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12-03
周六,方慕辰来电话通知下午到启航公司加班。(凤舞文学网)启航公司设在g市最繁华的商业区内,这栋办公主楼是g市的代表性建筑之一,高达四十层,玻璃幕墙,像酒店设计般的大厅内光电梯就有多台,听说全球五百强企业的许多公司都在此设办公点。
像我这种从小公司里出来的员工自然是要等待保安的通报才能放行的。在我到达时,发现公司里面仍然有些员工在加班,我不由得有些暗暗汗颜。
方慕辰将我领进了他的工作室,这里很安静,因为只有他一个人,莫非今天工作组加班的只有我和他?
“你们接了项目就要这么忙吗?”我看着窗外埋头苦干的员工,心里有些感慨,看来这高薪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他们都是双休的,只是轮休罢了。做这行脑力消耗大,需要保持适当的健身及足够的休息才有效率。”方慕辰察觉到我不时看向窗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笑着解释道。
“哦,今天就只有你和我加班吗?”我从电脑包里拿出笔记本,准备调出策划文案。
“嗯,以后没有特殊事情你下午来就行,当是补偿你的休息时间,周末等通知。麻烦你帮我冲杯咖啡。”方慕辰回到自己的办公桌,还当我是秘书一般吩咐道。上午不用上班我就可以睡睡懒觉,这样的补休对我来说也是幸福的。
“哦。”工作时间,他就是我的领导。可是我冲咖啡的手艺并不好,因为我很少喝这东西。
来到宽敞明亮的茶水间,才发现大公司与小公司的区别,这里面什么都有,咖啡机、冰箱、微波炉、饮水机以及各式饮料,甚至还有小食。这才是人性化工作场所啊,不需要太奢华,却让人感觉很惬意。我们公司只有饮水机和速溶咖啡。
我果断的选择了速溶咖啡,这个我较熟悉。说实在的,我并不知道方慕辰喝咖啡的口味,只按自己的口味加糖加女乃,顺手给自己拿了瓶果汁。
“你现在应该穿平底鞋。”在我推门进来时,方慕辰看了看我的皮凉鞋,皱眉道。
“鞋跟只有5cm,不高。”我把咖啡放到他的桌上,转身回到自己的位置,在这样的办公楼里我总不能穿着平板鞋来吧,不过仔细一看方慕辰,他倒是穿得很休闲舒适球装来的,只是把运动短裤换成运动长裤。白色的短袖运动上衣,黑色运动长裤,加上阿迪达斯球鞋,让人看起来神清气爽,活力动感十足。
“工作并不一定要穿着笔挺的西装,穿出自己的风格就好。”方慕辰笑着迎视我的打量,笑容里那般有自信、有魅力。
“自恋……”我在心里嘀咕道,一个有实力的人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是耀眼的,像我这般平庸的人难免会更注重打扮,因为底气不够,需要外表的修饰来增强自信心。本想拧开饮料瓶,可是那个盖子却出奇的紧,任我左右两手转来转去就是拧不开。
“拿过来,笨。”方慕辰沉声说道,虽然不曾显露不耐烦的情绪,可我也不喜欢他说我笨。他才笨,而且一笨就是十年,若不是在办公室里,我都不想理他。
谁不知道男人的手大力气大,一个女子拧不开瓶盖不是常有的事情么,为什么要说我笨。方慕辰从我手中接过瓶子,轻易一转,瓶盖果然开了,我直接从他手中拿起果汁就走,就冲他说我笨,我就不打算感谢他。
“咖啡太甜了……你平时都放这么多糖?”方慕辰只是喝了一口,就放下杯子下结论。
“嗯,我不喜欢喝苦的。要不要换一杯?”我一般都会使劲放糖直至把咖啡的苦味压下去。
“倒了,重新换一杯,不要糖不要女乃。嗜甜比吸烟危害大……”方慕辰提醒道。
“我没有嗜甜,我只是喜欢吃甜食,你明知道吃甜食不好,以前为什么还要给我买雪糕……”我有些愤愤不平地反驳他,这个人以前明明老给我买雪糕,现在又跑来正义凛然地指责我。
“嗯,是我错了,以前就应该给你买苦瓜……”方慕辰虽然口头上认错,可语气里我却听不出一丝诚意。
“哼,当然是你的错……我不喜欢吃苦瓜……”刚才明明好好的,这个男人非要贱招,在他的刺激下我的小脾气噌噌地往上涨,不由加快了脚步迈出门口,然而在我回头关门的瞬间,却见他用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我,嘴角弯起一抹欢愉。短短的瞬间,我的脸突然发热,心跳也莫名在加速,最后逃一般走向茶水间,只是一个含意不明的眼神,我已经方寸大乱。
倒掉咖啡,重新冲了杯斋啡,苦死他。我突然困惑自己刚才为什么要生气,若是普通同事之间谈起这个问题,大家只是笑着闲话家常罢了,为什么和他一起,我就会这样莫名地耍小脾气。我已经27岁了,不再是17岁,莫非我还能指望他像过去一样哄着自己不成,思虑到此,我不禁再次嗤笑自己天真而幼稚的行为。
收敛了所有不应该存在的心神,我再次端着斋啡放到他的桌上。他的显示器上全是英文及数字代码,见到我的到来,他换了页面,点击了一遍已经制好的一个栏目,询问我的意见。
我弯着腰身站在他旁边,指出了几处链接不到位的小问题,毫无疑问,他的工作效率很高,凭他的速度,我估计一个月时间就能把这个项目搞定。
这里的公司用的是中央空调,很快我就感觉到寒凉,如置身秋日,薄薄的衣裙无法为我保暖,我忍不住交叉着双手搓了搓左右胳膊,暗下决心明日要穿长牛仔裤、带件长袖衫御寒。
“把这个穿上……”方慕辰从抽屉里拿出一件折叠整齐的白底黑边长袖运动衫,放到办公桌上。
“谢谢……”我不客气地套在身上,衣服上并没有他熟悉的气味,想必他也不曾穿过,套在我身上显得又宽又长,我卷了卷袖子,这样低的温度,就算是毛毯我也会披在身上的。
一个下午的时间,方慕辰在专心地工作,而我页看小说,我会不时悄悄地瞄上他几眼。他的十指手形仍然修长漂亮,那么有节奏地舞动在键盘上拍而磨出厚厚的茧子的右手掌;双眸专注地盯着显示器,坐姿端正,他的脸形比过去瘦了一点点,却更显英俊,这样认真工作的男人很有魅力,现在的他仿佛就是一副画,依然让我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