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夫斯至少有一点说对了,外面的世界可能比罪恶岭更残酷,罪恶岭至少有最基本的规则,而外面的世界从某种意义上说更像丛林,遵循的是强者逻辑。
越野车横于山道正中,车前有四人,三支上膛的能量枪,右侧是光滑的山体,左侧是悬崖。这就是被识破越狱犯身份的顾欢所面临的困境。
顾欢脑海中勾勒出至少三种月兑身的方法,但每一种都会付出极大的代价。三支能量枪虽然看上去并不多,但枪口瞄准的角度却极为巧妙,将顾欢前后左三个方向完全封死,更重要的是,这里面还有一个实力超强的“横大哥”。事实上,就算只有他一个人,顾欢也没有把握全身而退。
正如赵亦辰所说,顾欢面临的只有一个选择,回答那三个问题!
顾欢眯着眼睛,目光从几人身上一一扫过,缓缓放松紧绷的肌肉,看着越野车中安坐的赵亦辰,一字一句的说道:“我拒绝回答。”
赵亦辰一怔:“你想死,还是认为我不敢杀你?”
“我当然不想死,你肯定也敢杀了我。”顾欢伸手抹去眼眉上的雨滴,缓缓道,“只不过……你也要给我一个理由,一个杀我的理由。”
赵亦辰剑眉一扬:“你是个逃犯,这个理由难道还不够么?”
顾欢突然笑了:“如果你想协助政府抓捕逃犯,然而到警局领取赏金和良好市民奖章,这个理由很充分。”然后他顿了顿,继续道:“不过像你这样的人,最浪费不起的就是时间。想杀人或者抓人的话,刚才就可以动手,好像没必要说这么多吧?”
赵亦辰也笑了,模了模下巴:“其实我很希望能得到一枚良好市民奖章……不过,警局经常告诫市民,遇到歹徒时首先要自保而不是见义勇为与之搏斗,所以很遗憾,我只能跟奖章擦肩而过。”说着,他轻轻敲了敲车窗,三名保镖立刻收起能量枪。
被称作“横大哥”的男子走到车前,俯身在赵亦辰耳边说了些什么。赵亦辰微微点了点头,目光再度落在顾欢身上,过了几秒钟,突然道:“这里距离最近的车站还有八十三公里,想不想搭个顺风车?”
……
……
跟星空联邦所有的城市一样,东原市也存在面积巨大的贫民城区,超过六千万人聚居在白鸭河以南,人们通常把这片约两万多平方公里的狭长区域称之为下城。
百丽街就位于下城的东南部,是个由十三条大小街道组成的街区,如果只看名字,或许有人会以为百丽街是个美丽宁静的居住区或者高端商业区。事实上完全相反,这里称得上下城中的下城,贫民区中的贫民窟,不但肮脏、拥挤而且极度混乱,抢劫、诈骗、斗殴、偷盗、、贩毒……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不知底细的外来者可能因为说错一句话或者一个眼神就会丢掉性命。
“想在百丽街活下去、活的好,除了心够狠,手够辣,还需要足够好的运气。”这是狂牛酒吧的老板林凯文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现在,凌晨两点半,狂牛酒吧里挤满了形态各异的酒鬼,在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声中往嘴里狂灌低劣的烈酒。
昏暗的角落里,林凯文正坐在一张塌了半边的沙发上,正对面前跪在地上的干瘦混混重复他的这句名言。
“钩子,知道**为什么能活到现在吗?”林凯文用酒瓶在混混的脑袋上敲一下,“**命好,认识了个好兄弟!如果你不是顾欢的小弟,早他妈给扔泄洪沟里喂狗了!”
“老子虽然不喜欢顾欢那个混蛋,可是佩服他够胆够狠,是个爷们!干死埃尔曼,给咱百丽街的兄弟们长了脸,出了气!”
林凯文声音提高了八度:“不光老子佩服他,百丽街不管哪一帮都佩服他……给那个混蛋几分面子……所以你个王八蛋才能活到现在!”
