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诱惑,亿万总裁要定你 84 你得不到她的爱,做任何事

作者 : 天下倾城

匆匆回到刹萤,夏笙歌将费用单子放在口袋中。好多事要做,她快要,被压的喘不过气来了。

推开旋转门,着急的她没看路就直接朝着她所在的柜台冲过去。

一头,扎进了男人的怀里。

他很高,她刚好到他的下巴。

“对不起,对不起。”慌忙推开的笙歌,再一次的手忙脚乱而跌倒。

口袋中,费用的单子零散的掉了出来。

“能站起来吗?”祁朔扬看着低头的夏笙歌。

即使穿着长衣长裤,动作间。她的脖子间露出的痕迹。

笙歌意识到男人的眼神,慌忙将领子拉起来。

“对不起。”不管谁对谁错,对不起就对了。

始终低着头,笙歌快速的将地上的账单收拾好,放在自己的口袋中。

祁朔扬居高临下,看着她的动作。她越不抬头,就越让他兴起想要逗她的念头。这样的恶作剧的感觉,在他二十六岁的生活中,从未有过。

“我说,能站起来吗?”甚至,弯体,祁朔扬低头,看着夏笙歌的表情。

他的举动,让一楼的售货员们,纷纷吸气,目瞪口呆。

这真的,是她们冷淡的总裁吗?继执行官之后,总裁居然也对夏笙歌有了好感?

这世界怎么回事?好男人都喜欢夏笙歌那种类型的吗?

看向夏笙歌的眼神,也更加多了一抹厌恶。

夏笙歌慌忙想要起来,抬头,装上了祁朔扬的额头。

“没事吧?”她着急的查看他的伤势。这才看清,一直在跟她说话的男人,居然是他。

那天之后,他们就没有什么瓜葛了。她拿了五百万,顶替了他小三的名声。

“当时不就已经说好了吗?为什么你会在这里?”笙歌误以为,他是来要回五百万的。

那钱已经被那帮杂碎拿走了,她现在一分钱也没有。

“你似乎,遇到了麻烦。”祁朔扬看了一眼笙歌拿着账单的手。粗略的看了一下,似乎是两百多万。

“不关你的事。”笙歌后退一步。反正,要钱她是没有。她什么都没有了。“请你离开,我还要工作。”

“总裁。这位,是今天新来的营业员,还不熟悉环境。”李菲兰换成了另外一种温柔的语调,站在祁朔扬面前。

“新来的营业员。”祁朔扬看着夏笙歌,重复着李菲兰的话。

她这身长衣长裤,套着短袖短裙的装扮,着实雷人。

“这装扮,是李主管,同意的?”祁朔扬再次开口。他当然知道,为什么她会穿着长衣长裤,甚至,她身上的每一个痕迹,都是他亲自弄上去的。

其他的营业员,经过早上宋执行官对夏笙歌的态度,对她早就看不惯了。

那一身又土又难看的装扮。现在,还不长眼的撞到了总裁身上,接下来,可有好戏看了。

“夏笙歌,现在就去把制服穿好。我们售货员,直接代表着刹萤的脸面。”李菲兰当即就让夏笙歌去换衣服。

“主管,我今天,实在不方便。明天行吗?”笙歌几乎要哀求李菲兰了。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眼泪也跟着掉下来。

