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毅森走到尸体跟前指着脖子上的伤口,说:“凶器很尖利,瞬间划开了气管、颈部动脉,这种情况下血液不会慢慢流出而是形成喷溅状。♀一端膨大、一端细小狭长。你们仔细看看。
公孙锦随着洛毅森的指点上前几步,弯下腰来。血泊很“完整”其中没有被毁坏的痕迹。因此,洛毅森指出,从颈部动脉被割开,到血迹喷溅出来,甚至到嘉良倒下,血泊始终是“原始状态”。换句话说:凶手是在嘉良背后隔开了他的颈部动脉。
但是,蓝景阳立刻提出反对意见,“你也看见了,死者背后就是墙,按照尸体的姿态、双足朝向和位置推算,遇害的时候,死者跟后面的墙约有不足二十公分的距离,这点空间,能站一个人吗?”
“那你给我个解释。若凶手站在嘉良面前血迹为什么没有被毁坏?”
“你的意思是:我看到现场不足三十分钟就应该破案了?”
跟蓝景阳简直就是天生不对盘。洛毅森烦躁地在原地转圈圈。公孙锦面带微笑地看着他,不说话,也不表态。洛毅森怒气冲冲地指着嘉良的尸体,朝着蓝景阳说:“如果我是凶手,衣服该有血迹。”
“你也许会换掉衣服。”蓝景阳不疼不痒地说。
“不可能。”洛毅森再次把矛头指向蓝景阳,“首先,今晚十一点我离开局里的时候就穿着这身衣服,有同事可以作证;第二,外面那条街上至少有两个交通监控摄像头,我和死者横穿马路肯定被摄像头拍到,你们可以调取监控核实我的穿戴;第三,死亡时间是今天凌晨00:15,队长他们在00:40分赶到,之间相差了25分钟。如果我是凶手,要在这二十五分钟之内处理凶器、血迹、指纹、换衣服、后两者都好说,重要的是凶器和衣服。”言罢,他转过头去看着公孙锦,“你们留在外面的人找到这两样东西了吗?”
这话问的有些没头没脑,公孙锦却觉得有趣,便问:“你怎么判断出外面还有人?”
洛毅森忍不住翻了白眼,说:“这不是明摆么?不管什么部门出现场都不可能只有两个人,队长带走了我的那些同事,换句话说,现场外围的调查工作你需要安排自己人负责。”
面对洛毅森的侃侃而谈,蓝景阳抬手把压的过低的帽檐向上推了推,露出一双澄净的眼睛紧盯着洛毅森。洛毅森有些怔楞,他没想到,这个态度强硬,口气冷漠的家伙居然有一双如此干净的眼睛。但,这不妨碍洛毅森反感他。
洛毅森也不胆怯,坦然地面对蓝景阳:“二十五分钟内处理凶器、换衣服、还要顾忌街道上的摄像头,我不可能跑的太远,或者说我只有在两栋楼之间的巷子里才有机会藏匿凶器换下带血的衣服,但是我敢保证,你们在那里绝对找不到。”
“哦?”公孙锦饶有兴趣地走过来,“为什么?假设是多人作案,你只需要把东西和衣服交给同伙就可以。或者说:凶手是别人,也有一些可能性在巷子里处理凶器,为什么找不到呢?”
“直觉。”
“直觉啊。”公孙锦自言自语地说。
洛毅森不喜欢他的口气,高高在上被他审视的违和感。所以,走到他面前,说:“直觉并不是什么不靠谱的东西,是多年的经验结合理论的综合第一判断力。”
洛毅森对直觉的定义换来了公孙锦诧异的目光,莫名的,他有些紧张,等着公孙锦出招。岂知,对方却说:“你回去吧。”
“什么?回去?”
