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美井 第12章 干活的衣裳

作者 : 天然宅

()李氏讶然了,随即就笑着拍了拍冬宝的背,这丫头怕是进城看见了挑着担子做生意的乡下人,“咱家谁都没做过生意,做生意哪是那么好做的?做啥生意?在哪做生意啊?”弄不好,卖的钱还不够交税的,这些都是实际问题,冬宝到底是个孩子,考虑不了这么多。冰@火!中文

“咱们可以试试……”冬宝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说出自己的想法,虽然不能直接说卖豆腐,可以循序渐进,慢慢把李氏渐渐引到豆腐行当来。不光可以做豆腐,还能卖各种豆腐小吃,发豆芽……这些都是人们生活必需品,她有技术,李氏勤劳能干,不愁还不清欠款,还能发家致富。

“冬宝!冬宝!懒妮子窝屋里头干啥呐?”黄氏尖利的声音在屋外头响了起来,打断了冬宝的话。

李氏慌忙从床上起身,应道:“娘,啥事啊?”

冬宝从床上爬起身,轻轻的将窗户推开了一条缝,瞧见黄氏抻着脸叉着腰站在外头,皱着眉头一脸的爽快,撇着嘴叫道:“啥事儿?你眼里就没点事!一进屋就往床上倒,我真是有福气啊摊上你们娘俩!”

李氏麻利的从床上起了身,冬宝也赶紧穿好了衣裳,这才刚进屋躺下连十分钟都没有,黄氏就见不得她们娘俩有歇口气的时候。

黄氏叉着腰在院子里站着,吩咐李氏去地里给麦子薅草,等李氏扛着锄头出了门,黄氏从堆粮食的屋里翻出来一只竹条筐递给了冬宝,竹条筐用了许多年,颜色都成了黑褐色,两头突出两只耳朵,绑上了麻绳,可以背到背上。

“去,打一筐猪草。”黄氏吩咐道,又骂道:“猪都没的吃,饿的嗷嗷叫,你们一个个眼里就看不到,光知道倒头睡觉……”

冬宝懒得听她叽里咕噜的跟发神经似的骂人,背了筐子就往外走,筐子虽然不高,但是很宽,几乎可以装两个冬宝进去。

“回来!”黄氏见冬宝居然转身就走,连忙叫住了她。

冬宝强忍住要皱起来的眉毛,低声顺气的转身问道:“啥事啊,女乃?”

黄氏起身进了东屋,没一会儿就拿了东西出来,给冬宝说道:“这是你大姑小时候穿的衣裳,你换上这身,你身上的衣裳不是干活穿的,月兑下来,女乃给你洗洗。”

冬宝看了眼身上的蓝粗布衣裳,这是城里大户王家给干粗活丫鬟穿的,在庄户人家看来,这已经是不错的衣裳了,至少干干净净,布厚耐磨,最重要的是上头一个补丁也没有。冬宝原本就一套春天穿的满是补丁的薄夹袄,进王家的时候换掉了,走的时候太急,她刚进入这个身体,两眼一抹黑,也忘了拿回那套破衣裳。

至是黄氏居然说要给她洗衣裳,冬宝怎么都不敢相信,然而黄氏就在一旁虎视眈眈的看着,冬宝只能接了衣裳去屋里换了,黄氏也跟着进来了。

她大姑的衣裳也不好,补丁摞补丁,就是补丁的布料都磨的稀亮,放在柜子里多年,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

冬宝换好了衣裳,黄氏就顺手拿走了冬宝换下来的蓝布衣裳,“去打猪草吧,女乃在家给你洗衣裳。”

已经是二月份了,种下去的菜苗虽然才刚发芽,但生命力顽强的野草和野菜已经长了出来。只要捡叶子柔女敕的野菜割回家,切碎了喂猪,猪都会吃的,不然光靠麸皮和菜叶子喂猪,庄户家人可喂不起。

大姑的衣裳里头的棉絮估计都没多少了,冬宝穿在身上只觉得一股寒气围着自己,背着大筐子快步走了许久,才觉得身上有了些热气。

冬宝循着记忆里的地方到了塔沟集的西边的沟子处,那里有一大片荒地,长着了可以割回家的猪草。

二月初的乡村已经充满了绿意,杨树柳树都冒出了女敕女敕的细芽,过不多久,榆树也会长出榆钱,捋下来洗干净,用面拌好蒸熟,拌上香油蒜泥,就是一道鲜美可口的菜肴,生吃也别有一番风味。

看着还光秃秃的榆树,冬宝咽了咽口水,仿佛看到了满树的绿油油的榆钱向她招手,她觉得自己想的实在太多了,别说香油了,就是细面黄氏也不会给她吃的,有榆钱嚼就不错了。

塔沟集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村子东头的山上有一座白塔,年代久远,白塔早已经倒塌,只剩下断垣残壁留在山上,村子西头有一个大沟,面积不小,长满了杂树和荒草,大人们说沟子里有蛇,严禁孩子们下沟子里玩。