“好啊。明天就别来了。”祁朔扬撑着双手,似乎原本准备办的事,也不着急了。

由着万宝在门外,开着车门干着急。

笙歌低下头,她真的,不能,不能没有这份工作。

抬脚,朝着卫生间走去。

周围的几个营业员,碍于祁朔扬在场,只是用眼睛偷瞄着夏笙歌,露出鄙夷的眼神。

笙歌将长衣长裤月兑去,穿着旗袍式的短装出来了。

她的身材很好,大概是c罩杯。丰臀细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迷人的女人。

但是,在这番吸引人的外表之下,更让人瞩目的,是她腿上,手上以及脖子上,那青青紫紫,明显是欢~爱之后才有的痕迹。

营业员们,看到她身上的痕迹,对夏笙歌就更是看不起了。

连主管李菲兰,也带着一丝鄙夷的眼神。

祁朔扬看着她穿上刹萤的旗袍,高开叉,让她的大腿也露了出来。

那里几个吻痕,他吻的尤为重。她是一个吸引人的女人。平静无波的眼神,因为看到了这场美景,而泛起幽澜。

“总裁,我们得快点去机场了。”万宝从外边走进来。

祁朔扬没开口,走在前边,进入了车里。

站在原地的笙歌,似乎被定住了。她的伤口,被挖了出来,还没干的血迹,是她身上着青青紫紫的痕迹,现在,又再一次的用刀子,狠狠的划开。

她们心里怎么想的,她知道。会怎么说,她也知道。

说她下~贱,说她无耻,说她不要脸,说她狐狸精。她最难过的,是她连否认的勇气都没有。

她连话都不敢说。

回到自己的柜台前,麦思然悄悄递了一瓶药酒。

“擦擦吧,总不能明天还这样来。以后要节制一点。”

笙歌接过药酒,就让她当成,是她纵欲的结果吧。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笙歌刚换回自己的衣服。林雨蝶就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她在十九楼,制服是蓝色的西服跟黑色的短裙,穿在她身上娇俏可人。

“唔,都是刹萤的员工了。怎么也不穿着我们公司的制服给做做广告啊?”带着包包,林雨蝶在夏笙歌身边转着圈圈,并非有心,似乎很喜欢她的制服,围着笙歌不断的让她看。

“下班之后,我们一起吃饭吧,我请客,好不好?”作为千金小姐,下班之后,自然要做的,是去享受作为白领丽人的第一天下班之后的私生活。

“不去了,我还有事。”笙歌收拾好东西,跟着林雨蝶离开了柜台。她突然好害怕,害怕这些人将自己看到的告诉雨蝶,害怕她知道,她已经是个肮脏的人。

“怎么可能?除了打工,你还能去哪啊?托刹萤的福,我俩现在都没有假期了,你就不能好好为自己活一天吗?”林雨蝶依旧在撒娇,拉着笙歌得手,不停的晃着,这招很管用,每次这样,她都会答应她的。

笙歌的电话这时候响了起来。“我接个电话。”一看是陌生号码,深怕是医院打来催费用的。

笙歌走到一旁,接起电话。

“好妹妹,怎么才接电话啊?”沈默盛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带着浓重的酒味,让笙歌皱起眉头。

“你回国了?”她不敢置信的看着手机。

“恩,在你家门口。”沈默盛搂着一个在机场搭上的辣妹,靠着霍凯风的公寓门口。

“怎么可能?你到底在哪?”夏笙歌的声音也变大了。家里出了很多事,她答应过养母,不能告诉他。现在,养母也住院了,她更加,不能让他知道了。无论如何,都得把他留在自己身边。

“都说了。在你家门口。自己回来看。”

啪的一声,电话被挂掉了。

“雨蝶,我哥回来了,我得先回去看看。”笙歌跟林雨蝶说了一下,带着包包,朝着回家的路上跑着。

“唔,事情真多。”林雨蝶撇了下嘴,抱怨了一下。随后,看到夏笙歌横穿马路。立刻大声的喊起来。“注意安全啊,夏笙歌。”

“知道了。”笙歌回以手势,朝前走的更快了一些。

回到霍凯风的公寓,笙歌看到,沈默盛正压着一个前凸后翘的异国辣妹。两人靠着墙打的火热,就差没有在外边办事了。

“沈默盛!!”夏笙歌大声的喊着,让两个正在缠绵的人,立刻分了开来。

“法克,你吓了我一跳。”沈默盛立刻停止了跟辣妹的亲近。并用英文让她离开,下次再约。

辣妹看了一眼夏笙歌,对沈默盛比了一下中指,离开了。

“好妹妹,我在国外那么多天,想我了没有啊?”辣妹离开之后,沈默盛立刻把魔爪伸向夏笙歌。

被夏笙歌一巴掌打在手上之后,他才悻悻的收回手。

“干嘛这么无情。”

