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女配被逆袭 第二十一章

作者 : 季贤

啃着烤鸭,何欢突然发觉家里有个男人也挺好的,起码可以犯懒。吃的小肚儿鼓鼓,正想上床睡觉,便被莫瑾年的黑脸外加凶恶的眼神给震住了。

“你丫要干什么?”

何欢捂胸,生怕这厮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事,虽说自己没几分姿色,但是女人嘛,关了灯都是一样的说~~~

莫瑾年看着何欢防备的表情,深幽的黑眸一暗,眼中看不出情绪。

“上药。”

看着男人不知道从哪里变出的医药箱,何欢顿时狠狠唾弃自己一番。

脑子里装的都是屎么?银家青年才俊能看上你个女**丝,那也不会到死的时候都是处儿了。

“哦。”

何欢乖乖的坐在沙发上,享受者团长大人的服务。用酒精消毒时,稍稍有些刺痛,但很快便过去了,低头,只能看见莫瑾年高挺的鼻梁,卧在麦色的肌肤上,显得分外性感。

人说,鼻子长得好的男人,那方面功能都不错,再加上眼前这男人是兵哥哥,体能是没话说的,只要技术过关,他老婆可就性福了。

在女**丝脑补的过程中,莫瑾年已经处理好她的伤口了,看着仿佛粽子一般的脚踝,何欢掬了一把辛酸泪,暗感重生之后这个倒霉啊!

何欢一跳一跳的准备去洗澡,又被结实的胸膛给拦住了,因为京里最近的气温很高,虽说现在是晚上,莫瑾年还是只穿了一件军用背心,清晰的勾勒去形状结实的肌理。

女**丝一般都具有属性,何欢童鞋也不例外,面对这么一个比校草还要极品的好货,不由开始无尽的yy,要是能把这货给扑倒,并且不用负责的话,那就太完美了。

莫瑾年看出何欢垂涎三尺的眼神儿,倒也清楚自己的魅力,从小到大,用这种眼神看他的女人多了,要是别人,他只会觉得厌烦,但是换了这个女人,倒是感觉挺不错的。

“你要干什么?”

团长大人既然了解了自己的魅力,自然要物尽其用,微微低头,灼热的气息喷洒在何欢的耳际,旖旎的气息仿佛勾、引一般。

感受着两人之间不足十公分的距离,再加上莫瑾年现在的态度,饶是何欢的脸皮比城墙还厚,现在也红的跟猴似的。

“去洗澡。”

嘟囔着冒出这三个字,小手推搡着坚实的胸膛,碰到滚烫的肌理,何欢心神一荡,赶忙放开,绕着圈儿,走到了浴室。

莫瑾年听着浴室里的水声,微薄的唇角罕见的勾起,拉着自己的行李箱,走去客房收拾一番。

******

二人的同居生活就这么华丽丽的开始了,除了莫瑾年比较勤快的帮忙填满何欢的肚子之外,兵哥哥还是很忙的,白天见不着影,晚上吃过饭之后就睡了,但为毛存在感还是辣么强,让女**丝想忽视都做不到。

目前是何欢请假一周的最后一天,再次睡到自然醒,走到厨房,看着桌上摆好的早餐,有皮蛋瘦肉粥、山菜馅饼和用小米辣拌好的内酯豆腐。

眼前色香味俱全的早餐,再次唤醒了何欢的肚子的馋虫,心安理得的享受着爱心早餐,反正莫瑾年那厮也没有交房租,好厨艺权当租子了。

何欢今天本来想去学校探望一下粪斗的容华童鞋,谁知道人家根本不在校舍,电话也打不通,据容妈妈透露,这厮是为了躲男人,跑去康定玩了。

女**丝暗恨,去四川也不告诉自己一声,有男银也不通知一下,实在是对不起俩人这么多年的革命感情,回来自己一定傲娇的不理她!

翌日,何欢精神抖擞的去上班了,看着校花小姐辣么美丽的小脸,顿觉有爱,再看看一旁黑着脸的秦朗,女**丝很识相的低着头装死。

秦朗冲着莫云欢微笑着开口:

“云欢,我和欢欢说点事。”

莫云欢很识趣,一听这话,给何欢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之后微笑着退走了。整间办公室里面,只留下讪笑的何欢与板着俊脸的秦朗。

“你受伤了也不说一声!当我是死的么?”

秦朗磨着牙开口,看着何欢毛茸茸的发顶,一时心里有些乱,说不出什么感觉。自从那天看了何欢写的日记,一向沉稳的他,居然也会有惊慌失措的时候,不敢面对何欢,生怕自己泄露了这个秘密。

却没想到这段时间,欢欢居然受伤了,秦朗不知道自己对她到底是什么感觉,只知道现在心一抽一抽的疼。

何欢吐了吐舌,再一次面对愤怒的秦朗,这冲击来的还真是大啊!想着上辈子他对自己使用的一直是冷漠处理,这样的暴躁,她的小心肝真心受不鸟的说。

“我这不是怕叔叔阿姨担心嘛!”

