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军退走后,狼青衣留下了一队野狼,碧璇留下了一群沙蝎潜伏在砂里,日子从新回归平淡,楚步以二叔的名义去镇上办理了养殖场的执照,因为在大漠里,养殖场又有狗有骆驼,同时兼营着收索与救援,小镇上没什么企业,在政府的扶持下,养殖场的各项批文很快下来了,生意也不错,凡是来罗布泊旅游或探险的或者商人都会雇佣这里的骆驼和狗,因为本身就是路师出身,对大漠地形非常熟悉,加之对狗和骆驼的驯服有加,所以生意口碑一直很好!
角翼族王宫,巴布尔端坐在宝座上面,看着下面的臣子,这些是国家的高层管理,却鼠目寸光,只看眼前的安逸,让自己活得快活,却仿佛忘记了自己数百年后也会死,现在短浅的安逸在未来会毁了祖宗留下的基业。又有人进言驱逐国师挽回蔓彻斯勒,挽回翼族。
“我们角翼族的天下是父亲那代人打下来的,打天下靠的是武力,说的好听叫武力,说的直白一点就叫抢!遍地都是武勇的军兵,没有一个安心耕种,从事生产的魔族,继续下去我们吃什么?百姓打穷了打怕了,士兵的心越打越野,越打越懒,生活物资没有了,不去生产,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去抢,不抢到我家亲朋好友就好。就这样,老一辈人把天下给抢了过来。
现在的天下是我们自己的,父亲给百姓打穷了,我这个儿子必须得给百姓弄得富起来,我们不是土匪,我们的军队是对外的,是保护我们魔族不被欺负,而不是打自己人的,只要他蔓彻斯勒能让治下的百姓安居乐业,遵从本王的法令,他想封疆裂土,本王就给他个藩王称号让他自己治理辖下的土地,过往不究。♀如果他辖下的百姓,民不聊生苦不堪言,本王就灭了他。今天起全民兵检,老兵者各归各部,新兵青少年从新遍营,嗯````就叫青训营吧!
还有国师的事,他放弃了家乡的安乐富足的生活,来帮助我们魔族富强月兑贫,他是我们的朋友,他举目无亲孤零零的一个人在这里帮助我们,我们不该以礼相待如自己人么?凡有再有霍乱和谐者````杀!民生是国政,罔顾者;;;杀!”
这两个“杀”字出口,王宫之内,满室血腥!
返回宫中的巴布尔陛下,匆匆叫来国师,:“彭老,我已经把你说的那个一魔两制的意图传下去了,这个方法真能化解战争并且获得更多的民众拥戴么?”巴布尔有些兴奋,有些疑虑。
“陛下,这个方法在我们国家已经是验证过了的,效果很好,不过我担心的不是这个”
“国师有话,但说无妨”
“我担心角族统领巴布勒。”
“哈哈哈哈,国师多虑了,巴布勒是我弟弟,别人或许会眼红这个自治的政策,我亲弟弟嘛~我们是真正的一家人不会出现这种现象。”
彭老也没有多劝,点到为止。叹了口气,辞过陛下,回到自己的实验室,又开始忙碌新的课题。
彭老,也就是木空国师走后,巴布尔有些出神:“要毁灭一个人,就先要他疯狂。”我的好弟弟,你会疯狂么?
“苗苗,你跟我来”,霍尘向外走去火苗喜欢霍尘这样叫她,来到战场万向门处,霍尘从怀中拿出一叠数百只乾坤一气袋,一一铺开,用玄火塔的紫色火焰祭炼成一件紫色长袍,领口处有紫芒波动像一层软膜,“穿上,跟我去一个地方,跟紧我”火苗接过玄火紫衣,开心的心如撞鹿,这是他送我的第一件礼物。兴奋地穿上,很合身。领口淡淡的紫色软膜包裹住脸,发,脖颈,皮肤就像发出若有若无淡紫色的光晕。
这是霍尘临时想到的,既然乾坤一气袋可以拿到人类使用,那么做成衣服会不会保护住身体,不被万向门魂化呢?霍尘决定试试,他站在火苗身侧,拉着她,如果有危险会第一时间用玄火铠罩住她。
火苗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世界,一群不大的小兽,在她面前欢快的摇着尾巴,霍尘说,这群小兽叫狗狗,对朋友很友善,还有那个高大的后背有两个大包的大兽叫骆驼,也很温顺,霍尘扶她在骆驼背上,骑着骆驼跑了一圈,下来时火苗高兴的竟然抱着骆驼的大脑袋亲了一口,“扑通”一声,骆驼倒在地上,一缕魂念传出。
“尘哥!这事不怪我!”
霍尘笑骂了一句,一脚踢在骆驼肚子上,骆驼哀嚎着起来跑远了,面对火苗满脸不解,霍尘解释道“这骆驼刚跑完,倒在地上会生病的,所以每次骑完都要用力踢一脚。”“嗯``就是这样。”霍尘肯定的说道于是,火苗养成了一个新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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