“你回家没有?”夏笙歌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紧张。

“回家?我干嘛回家?我回国,就是来看你的啊。”沈默盛似乎听到了笑话一般。

“那跟我进来吧,这段时间,就住在这里好了。”拿出钥匙,夏笙歌将门打开。

沈默盛带着包包,跟在她身后。

在进门的一刹那,将房间里的监控跟警报装置统统顺手,拆除了。

“我暂时住在这里,对了,你是怎么知道的?”笙歌将包包放会沙发上,领着沈默盛上楼梯。

“我吗?我自然有我的渠道。你不用知道。”沈默盛嚼着口香糖,打量着未来两个月,他会居住的环境。

“把东西收一下,进去洗个澡。头发,也要洗。”虽然,沈默盛比夏笙歌大两岁。但他的行为,实在谈不上哥哥。

“刚才在酒店,我已经洗过了。”沈默盛计较着,将背包放下来。

“闭嘴,现在就洗。”笙歌不再理会他的话,将门直接拉上。

关上门之后,沈默盛那玩世不恭的表情,才稍微松懈下来。

洗澡,不就是洗澡吗?

楼下,笙歌将采买回来的食材,该放在冰箱里的都拿到冰箱里。

思考着,或许沈默盛不习惯国内的食物,她特意买了一些面包,稍微烤一下,再煎了两个鸡蛋。

沈默盛下楼的时候,看到的是笙歌正穿着围裙,在开放式的厨房里忙前忙后的。

她的头发绑了起来,脸上看起来白净安静。似乎,并没有什么不美好的事在她身上发生。这样的表情,却让他更加有些心疼她了。

“啧啧,好妹妹,你这么对我,就好像,我们俩是新婚的夫妇一样。”配合着浮夸的话语,沈默盛缠上笙歌的腰。

敏感的,他的手一碰到笙歌。笙歌就瑟缩着躲开了。

“别靠太近。”转过头去,看着沈默盛。她现在,已经不太习惯陌生人的靠近了。

陌生人。

这个词汇,让夏笙歌猛然觉得一抹嘲讽。她对这个所谓的哥哥,已经到了陌生人的地步。另一方面,却又背负着,原本跟她无关的巨债。

甚至,为了还债,她还将自己的身体跟名誉,都出卖了。是讽刺是无奈。她无话可说。

“好吧,你说不靠近,那我就只能松手了。”沈默盛扯着夏笙歌的围裙带子,让她的围裙从胸前落下去。

“别闹,马上就能吃饭了。这段时间,就住在我这里吧。”夏笙歌说的有些底气不足。她现在,还住在霍凯风的公寓里。

电话响起来,笙歌手忙脚乱来不及接。手上全是蛋液。

可电话在自己的裤子口袋里。她只得放下锅铲,将手擦干净,再去拿电话。

沈默盛眼疾手快。在笙歌擦手的时候,已经轻巧的从她的裤袋中抽出了电话。

“喂。”他将电话举得高高的。一六七公分的她,在一八六公分的沈默盛面前,即使垫着脚尖也拿不到电话。

“快点给我,不要闹了。”夏笙歌越是着急,沈默盛就越是不给她。

小心护着她的同时,也不忘让她的身体偶尔碰触一下他。他可不希望,真的成了这个好妹妹心中的陌生人了。

“你是谁?”电话那头,霍凯峰回到家以后,发现所有的监控设备全部都断了。急忙给笙歌打电话,原以为她会有什么危险,可打过去电话,居然是一个男人接的电话。

他沉稳的发问,动作却跟声音不同,着急的拿着跑车钥匙,朝着笙歌的公寓而去。

“我是谁?你先说你是谁?找夏笙歌有什么事吗?”沈默盛质疑着。

电话那头的霍凯峰,不再说话,切断电话,车速变得更快了。

笙歌跳起来,终于抢到了电话。

“不要乱碰我的东西。”

