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群岛离海岸线并不远,大概飞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到在蔚蓝海域上零星散落的岛屿群,林晓他们也只是听说在七星岛屿附近看到过的人鱼,他们根本不知道鱼人具体在哪里,但是都大老远的来了,也不可能就这样回去,所以只能来碰碰运气。(凤舞文学网)
“梵塔往那边飞,红色那里。”林晓坐在宽厚的虎背上,指着一片树林挂着累累殷红,兴奋地喊道,
对于自家伴侣惟命是从的大忠虎,听到自家伴侣发话,二话不说的朝下面那座岛屿飞去,“是山楂,真的是山楂耶!”飞到离地面很近的地方,林晓看清楚了红色的果子外貌,虽然果子大了点,都有西红柿那么大个,但是毫无疑问是山楂,高兴地林晓快手舞足蹈完!
还没等梵塔停好,林晓已经迫不及待翻下虎背,但是林晓忘了老虎的高度,要摔倒的那一刻林晓才想起来,似乎自己太得意忘形了,身子不受自己控制的往后倒去,没有如自己猜想的那样与大地亲密接触,而是撞进一个宽厚的怀里,感觉到熟悉的怀抱,林晓直接把所有的重量靠过去。
“林,小心点。”
“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林晓对梵塔的话,瘪了瘪嘴,推开梵塔,向他亲爱的山楂树奔去。摘下一颗,在兽皮上潦草的擦下两下,林晓就迫不及待的往嘴里送。
嗯…!!!是山楂。就是甜度好像有点高,不过直接吃着正好。
“林晓哥哥好吃吗?”小比洛盯着林晓哥哥手上的不见过红果子,疑惑而又好奇的问道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说着摘下一颗就丢给小比洛。比洛也学着林晓刚才的样子,拿着果子在自己的兽皮裙上擦了两下,才咬,眼睛咕噜咕噜的转着,嘴巴一动一动的,似乎在认真的品尝。
林晓被比洛可爱的样子,直接的戳到萌点,小比洛怎么那么可爱呢!让他直接想上前捏两下,当然林晓也这样做了。
“里…小锅锅…开…放手!!”小孩对在自己脸上做怪的手,努力的挣扎,
“比洛好吃吗?”小孩挣扎,林晓讪讪的松开手,问道。
“好吃,酸甜酸甜的。”小孩拿着咬了两口的红色果子,开心的道,已经忘记了刚才他的林晓哥哥捏他脸的那件事。
“傻瓜!”瓦鲁看不过道,
“你骂谁傻瓜呢?我要和你决斗。”小比洛一听到‘傻瓜’两个字,就如踩到雷点,顿时炸开。
于是两个小的就又开打了,不过俩个人打架已经见怪不怪了。
林晓转头看到梵塔在看着他。我绝对不是故意在转移话题,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我绝对没有某些怪蜀黍的特殊癖好,要有,也是来到兽人世界这里养成的,主要是这里条件太好,萌点太多,这不能怪他,林晓模了模鼻子。
“梵塔吃山楂。”说着,把自己的手里的山楂往梵塔嘴里送。
梵塔早已经对林晓每一个表情代表什么了解个清楚,林晓有个习惯每次做了坏事,被他发现,都会下意识的模鼻子,梵塔觉得林的这个动作真是可爱,为了多看到几次,梵塔不建议小比洛牺牲一下,作为兽人逗雌性开心也是必修课程。
“怎么样,怎么样?好吃吗?”林晓急忙问道
“还可以。”梵塔老实的回答,
“什么叫还可以,一点都不诚实。”对于梵塔的话林晓不满意,
“兽人喜欢吃肉,林说好吃就好吃吧!”这次梵塔认真的评价道,但是林晓觉得梵塔的评介还不如不评介,这是什么评介,他说好吃就好吃,都是他的错,他不应该问一只食肉动物水果好吃不好吃的。
看到红红的山楂,林晓就想到冰糖葫芦,外甜里酸,想想就叫人冒唾液。林晓他家住在南方,哪里根本就没有山楂这种水果,记得小时候喜欢看古装片,每当看到有冰天葫芦的场景,总是不由自主的yy两下它到底是什么味道,可以说冰天葫芦成为他童年的一个念想。
后来自己长大了,到了城里读高中,终于见到了小时候想念的冰天葫芦,但是毕竟是南方城市,冰天葫芦买的并不便宜,五块钱一窜,在当时五块钱可以够他一顿饭钱,但是林晓还是大方呃一次,买了一窜,这是他第一次吃到冰天葫芦,酸甜酸甜的真的很好吃。
后来的后来,林晓到了北方上大学,那是一座盛产山楂的城市,连学校里都种了很多可山楂树,这也是林晓第一次看到真实的山楂树。由于盛产山楂,冰天葫芦就变随处可买到,也很便宜。有时候有老百姓自己做冰天葫芦到学校门口来买,一块钱一串,林晓总上会买上一串,虽然现在的他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得盼望,长大了,谁还会谁还会太喜欢这种酸甜酸甜小孩子吃的东西呢!但是林晓觉得他是个怀旧的人,也可能因为冰天葫芦是他幼年的盼望,他还是忍不住想买。这个习惯被寝室里的兄弟知道,大家都笑林晓爱吃女孩子的东西。说是这样说,但是他们在校门口看到山楂有时候还会给自己带上一串,真是让人怀念。也不知道他们知道自己失踪后是怎么感想,也许开始的时候,还会记得有林晓这个人曾经是他们的室友,再过一段时间大家都会忘记吧!其实忘记没什么不好的,他幸福,大家都幸福就好!