“当然,早点回去休息。”
洛毅森欲言又止,终究还是沮丧地点点头,连声再见也没说转身走了。他走到工作间回头看了眼还趴在地上的嘉良,眼睛里闪过一丝倔强,趁着里面那两个人不备,偷偷把什么东西塞进了工作台下面。
洛毅森前脚刚离开现场,公孙的电话响了起来,他只是嗯嗯了两声便挂断,告诉蓝景阳:“后巷没有找到凶器。”
“那个姓洛的……”
“我会让苏洁盯紧他。”
两栋楼之间的小巷子里昏暗无声,他确定了里面没人才闪身进去。出于某种生活习惯,洛毅森永远都带着两部电话,一个是工作专用一个是私人号码。刚才,他用私用电话拨打了自己的工作电话,保持通话状态,他想要知道,公孙锦和蓝景阳在他离开之后会说些什么。
很快,他在电话里听见了蓝景阳的声音:“公孙,这屋子看起来是间密室,但上面有通道。”
通道?洛毅森心中一紧。他去过那个工作室无数次,从来没听说过上面还有通道,那个姓蓝的是怎么知道的?
“我找人来打开看看?“公孙锦的声音从耳边传来。但是,蓝景阳却说,“不,暂时别动。我还要再看看。”
蓝景阳的话让洛毅森一头雾水,完全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这时候,听蓝景阳接着说:“这是第二起了。你有什么看法?”
“看手法是同一个凶手。但是……”公孙锦犹豫了一下,“我以为凶手会在短时间内作案,没想到相隔了半年之久。”
相隔半年?就是说,半年前有人像嘉良一样被杀?洛毅森下意识咽了口唾沫,继续听。
“公孙,你不觉得奇怪?”蓝景阳不紧不慢地说“这起命案和第一起相比少了很多东西。”
这时候,洛毅森听到了公孙锦的笑声,继而听他说:“那是因为我们的目击者没有说实话。”
瞬间,洛毅森的背部一片汗湿。
浑浑噩噩回到家里,躺在床上的时候还难以接受嘉良已经死亡的事实,难不成爷爷的遗言成真了?
爷爷还活着那时候就经常念叨,自己这是惹事的命格,就算整天躲在被窝里,麻烦也会主动登门拜访。特别是二十五岁这一年,有个大砍儿,跨过去就是大吉大利,跨不过去,就有性命之忧。对于爷爷这个说辞,洛毅森是不屑一顾的,他打小就是个自力更生的主儿,对于什么命格、运数这些玄而又玄的东西一向不予理睬。但事与愿违,从小到大,每每遇到陌生人的时候身边的家伙们总是会这样介绍他:“这是周易大师洛河的孙子。”然后,对方就会忽略他英俊硬朗的外表,并提出看手相、测命数的诸多要求。十几岁那时候,还懂得些礼貌,老老实实说自己啥也不会,过了二十,耐性没了,直接问人家:“老子哪里像神棍?”
想起爷爷的临终遗言,也跟着想起再过两个月才是二十六岁生日!不禁在心里嘀咕,爷爷啊爷爷,你到底留下个化解的法子啊。这件事真是自己的一个坎儿,那要怎么办才好?
按照规矩,他应该回避此案。这时候的洛毅森也有些犹豫,换做别人死在他面前,或许他会老老实实回避这个案子,但那是嘉良,是跟他一起长大,从没嫌弃过他的嘉良。他做不到不闻不问,做不到袖手旁观。况且,公孙锦和蓝景阳的出现,实在令人费解。对了,还有那个奇怪的男人。
当时,男人也是去了金穗大厦。算一算,男人应该在他之前,23:40——23:45之间进入金穗大厦。队长他们到了案发现场一直到自己出来,始终没有发现另外的人存在。当时也是过于紧张,忘了把那个男人的事告诉队长。而面对公孙锦又不想说。
想到这里,洛毅森自责地拍着脑袋。不管他对公孙锦有什么看法,隐瞒线索绝对不是他应该做的。
咬着牙,一拳捶打在床上,低声咒骂,该死!