“已经挂掉了。”沈默盛看着笙歌微微变红的小脸,似乎只有在逗她的时候,她才会变回小女孩的模样。

“没想到,我不在的时候,你居然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了。你让我太伤心了。”沈默盛继续说着无赖的话。低着头,软软的头发带着刚沐浴过后的湿意,蹭着笙歌的脸。

“快点吃东西,别废话。”不自觉的,对着沈默盛。夏笙歌开始变得跋扈起来。

门铃叮咚叮咚的响起来,笙歌看了一眼准备开门的沈默盛。

“给我坐着,我来开门。”

沈默盛继续吃着食物,做了个请便的动作。

笙歌开门之后,发现门口带着一脸怒气的霍凯风。

“你在家里干嘛?”没有任何的前缀,如同是吃醋的丈夫,质问着自己的新婚妻子。

“没干嘛。”笙歌看到霍凯风,眼神中的恋爱,已经转化成暗淡。她将心思隐藏起来,拒绝让自己继续表露出对霍凯风的喜欢。

他总是在离开,不断的离开。当她想要依赖的时候,他总是不在。

“他是谁?”带着怒气,霍凯风一眼看到正在餐桌上的沈默盛。

“是我养母的儿子,算是哥哥。”夏笙歌老实的回答。她还住在霍凯风的公寓里,有什么事,她都会说的。

他问她答,她的文化课,一向学的很好。

“暑期过后,就会回曼哈顿了。如果你需要公寓的话,我……”

“住着吧。”在笙歌还没说完的时候,霍凯风打断了她的话。

与其让她住到别的地方去让他担忧,还是住在这里的好。

有个人陪着她说话,也行。

笙歌在刹萤实习,他每天跟她在一起,也就不担心这个哥哥会跟她有什么事了。

笙歌不再说话,两人的气氛也有些尴尬。

背对着笙歌,沈默盛的电话响起来。

“喂,我说过今晚不去。明天再约你啊。”沈默盛看着手机上的未接来电,吃着面包,想着,自己似乎也开始做多余的事情了。

“他有女朋友?”霍凯风犹豫着,最终开了口。

“或许吧,你,早点回去吧。”笙歌想问他吃饭没有,话到嘴边,却开始转弯了。他有女朋友了。这句话一再的提醒着她。

“恩。明天,有个惊喜等着你。”霍凯风卖了个关子,看着夏笙歌,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能亲一下笙歌。担心她害怕。强制了抱了一下她,离开了。

关上门,沈默盛也吃的差不多了。

从包包里拿出游戏机,准备连上电视。

“过来。”夏笙歌不自觉的,会对沈默盛下命令。大概,是他还像个小孩一样吧。

“怎么啦?”她的手艺很好,东西很好吃。有一点家的味道,他决定,就顺着她的脾气照着她说的话好了。

拉着沈默盛的衣服,夏笙歌轻轻的,就把他按到椅子上了。

拿着围裙,跟准备好的剪刀。

这个半长不长的流氓头,光是看着,她就觉得不舒服。

养母以前是管不到他,现在,她要代替养母,将他收拾的干干净净。

不等沈默盛开始抗议。她就开始拿着梳子将他的头发梳理好。

“哎,为了住在这里,这头发,也得减掉了。”沈默盛哀叹了一声,到是没怎么拒绝,就投降了。

笙歌以前有帮小朋友剪过头发,所以,动起手来,也没有什么犹豫的。

咔嚓咔嚓,两人之间,只有剪刀将头发剪落的声音。

“等会就好了。”她轻声的告诉沈默盛。

沈默盛没开口,静静的享受着这一刻。温暖吗?他自问。似乎,确实有点温暖。

“好啦。”

