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明说,塞斯琼也很识趣地不多问,抓抓后脑长叹:“那行,做人手下,就得为主分忧,你们先回渊州,我去去豫斐。(凤舞文学网)冰@火!中文”没有和大伙道别,头也不回地自反方而去。
“轩辕哥哥,他干嘛去了?”江雨薇边在马车里给南晓霜换药边问。
“他有点事去办,对了,此次一战,你们都不可宣扬,不要问为什么,很快你们就会知晓,雨薇,你伤口止血了吗?”不忘慰问。
江雨薇灿烂一笑:“不碍事,就是恐怕要留疤了,幸运的是没在脸上。”若是以前,她会几天几夜不吃不喝,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认识轩辕哥哥后,她觉得身上留点疤也没什么不好,证明她闯荡过风雨。
以后谁再敢看不起她,直接把伤痕露出来,让他们看看,什么才叫阅历。
南晓霜还在为大伙救她一事感动中,突然发现以前都白活了,那些所谓的朋友不过是酒肉朋友,只有这一群,在生死关头才会不顾一切地救她出火海,如今是他们赶她走,她也不走,死都要跟着他们。
她不会把这当作是救命之恩,要觉得是应该的,因为他们出事了,她也会如此,因为他们是好兄弟,好姐妹。
轩辕哥哥虽不是什么名门大户,没有高管爵位,没有自己的领土,但他的能力是无人能及的,那么多财宝,说给人就给人,在她心中,轩辕凰就是世上最有钱,最伟岸的男人,一百个夏历桀和纳兰惊鸿都媲美不了的。
好吧,或许轩辕凰并没那么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反正她就觉得天佑皇朝再也找不出比他更完美的男人就对了。
轩辕凰无意间看到南晓霜那火辣辣的爱慕眼神,心中是哭笑不得,女人做到她这份上,是不是很可悲?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喜欢她的,皆是女人居多,有甚者即便知道她是女人,也愿抛头颅洒热血,就像叶儿。
多少男人为得到她的青睐而头破血流?她依旧不会多看一眼,还记得叶儿曾经说过一句话,她不喜欢女人,但她喜欢轩辕凰,如果她是男人,或许会接受她。
连她自己都没搞清楚性取向时,绝不会接受一个女人的倾慕,那会害了对方,会让对方失去一个做妈妈的机会,不做妈妈的女人,算不得女人,而且她也从没把握能和一个女人白头偕老,没把握能给对方幸福。
最起码的欢爱,她就给不了,做人要懂得负责,负责不单单只是能一生只爱一人,还得能给对方安逸的生活,给不了就不要说什么爱。
“他们来了。”元四海拱身通报。
还在命人搭帐篷的龙锦程立刻起身,不等轩辕凰前来便疑问:“不是说要明日吗?”
“临时改变主意,将士们都善理过了吗?”见都点头,才耸肩:“那就出发回城吧?这是怎么回事?”末了指向多出的三百多人。
“哦,他们啊,那日和李云交战,他们太惊惧,因此逃逸了,后觉得良心不安,又决定回来支援。”龙锦程颇为欣慰地扬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