她现在纯属瞎掰,完全就是为了避开某人所说的谎话。虽然这招并不高明,但是秦朗居然信了。

“即使这样,也不能不告诉我,脚好了吗?”

感受着男人语气一下子回暖不少,何欢扑腾扑腾直跳的小心肝也算恢复正常,赶忙拉起裤脚,将消肿了的脚踝展现在校草面前。

秦朗蹲在地上,修长好看的手指轻轻拂过何欢已经结痂的擦伤,动作很轻,仿佛是怕弄疼她一般。这样的温柔,令女**丝再度感慨,还是当妹妹好,要是照上辈子的架势,别说只是擦破个皮,就算是腿摔断了,阿朗恐怕都不会施舍一个眼神。

“我错了。”

何欢自知理亏,倒也不跟秦朗较劲儿,反而很好奇他怎么和校花小姐联系上的,需知:这两人是满满的奸、情啊!

秦朗检查一番,发现何欢的伤口真的没事,这才放心。站起身,超过一八零的海拔挡住了窗外刺眼的阳光,像是逆着光的阿波罗,俊美的不可思议。

何欢觉得自己的心脏偷停了几秒,捂住噗通噗通直跳的小合欢,别扭的扭过头。秦朗见状,轻笑一声,清朗的声音仿佛羽毛般刷过女**丝的心房,溅起圈圈涟漪。

带着薄荷香气的怀抱包裹住何欢的身子,秦朗抱的不算紧,将下巴倚在何欢的肩头,仿佛撒娇一般。

这样亲昵的动作,让女**丝简直快魂归故里了。

正在这极为尴尬的时刻,总有一个人、不是女主、就是男主看见这样不河蟹的画面。

门没有锁,莫云欢敲了两声便进来了,身后还跟着秦氏的副总王彦,见到办公室里两人相拥的画面,精致俏脸上盈着的笑意猛然凝固,倒显得有些僵硬。

“阿朗,王总找你。”

校花就是校花,只尴尬了一会,便反应过来,见到莫云欢有些苍白的脸色,何欢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不然等两人相爱相杀的时候,她就死啦死啦的。

“学姐,等我一下~”

何欢踩着十厘米的小高跟,蹬蹬蹬蹬的跟着莫云欢跑出门去,将房间留给一脸羞射的王彦,与淡定自若的秦朗童鞋。

“学姐,你表误会。”

何欢此刻倒是真心着急,这辈子她压根没打算嫁给秦朗,要是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让她分分钟切月复自尽都不能弥补。

莫云欢看着何欢小脸上的汗意,外带着瞪大显得尤为真诚的小眼神儿,心里也算信了个七八分。要是这妮子真对秦朗有神马非分之想,还用搬出去住?不玩个近水楼台先得月才怪!

更何况,自己老哥可不是吃素的,到嘴边的肉都吃不到的话,那都辜负了他‘战狼’的称号!

“我信你。”

校花小姐想明白之后,脸上的笑意更浓,一双美目像是新月一般,弯弯的,煞是好看。为美色所动的何欢,立刻被迷得晕头转向,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学姐这是懂了她的心思。

“自己受伤在家挺辛苦的吧?”

莫云欢意有所指,想着自己老哥在家里就是个纯粹的君子,将君子远庖厨这句话完全发扬光大,当她不知道这人自以前搬出去住的时候就自己开伙吗?

现在倒好,借着这个机会,上赶着给人做老妈子,何欢啊何欢,我老哥都做到这份上了,你快收了这妖精吧!

“呵呵,不辛苦,一点也不辛苦。”

何欢有些心虚,最近一周的伙食,全都是莫瑾年这厮做的,别说,我们的团长大人手艺真心不错,不就是应了那句话: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先抓住这个女人的胃。

呸呸!她在想什么?

秦朗走后,莫云欢也开始工作了,这就意味着黄助理不可能看着何欢童鞋堕落下去,成为社会的蛀虫。

扭着纤腰,再次将报表扔给何欢,让她核对一番。

为毛啊?这明明是财务部的工作!女**丝敢怒不敢言,想着这面具女是自己的顶头上司,胃就发酸。

上天啊!她是造了什么孽,才换来这么一朵小心眼外加重口味的奇葩当自己的上司。

就在这样的忙碌的生活中,b大开学了,同时也意味着青葱娇女敕的学弟便要骑着白马,潇洒的跑到女**丝面前,真心快要流口水了。

为了美腻的学弟,何欢还特意去种了睫毛,让她本来就是亮点的眼睛看上去更漂亮了几分。穿上白色的男款衬衫(莫瑾年一度表示,这个衬衫的大小,他穿着没有半点问题),配着齐b的牛仔短裤,耳上是简洁大方的钻石耳钉,看上去还真有几分小野猫儿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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