笙歌将剪下来的头发收拾好,看着沈默盛的新发型。

还算满意,她给小朋友剪了很多次头发,所以,剪起小平头,还是很得心应手的。

沈默盛也确实好看,之前的头发长长的,让她都没有看清他的长相,现在看起来,确实很好看。

眉清目秀。这个词汇,似乎不是形容男人的,尤其,是还比她大两岁的,二十四岁的男人。

但,他清秀的眉毛,高蜓的鼻子跟白希的皮肤,看起来,越发好看了。

拿着镜子,放在沈默盛面前。

将恼人的短发弄掉之后,沈默盛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

先是不说话,过了一会,走到厨房去拿水的时候,才跪在地上,模着心脏,哀悼他的发型被夏笙歌彻底给毁掉了。

笙歌可不管这些。虽然他比她大,但她还是会拿出大姐的风范来要求他的。

将工具收起来。笙歌上楼休息。只有一个房间。她可不打算将床让给这他。

这点,沈默盛到没什么感觉。疑惑的看着她上楼,关门,落锁。

笙歌将养母生病的单子藏在抽屉里,小心的用锁锁起来。

这才到浴室去,将长衣长裤月兑下来。用药酒将身上擦了个遍。好在这些青紫都变得淡淡的了,加上药酒,明天应该会消失吧。

洗好之后,随意的将头发洗了一下。等不及头发擦干,她就躺在被窝里,睡着了。

这几天,真的太累了。

每天遇到的事,都是她这辈子都不敢想的事情。

她什么都没有了,她是个会带来不幸的人吗?

梦中,她似乎看到坤哥跟那些混蛋,将她抓起来,关在笼子里,她怎么逃也逃不出去,只能听到他们不断的在那笑着,跳着。

她好害怕,不想去回忆,不想去经历。可是梦靥如魔鬼一边,不停的抓着她,不让她后退一丝一毫。

“啊……”笙歌猛然坐起身来,额头上全是细密的汗珠。心有余悸,仿佛,还在那个梦里,周围还是坤哥那些人。

喘着粗气,笙歌模着床头的灯。

还没开,床边就亮起了灯。

沈默盛举着手电,照在自己白希但困倦的脸上。身上穿着小白兔睡衣,不解的看着夏笙歌。

声音中,满是被吵醒的不满。“怎么啦?大半夜的不好好睡觉。啊啊啊啊的,好像被强~暴了似的。”

“啊……”看到沈默盛在自己床边,笙歌比刚才吓的更严重了。

记得没错的话,她刚才真的关门了,也落锁了。

那,这个家伙,是从哪里进来的?

“你为什么会睡在这里啊?”壮着胆子,笙歌将灯打开。

看到的,是沈默盛穿着小白兔睡衣。甚至,还带着一朵粉红色的帽子,躺在她床下的地板上。

为了让自己睡的更舒服一些,他还给自己加了两条毯子。

“这里是卧室啊,不睡这里,难道睡客厅啊?”沈默盛仿佛听到了一个好笑的笑话。一边不以为然的回答着,一边拿着纸巾,递给笙歌将脸上的汗擦掉。

笙歌接过纸巾,“我知道,我的意思是,你是怎么进来的?”

“门开着啊,我一开就进来了。”沈默盛装无辜到底。“让我在这里睡吧,我一个人害怕。”