梵塔看到林晓的表情,就知道他想起了以前的事,梵塔不知道他以前的世界是怎么样,林在那么过的怎么样,但是他只想现在把最好的给他,让他不再那么留恋那个世界,这样林就永远和他在一起了。
等林晓回过神来,他已经被梵塔搂在怀里,看到脸上有着担心的恋人,林晓笑了笑,其实有些回忆只是回忆罢了!他现在真的很满足了。
虽然有那么多的山楂,但是冰糖葫芦今天是甭想了,没有重要材料——糖,出门太久,特别在可可亚西部落,根本没有补给,他们调料基本是不剩太多了。没有糖葫芦,晚上林晓硬是把山楂当配菜,做了个酸溜鱼,鱼鲜肉女敕,酸酸甜甜,这道菜得到了从人好评。
没有糖,林晓也不准备放过这些山楂,之后的几天,林晓致力于晒山楂干,以后拿来泡茶喝,山楂茶可是好东西,健胃消食助消化,还能提高人的食欲。
林晓他们只准备在这里待上半个月,因为还要二个多月就要到雨季了,他们必须在雨季来临之前回到部落。他们根本不知道鱼人具体在哪里,来到这里只是碰碰运气,守株待兔罢了!找不到他们可以下次再来,反正现在他还年轻,要老还远着呢!所以林晓心情轻松愉快,带着两个小的,在岛上探宝。
我们的大老虎梵塔可不是那么想的,只要一想到他的林只有不到一百岁的寿命,他就心疼,他希望快点找到鱼人,把林的病治好,这样他们可以已在一起,知道兽神召唤他们回归的时候。当然,梵塔也不希望林伤神,梵塔一直知道林还是很在意他的寿命和他们不同,还有不能孕育这件事的。虽然林晓从来没说,但是梵塔知道,林总是对他愧疚。如果没办法只好林的病,就算林现在已经跟他在一起,这也将成为一生的心病,就算梵塔不在意,林也放不下。
看到林只几天眉宇间的愉悦,梵塔其实也很开心,他的林就应该快快乐乐,一直这样幸福,其他的事有他愁就好。
在林晓他们进行探宝活动的时候,大老虎梵塔就在附近海域巡视,希望能快点找到传说中的鱼人一族。
七星岛,可能由于四面环海,并不像海岸那边一样,只有草地和少许灌木。这里虽然不能跟森林的参天大树比,但是郁郁葱葱的看着还是很喜人,当然能吃的好东西还不少。
“林晓哥哥你拿的这个是什么,能吃吗?”小比洛很是好奇,因为今天他们出来的目的可是找吃,但是林晓哥哥拿的那个有钩钩的藤条。
“这可是好东西,当然能吃!”林晓晃晃手里的东西,笑嘻嘻的道,“这叫做水蕨菜,是蕨菜的一种,嗯…蕨菜还有一个名字叫做龙爪菜,水蕨菜就是长在水边的一种蕨菜哦!”
“原来这个藤条叫做水蕨菜呀!我在卡达森林见过。“小比洛可爱的小脸表示出一幅‘原来如此’的表情,然后兴奋的向林晓报告他的发现。
“呵呵,比洛真聪明,但是森林里的不叫做水蕨菜哦!”
“难道叫做森林蕨菜吗?”瓦鲁聪明的脑袋想到,
“对哦…长在水边的叫做水蕨菜,长在森林的当然叫做森林蕨菜!”小比洛反应道,
“呵、呵…真…聪明!”森林蕨菜就森林蕨菜吧!
“林晓哥哥蕨菜好吃吗?”
“当然好吃!”于是林晓给小老虎和小貉泽普及了所有关于蕨菜,于是一大两小就一起收刮了小岛上所有的蕨菜,幸好蕨菜可以用盐揉好月兑水晒干,可以放很久,不然他们真是浪费食物。
当天晚上,林晓还做了一个清炒蕨菜,但是小比洛很诚实的说:出没有肉好吃的评价,瓦鲁也只夹了一次,这让林晓觉得很是‘内流满面’,但是看到他家大老虎一个劲的夹,林晓满足,觉得明天应该在多摘点蕨菜!!!!
第四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