃顿饭。
笙歌的那条项链,真的很好看。她好喜欢,才会带着去逛街的。后来也担心他是因为想要那条项链接近她的,她把项链藏了起来,在之后的几天相处中,她才确定,他对那条项链,根本就不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