“你会害怕?你在曼哈顿当小混混的时候,知道害怕两个字怎么写吗?”笙歌拿起枕头砸向沈默盛,最终没再赶她走。

房间里重新恢复平静之后,黑暗的房间里,笙歌看着天花板,其实,真正害怕的人,是她才对。

她害怕到,只要做梦就会梦到坤哥那一帮人。害怕到,不敢入睡。害怕到,不忙到连上厕所都没时间,她就不敢一个人待在某个地方。

清晨,笙歌醒来。

沈默盛已经不在了。连同那一套可怕的睡衣,以及地毯都不见了。

昨天的药酒确实有效,至少,手上跟腿上的痕迹,已经不明显了。

她换上刹萤的旗袍,洗漱好之后,下楼。

楼下,那个硕大的兔子,此刻正在厨房里模索着。

他抓住的将蛋液倒入平底锅中,动作并不娴熟,却也没有出错。

接下来是换面,最后入盘子。

这时烤箱里的面包也好了。

他将准备好的食物放在餐桌上,转身看到笙歌站在楼梯上看着他。

“吃饭啦,好妹妹。”依旧是那浮夸的语调。

笙歌回神走下来。她怎么可能,刚才的一瞬间,居然在想沈默盛或许不是他的外表那样。

“你做的?”桌上摆放着各色早餐,有中式,也有西式。

她看到不由惊讶了一番。

“恩。看着食谱学的。”沈默盛率先坐下来,开始吃饭。

笙歌回头看了一眼,厨房料理台上的食谱。

怀疑的看着桌上的食物。

“吃吧,不是还要上班吗?”沈默盛将牛女乃推过去。

“你,这是?”要是沈默盛搞献殷勤的这一套,实际是另有目的的话,她可不能吃。她也没有多余的钱,来给他挥霍了。

“住在这里两个月,打算给你做饭,作为住宿的酬劳。”说着用勺子开始进攻笙歌盘子里的火腿。

笙歌用筷子打掉了沈默盛的手。“住在这里可以,有三个要求。第一,九点之前回来。第二,别带任何人在家里。第三,家里要打扫。”

“没问题。”沈默盛露出洁白的牙齿,看着夏笙歌。

这么容易就答应了?

笙歌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也开始吃早饭。她要去上班,没时间继续跟他啰嗦了。

刹萤依旧是一副生机勃勃的样子,每个售货员,都画着淡妆,身姿摇曳,将这改良式的旗袍,穿到最美。

“夏笙歌,淡妆。”李菲兰率先检查了一下,到夏笙歌的时候,重点说了一下她。

笙歌根本没有化妆的东西,好在麦思然愿意出借,勉强算是画好了。

祁朔扬一反常态,以往直接从地下车库到顶楼,今天居然会从大堂进来。

李菲兰看到祁朔扬,立刻领着营业员,站到电梯门口。

笙歌也跟在后边。所有的售货员,都挤在前边,试图让祁朔扬注意到她们。

唯独笙歌,害怕被他看见,藏在最后边。

祁朔扬匆匆走过,并没有多加停留。对旁人的态度,到是并不在意。

万宝看了一眼站在后边的夏笙歌。

电梯往上,李菲兰才让售货员门散开。

宋哲依旧开着迈巴~赫,这次,他身后跟着的人,却让笙歌睁大了眼睛。

“笙歌,以后我们是同事,中午一起吃饭吧。”霍凯风穿着笔挺的西装,跟在宋哲身后。

他找了很多关系,才顺利当上宋哲的助理。

做什么,对他来说不重要,这份工作,就是为了夏笙歌才来的。

在他还没有将米朵的事情处理好之前。就让他换这种方式,来跟夏笙歌相处吧。

笙歌没说话,点了一下头,回到了自己的柜台。

麦思然盯着霍凯风,直到他离开。“哇,好帅。夏笙歌,你是跟帅哥都有一腿吗?为什么每个跟你说话的帅哥,都好帅啊。”

“专心工作啦,他有女朋友了。”笙歌难得会回答。在底楼楼层,只有麦思然对她不错。

林雨蝶穿着十二寸的高跟鞋,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裙子,脖子上戴着奢侈的项链。她接着电话,匆忙的朝里边走,看到夏笙歌的时候,朝着她摆摆手,算是打招呼了。

