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尸经 第一章 做人

作者 : 姓易的

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

由我带队,师爷安排了一队伙计给我,直接走水路前往天云水宫。

于第二天的下午时分到达目的地,当夜动手。

不得不说师爷果然有点手段,跟我一起下水的四个伙计全是好手,虽说他们见到大殂之孽差点被吓尿了,但总的来说还是手脚异常麻利,特别是搞水下爆破的那一手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凌晨。

我们三艘船在进港口的时候意外被警察拦截,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师爷亲自来了现场并给我们解围,事后我才知道他给海关的某几个神仙送了一笔不小的慰问金,但他并没有给我说这件事,或许对于他来说那点钱也不算是钱吧。

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

天赐铜棺被我跟小佛不声不响的带出了城市。

随后,我们在一个距离城市几十公里远的深山里落脚。

他在车里等我,而我则独自上山挖了一个坑,大小刚好,足够将天赐铜棺放进去了。

我们开来的是一辆货车,后车厢刚好能把天赐铜棺给载来,而棺材上可不是空的,那上面摆放着一具我托师爷借来的尸首。

三千块,医院的某个领导就开口说借了,多和谐。

那时候我就是一个劲的庆幸,多亏我学的赶尸术法不光有易家的,还有一些老爷子教授的湘西杂学,虽说战斗力跟功能不算强悍,但足以让这具尸首帮我把棺材从山道拖上去了。

(题外话,棺材下面垫着的四轮板是我花五十块钱买的,但小佛爷总觉得是他花的钱,这点我很不能理解,难道你喝多了自己把钱包落我房间里那钱还算是你的?)

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

今天,是我没了周雨嘉陪伴的第一天,值得纪念一下。

顺便说一句,我搬家了,原本是住在城东某个酒店里的,但现在我决定搬家搬到师爷他们店里去住着。

不为别的,就为了

我草你大爷的小佛爷,你个畜生,这城里恨你的人究竟有多少啊?

我跟你出去吃一趟火锅没事,但在回酒店的路上我就差点被人捅死在大街上了,难道这不怪你?

人一边掏刀子一边问我,小佛爷跟你是什么关系啊?

这不是铁证?!

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夜。

房间里的家具都被我让人扔了出去,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看那些东西碍眼,没花圈店里的家具看着舒服。

说来也挺奇怪的,那么个一无所有的房间,却给了我莫名其妙的安全感。

墙边放了几张照片,有我跟海东青的,还有胖叔的,还有周雨嘉的

那些照片都是原来照的,对于我来说还是挺有纪念意义的。

“鸟人,叔,咱们一起吃点呗?”我往嘴里扒了口饭,笑呵呵的看着照片。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

“怎么还是没睡着”我站在厕所的镜子前,看着镜中的自己忍不住笑了:“怪不得没人认出我来,师爷说得没错诶。”

在这个城市,认识我的人不多,也就那么十几二十个伙计。

他们都是师爷的心月复,所以我并不担心会被老佛爷知道我的行踪,更何况

吗的,我都不认识镜子里的人了,更别说外人了。

我自己胡子拉碴的样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够吓人的。

“喂。”

“咋了?”

“别吃了,你他吗也不怕吃死你。”小佛爷站在门边看着我说道,扫了一眼我手里的安眠药,摇摇头:“有时间去看看医生吧。”

“我没病。”我笑道:“只是睡不着而已。”

从离开贵阳开始,我就没睡过一次安稳觉,连续好几天没睡觉后我终于觉悟了。

再不睡觉恐怕就得惨死在房间里了,还他吗是猝死,那种死法可够丢人的。

无奈之下,我只能吃安眠药帮自己入睡,不得不说这药劲儿可厉害的,能一觉让我睡到大天亮。

等我吃完药,小佛爷说了一句让我无比精神的话。

“那天去贵阳的人找到了一个,但貌似不是带头的,你要不”

“他人在哪儿呢?”我激动的问道,满脸笑容。

“沈阳那边吧,我已经让人盯着他了,咱们”

我忍不住再度打断了小佛爷的话,下意识的模了模插在后腰的枪,问,要不然咱们现在就过去呗?