说着,他抬头看了看旁边站着的四个小弟,说道:“你们几个不要以为这事没什么,埃尔曼是谁,白丽街警署的署长!那个王八蛋心狠手辣,从来不给人留活路,不管是不是道上的,只要得罪他,就绝不给留活路,百丽街没人不恨他,就这么一个家伙,愣是让顾欢给捅死在姘头的床上,给百丽街除了一害!”
“真他妈牛逼!”林凯文猛灌一口酒,像是恨自己没能杀死埃尔曼,“一个人,一把螺丝刀,就把埃尔曼捅死在床上,肠子淌了一地!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简直是个传奇!”
“大哥,那顾……顾欢现在在哪儿?”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小弟怯怯的问道。
“被抓了,听说在第六监狱,m02卫星上的那个。”林凯文叹了口气,指着小弟们恨铁不成钢的道:“你们要是有顾欢一半的胆气,他妈早就混出来了。”
说着,林凯文突然一脚踢在钩子的脸上:“赶紧滚蛋,回去别忘了在顾欢老娘墓前上柱香,感谢她给你生了个好兄弟!”
钩子双手捂着脸,低声申吟着,慢慢的爬起来,踉踉跄跄的走出狂牛酒吧。
门外路灯昏黄,两个醉鬼横在人行道上,脸埋在呕吐物里,不知是死是活;不远处一群人在斗殴,不时传来彭彭的棍棒击打**的声音。
夹带着垃圾腥臭的冷风扑在钩子脸上,使得嘴角伤口更痛。他吐了口带血的吐沫,从兜里掏出一个扁平的酒瓶灌了一口,感觉好了不少。
“**的!总有一天,老子……”钩子回头看了一眼酒吧门前亮着的牛头标志,眼中满是恨意,低声咒骂了几句,然后从醉鬼身上跨过,朝前方走去。
走过三条街,钩子晃了晃空空的酒瓶,丢在地上,突然眼前一花,还没反应过来,嘴已经被一只冰冷的手掌紧紧捂住,耳边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别说话!”
钩子并没有惊慌,百丽街的抢劫很常见,一般情况下给点钱就能打发。
拐进一条安静的小巷,那人突然松开手,把钩子摁在墙角。
操!不会吧?难道我这身材也能让人盯上?!
钩子下意识的夹紧,身子使劲往墙上贴,心中大叫倒霉,刚刚被林凯文那个王八蛋修理了一顿,竟然又碰上个劫财又劫色的死变态。
“哥们,这些钱舀去,从这儿往东两条街有个酒吧,想找什么样的都有……”钩子从兜里掏出一张卡片,从背后递了过去。
那人并没接卡片,松开手,小声说道:“我觉得你就不错。”
钩子浑身汗毛倒竖,刚喝下的酒散掉一大半,趁着那人还没继续动作,猛的转过身,骂道:“**混哪儿的?不知道老子是……”
这时钩子才看清那个古怪的劫匪穿着一件连帽运动衫,帽子扣在头上,遮住大半边脸,双手插在兜里。
“是什么?”劫匪慢慢抬起头,问道。
钩子愣住了,直勾勾的看着劫匪向上弯曲的嘴角,以及低垂帽檐下那双明亮的双眼。
“是……是……”钩子咽了口吐沫,身体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牙齿发出咔咔的碰击声,“是欢……欢哥的……兄弟……”
“我的字号有这么响吗?”
“当然,因为你是……百丽街的传奇,最牛逼的传奇!”
“传奇?真他妈操蛋!”
“狂牛酒吧的林凯文就是这样说的。”
“他的话也能听?跟放屁差不多。”
“嗯,那个混蛋一向满嘴屁话,除了这一句。”
钩子看着这张熟悉又陌生的脸,眼圈慢慢变红,哽咽道:“欢哥,你终于回来了……”
“是,我回来了。”顾欢点点头,使劲抽抽鼻子,“这里还是那么臭!”
两人同时无声的笑了起来,紧紧的拥抱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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