开始营业,笙歌露出职业的微笑,详细了解了每一款产品的设计理念。

半天的工作下来。笙歌只觉得更加头疼了。

她还不熟悉业务,所以,今天还没卖掉东西。

午休时间,笙歌看了一下时间。加上吃饭,还有一个小时,应该来的及。

带着包包,换上平底鞋。朝着博爱医院冲过去。

病房里,陆玉雯已经转到了普通病房,变成植物人的她,只是安静的睡在床上。

夏笙歌推开病房,不自觉的放慢脚步,连呼吸也变得轻了。

养母睡在病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她反而,觉得这时候的养母,变得跟自己很亲近。

慢慢的走过去,笙歌坐在床边,拉着养母的手摩挲着。

养母一直过着很优渥的生活,所以,手也像少女一样的纤细。

她抚模着,看着自己比养母粗糙很多的手。轻轻地,将养母的手放在她的脸颊上。

“养母,怎么办呢?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轻轻地,轻轻的呢喃着。

护士看到笙歌过来,再次提醒了一下她费用的事。

笙歌将仅有的五千块钱,给了护士。杯水车薪,但已经是她跟快餐店老板,预支了两个月的工资。

“会再想办法的,请你们,照顾好她。”低着头,笙歌谦逊的拜托。

钱啊,什么都要钱。她真的,好缺钱。

“医院也有医院的规定,陆女士还需要在这里养护着。近期,会有一个大手术。她的颅骨里,还有淤血,没拿出来。现在要征求你的意见,需不需要,做这个手术?”

“做,人命比什么都重要。”几乎没有考虑,笙歌迅速的决定了。

“这次的费用可能需要多缴纳一些,两百万得先缴纳。”护士将情况重新做了说明。

笙歌明白,却没法去遵从。

两百万,她去哪里弄这么多钱。之后,养母还得休养。现在让她丢下养母转身走人,那养母肯定活不过几天就去世了。

她还没让养母跟沈默盛见面,还没告诉沈默盛,发生的事情。

出了医院,笙歌心事重重。

她先得了五百万的支票,再出卖了自己顶替了五百万,现在,需要两百万,她还能用什么去换呢?

回到刹萤的时候,霍凯风正在她的柜台前等着她。

身边围着李菲兰,周林可以及那些未婚的营业员。

从前,他身边也围着好多女孩。当时,她只会内心霸占着他,并在口头上取笑他榆木脑袋。

现在,她想说,却不敢说了。

太多的事,因为有顾忌有伤害,所有开始停止前进。

“笙歌,午饭等你呢,哪去啦?”霍凯风看到笙歌回来,走过去,拉着笙歌的胳膊,不自觉的露出亲昵。

“没事。”夏笙歌低声的说了一下,回到自己的岗位上。

刹萤外边的车内,米朵看着霍凯风拉扯着夏笙歌的胳膊。那亲热劲,他从来没对她有过。

听不到他们说什么。只看到,霍凯风又趴在夏笙歌面前说了些什么话,那模样,似乎两人是男女朋友一样。

戴上墨镜,米朵推开车门。

既然,她能吸引霍凯风。她就能用霍凯风的钱,去砸她的脸。

姐姐吗?哼,不需要。

一米七的米朵,穿着十寸的高跟鞋,刚进门就吸引了注意力。

营业员们纷纷站在自己的柜台前,企图让这个贵宾注意到自己的产品。

米朵朝着夏笙歌的柜台走去,霍凯风正坐在椅子上,看着夏笙歌。

“有适合我的情侣钻戒吗?”米朵看了一眼夏笙歌。无视一旁周林可的推荐。

夏笙歌露出职业的微笑,抬起头。看了一眼米朵。似乎在哪见过,她一时想不起来。

霍凯风随着声音,抬起头,看到米朵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全部消失了。

他看着米朵,阴沉着脸,如果不是夏笙歌在场,他会冲过去拉着米朵离开。

“怎么,这位先生,是她男朋友吗?”米朵看似随意的问话,一边看着柜台下的情侣钻戒。

“不是。”

“是。”

笙歌跟霍凯风回答的异口同声。

夏笙歌否认,霍凯风承认。

“到底,是不是?”