我不知道我当时的眼神是不是很吓人,但小佛爷明显是哆嗦了一下。

“吗的,别他吗这么看着我。”小佛爷看了看我脏兮兮的衣服,转身走了:“疯子,就知道你要去,车在下面等着了,赶紧的吧。”

楼下很安静。

除了师爷坐在大厅笑呵呵的看着电视之外,也就一个大牙坐在沙发上,保护着师爷。

用保护这两个字一点都不为过。

从我来这个城市开始,就亲眼目睹了三次以师爷为目标的谋杀,其中两次的凶手被当场抓住并供出了主谋,至于另外一次则就简单多了。

那孙子枪都还没来得及掏出来,肚子上就被大牙用匕首连捅了四五刀,当场身亡。

“哥,我带姓易的出去一趟,明儿早上回来。”

“路上小心点,有事就给我打个电话。”师爷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丝毫不担心小佛爷是跟着我去杀人的。

大牙抬头看了我们一眼,又把头低下,继续看起了报纸。

出了店门,我熟悉的坐上了小佛爷的suv,点了支烟放进嘴里叼着,靠在车窗上懒洋洋的看着这个陌生的城市。

雨嘉被我弄进了玉佩里,养魂三年后才能出来,平常也没个能跟我说说话的,这日子可过得够闷了。

不过也好,这玩意儿从某个角度来说也算是种镇法,魂魄到了玉佩里之后,不到时间是不会出来的,哪怕是受到了外界的影响,这点就让我很放心,起码她不会被墨敛竹害了。

“对面有几个人?”我随口问了句,其实这不是担心对方实力强悍而导致我们团灭,而是太无聊了,想找个话题聊聊。

“七八个吧,有三个人带着火器。”小佛爷说这话时轻松得一塌糊涂,压根就没把对面那些人放进眼里。

听见这话,我耸了耸肩,没再搭腔。

在这段时间里,小佛爷的性格我算是模清楚了。

他不是目中无人,也不是鲁莽而没有脑子,实际上他是个很有脑子的人,只不过外人都看不出来这一点,都因为小佛爷的自信而觉得他自负。

一个人没点实力又过度自信的话,那么确实是自负,但一个人如果是有实力

“哟,陈老虎,咱们还他吗真有缘啊。”小佛爷看了一眼前方堵住我们的车,见到站在车门外的人时,他笑了笑:“好狗不挡道啊。”

陈老虎,是这海滨城里一个出了名的老混子,虽名气大,但在道上的辈分却不高也不低。

他本属于那种靠名气吹牛逼吃饭的家伙,但在一年前他干了一件事,之后就彻底的出名了。

准确的说,他真的是一个以狠字出名的老混子。

陈老虎他曾经有个对头,名叫三兵,那人是个退伍兵,实在找不着上班的路子才上的道,随后就因为一些生意上的摩擦跟陈老虎结仇了。

在一年前的某个夜晚,陈老虎喝多了,当着自己小弟的面儿说。

“走,办了三兵去。”

说来也巧,那晚上三兵也喝多了,就在家里抱着老婆孩子睡觉,手下的小弟们都在看场子,只留下了七八个人保护三兵。

但这七八个人顶什么用?陈老虎带来的可是三十多个混子。

当夜这七八个人就彻底在城里消失了,据说都是被陈老虎的手下砍成了重伤,埋在了某几个建筑工地的地基里。

他们也算是够忠够义气,被砍死前大喊着让三兵跑,可惜已经晚了。

在三兵刚爬起床迷迷糊糊要带着老婆孩子跑路的时候,外面的人已经砸开门冲进来了。

谁都不知道那晚上发生了什么。

只知道第二天的早上,三兵的尸首被环卫工发现了,手脚都被人剁了下来,而他的老婆则被陈老虎带来的人玩过之后跳楼自杀了,剩下的那孩子则被

这世界上变态挺多的,有一种就叫恋童癖,对吧?

三兵的儿子在一个月后被人在郊外发现,尸首上伤痕累累,连跟陈老虎勾结的警察都看不下去了。

话说回来,陈老虎跟小佛爷结仇的原因就一个。

他看不惯小佛爷目中无人,而小佛爷也看不惯这孙子目中无人。

“小佛,滚下来,老子今儿就要教你做人。”陈老虎模了模自己的寸头,狰狞的笑道。

小佛爷很淡定的把手伸进了车座下,作势要模出枪,但对面的枪口却已经对准了小佛爷的脑门,只要他动,对面就敢开枪。

“嘿,何必搞得这么你死我活呢。”小佛爷笑呵呵的把双手举了起来:“陈老虎,你是觉得自己牙硬了还是怎么了?踩在我头上来了?”

“我他吗不是说了吗?”陈老虎踩着被擦得油光蹭亮的皮鞋,一摇一摆的走到了车边:“老子说了,今天,老子要教你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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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已到了九十万字,距离大结局大概只有一两卷的样子,很快了。

养文的同学们注意了,开始看吧,别养了。

各位诶,在最后的这段日子里,咱们一起走着~~

一起看看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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