接近沟子的地方有一片荒地,冬宝以前一直都在这里打猪草。这个时候野菜也没长出来多少,冬宝拿着镰刀捡长的稍微大一些的野菜割,跑了好远的地方,才勉强割够了一筐猪草,她也不敢往下压,要是一压筐子没满,回家后不定黄氏要怎么骂人。

割完了猪草,冬宝坐在地上面朝沟子歇气,从她的方向居高临下看去,沟子足有两三个足球场那么大,郁郁葱葱的长满了树和荒草,夏天暴雨倾盆的时候,沟子里还会涨水,只是她胆小,从来不敢下沟子。

“冬宝。”一道熟悉的声音在冬宝背后响起。

冬宝回头一看,便笑了起来,“大实哥,你也来割猪草啊?”十四岁的少年已经拔高了身形,眉眼俊秀,神情温和,阳光照在他的侧脸上,给他还带着几分稚气的脸颊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光。

大实点点头,他刚站在冬宝背后很久了。中午母亲说想让冬宝当儿媳妇时,他心慌意乱,原本他是把冬宝当妹妹看的,村里人说亲,男女相差最多一两岁,他比冬宝大了四岁,他从来没这方面的想法,可母亲一说,他就觉得心里好像被人拨动了一般,羞涩的不行。

母亲想的居然是把冬宝说给全子,一瞬间他心里空荡荡的,好像自己的东西被抢了一般,想起今天在宋家门口碰到时,冬宝干净白女敕的笑脸,还有掌心触模到她头顶柔软的触感,林实心里痒痒的,就像是小时候家里养的那只漂亮的小白猫,他最喜欢抱在怀里了,干净温软。

这种乱七八糟的情绪一直困扰着他,让他午睡都没睡好,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人家冬宝要进城嫁给单家当少女乃女乃哩!再说了,冬宝身世可怜,这么小就没了爹,他得有个哥哥的样子好好照顾冬宝,他比冬宝大了四岁,年龄上也不合适……

睡不着,林实一向勤快,索性背了篓子出来打猪草,却没想到又碰到了冬宝。

看冬宝的衣裳,已经换了一身旧的,可笑容依然干净好看,到底是秀才闺女,跟村里一般的女娃子都不一样,林实默默的想到。

林实已经割了一篓子猪草了,正准备回家,看冬宝背了那么大的一个筐子,便把自己的一篓子猪草倒进了冬宝的筐子里,使劲往下按了按,背到了自己身上,拉起了冬宝,说道:“走吧,太阳都快下去了,我送你回家。”

冬宝很是过意不去,这个时候猪草还没长起来,谁家都有猪要喂,她不能看大实哥人好,就这么心安理得的占人家的便宜。

“大实哥,你打的猪草还是拿回去吧,你家也有猪要喂的。”冬宝说道。

林实摇头笑道:“我昨天打的多,今日拿回去猪也吃不了,还是拿你家去吧。”

冬宝只得道了谢,背起了林实的空篓子,跟在林实身旁,慢慢的往家走去。

林实看了看身旁只到自己胸口的小姑娘,暗自叹了口气,冬宝还小哩,只能当妹妹,要说也得说给全子那么大的男孩。他想起冬宝刚出生时,软软女敕女敕的一团,他还抱过她,一转眼,包在襁褓里的小女娃就长成了干净白女敕的小姑娘了,一笑一颦都顾盼生辉,也牵动了他的心弦。前几年冬宝小的时候,胆小的很,他左手牵着冬宝,右手牵着全子,带着冬宝在村里玩,现在他和冬宝都长大了,得懂男女之别了,再也不能像小时候一样无拘无束了。

冬宝压根猜不到林实在想什么,她的这个大实哥可是整个塔沟集最出色的后生了,念过书认得字,长的俊秀手脚勤快麻利,最重要的是性格稳重温和,不像别的毛躁的男娃子,动不动就骂人打架的。见她年纪小猪草割的少,吭都不吭就把自己的猪草全倒给她了,实在是个善良的少年。恐怕再过两年,上门说媒提亲的人就要踏破秋霞婶子家的门槛了。

秋霞婶子一家人都很好,就连最小的全子,也是个活泼可爱的性子,甩顽劣不堪的大毛几十条街。也不知道谁有福气,能做大实哥的媳妇儿。冬宝默默的看着大实清俊的背影,心里叹了口气,她想起了自己所谓的“未婚夫”单良,想想都觉得糟心,要是单良能跟大实哥一样好,她也不用发愁了。

冬宝记得林实是上过一年私塾的,后来便不再念书回家干活了,看周围没有别人,便开口问道:“大实哥,咱们现在是哪朝哪代啊?皇帝是哪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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