“不是。”

“是。”

依旧是相同的回答。米朵看着霍凯风,眼中阴晴不定。

“是就是咯,无所谓的,我只是问问。”米朵冲着夏笙歌笑起来。“帮我看看,我跟我老公,带什么样子的合适?”

“请问知道您先生手指的大小吗?”笙歌抬起头,无视霍凯风。

“喏,跟他的手差不多,给他试试吧。”米朵随手拿起一款,递给霍凯风。

霍凯风看着米朵,眼中是捉模不透的黑暗。他没说话,笙歌却敏感的察觉到。他在生气。

以为,是生气给他带戒指的事。她不以为然,只是带一下,有什么关系。

拿着戒指,笙歌拉过霍凯风的手,给他戴上戒指。

“这个尺寸,合适吗?”转头,询问站在柜台外边的米朵。

“问问看,他合适不?”米朵的眼神,没有离开霍凯风的脸。

“合适。”霍凯风将戒指从手上摘下来,放在盒子旁边。“笙歌,我先上去了。”

“恩。”

“打包,我要了。给我老公买的。”米朵再次开口,打断了霍凯风继续说话。

“好的,我这就帮您包好。”笙歌拿着戒指去开票。

“我说过,不让你靠近她的。”霍凯风声音低沉,满是不耐烦。

他的态度,跟刚才对夏笙歌的态度,判若两人。

“你说过很多事,我都没有按照你说的的做。”米朵不以为然,他越是阻止,她就越是要出现在她面前,越是,要让她知道他们在一起了。

“小姐,您的单子。请到二楼付钱。”笙歌将单子交给米朵。

“让他带我去。”

夏笙歌看了一眼霍凯风,没说话,将单子放在了桌上,回到了自己的柜台。

她不是瞎子,也不是看不出来。

只是装成不知道,装作不明白,如果他们坚持要在她面前秀恩爱,她自己离开。

霍凯风瞪着米朵一眼,拿着单子离开,米朵跟在后边,不再说话。

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她才喘了一口气。无论怎样,今天做了一笔生意。

下班开会,李菲兰对夏笙歌没有挑刺。今天的她的营业额,确实不错。

不等霍凯风下来。如逃跑一般,夏笙歌带着包包,冲了出去。

大雨滂沱,笙歌没带伞,只能顶着包包,在雨中狂奔。

她身后,一辆蓝色保时捷,缓慢的跟着她。

米朵坐在车里。看着外边淋雨的夏笙歌。她不知道,是该感谢这个所谓的姐姐,还是该憎恶她。

无论怎样,霍凯风就算将她护的好好的。她也还是在下雨的时候,奔波在雨里。而她,坐在保时捷里,一身名牌。

笙歌越走越快,雨也越下越急。她狂奔着,在人行道上走着。撞到几个人的伞,雨水更多的落在她身上。

下一个转弯。沈默盛打着伞,耳朵里带着耳机,出现在她面前。

她全身都湿透了。沈默盛将伞举在她头顶,抱着她的身体。

“出门不带伞,下雨还回家。好妹妹要是变成病妹妹,可就没人赚钱养我了。”轻笑出声,依旧是混蛋一般的语调。

沈默盛将笙歌的包包背在自己身上,拉着她的手,将她带着回家。

米朵看大这一幕,用手机将照片拍下来,传给霍凯风。

这就是他想要保护的夏笙歌。

在他为她做出努力的时候,这个女人在干嘛呢?她在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米朵愤怒的打电话过去,如同是找到了同类一般。“霍凯风,看到了没有?你暗中给她最好的,你保护她的自尊心,你小心翼翼不去触碰她。结果呢。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啊。没你什么事啊。你这个可怜的男人,你得不到她的爱啊,做任何事她也不会看你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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