他猛地起身,打开电脑。记得公孙锦说过,在半年前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也许能找到一些报道也说不定。♀
但事实上,他在网上奋战了两个多小时也没能查到一点线索,他不甘心,改变了搜索方式。最后在某个论坛上发现了一个帖子,标题是:酒吧内离奇命案,隐形人问世。
隐形人!?他急忙点开帖子,上面写着在一家酒吧店庆的时候忽然停电,然后刺眼的白光充满了整个酒吧。在人们慌乱的叫声中白光很快就消失了,但一个女人被割断了脖子趴在桌子上。
就是这个,洛毅森的血开始沸腾。
一大早洛毅森冲进了的朋友的家,拼命回忆着昨天晚上映在视网膜上的那个光影,试图让朋友在电脑上弄出个模拟图来。半小时后,朋友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哥们,别说是我这个高手,就是神手,也没办法光凭你比比划划的搞出个成图来。”
洛毅森有些难以接受,这小子号称没有他p不了的图,怎么到这儿就卡壳了?他不甘心,又去找了几个人,结果他们都束手无策。看着已经过了上班时间,洛毅森只好暂时作罢,赶去警察局,想着问问公孙锦的联系方式,把隐瞒的线索告诉他。
回到刑警队,就见罗队一脸的怒气。办公室里的同事们个个寒蝉若噤,大气都不敢喘。洛毅森揪住小黄偷偷问他,罗队这是怎么了?谁惹着他了?
小黄瞥了眼周遭,才低声说:“昨晚王强交代了一起走私案。队长给缉私那边通了气,结果过去的时候,那边状况惨烈。”
“什么意思?”
“那帮孙子七个人,死了四个、疯了一个、两个下落不明。缉私那边你还不了解嘛,倒打一耙呗,说咱们的消息给晚了什么的,反正就是没事找事。队长气头上呢,你别去捅马蜂窝。”
小黄的警告还在耳边,洛毅森便英勇地捅了马蜂窝。
办公室里,他嬉皮笑脸的面对阴气沉沉的队长:“队长,你跟东区的王队关系不错是吧?有点事我想找他问问。”
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罗海峰气恼地瞪了一眼,随手把一部电话拍在桌子上:“你说你小子到底想干什么?”
是昨晚留在案发现场的电话。洛毅森头皮一紧,索性破罐子破摔了,他说:“那两个人什么都不说。”
“人家凭什么跟你说?咱们是两个部门,这案子现在归公孙了,你搀和什么?当自己有多大能耐居然敢偷听他们的内部情况?我告诉你,要不是公孙不愿意多事,就你这个举动足够让自己停职半年。”
这话是不是有点过重了?或者说,这种并没有被索取的代价是不是太不离谱了?一夜未眠的洛毅森一股火气冲头,拍了队长的桌子,直喊:“我就是不明白他们到底是什么人!那个公孙锦又是谁?我也是警察吧?咱们是一个系统吧?凭什么……”
“小洛。”罗海峰镇定地打断了他的追问,“我能理解你的心情,可你也要明白这案子就算由我们来侦破,以你和死者的关系也是需要回避的。况且,某些案子公孙锦那边的能力要强过我们。警察是纪律部队,你要服从上级的决定,所以,不要再给自己找麻烦。”
对,这才是关键!洛毅森抓住了重点,再问:“什么叫‘某些案子’?”
这混小子,真是死倔死倔的!这都跟自己扑腾快三年了,怎么一点没改?罗海峰无奈地叹息一声,拿起盖子扣在茶杯上。这是他惯有的动作,表示一个话题的结束。他起了身走到洛毅森跟前,正色道:“你暂时休假。”
“凭什么!?”
“凭老子是你队长!够不够?够不够?”
洛毅森把牙齿咬的咯咯直响,掏出手铐和证件狠狠拍在桌子上,摔门走人。
一切都显得这么不正常,不管是公孙锦还是被勒令休假,甚至是嘉良的死。洛毅森被太多的疑问打的措手不及,但他明白,归根结底的问题不是公孙锦,也不是队长,而是嘉良的死。
只是,即便自己没有在场,这案子也不会落在刑警队。思及至此,洛毅森想起半年前酒吧的案子……
该做的事不是没有,也不是说休假了就什么都做不了。正所谓在家靠自己,警界靠朋友嘛。
他叫了计程车,给当年在警校的室友打了电话,半小时后和对方见了面。龙晓一见着他的脸就夸张地张大了嘴:“我去,你怎么成红眼耗子了?”
洛毅森心想,我一夜没睡眼睛不红就怪了!他抓着龙晓的胳膊把人按在座位上,左右顾盼了几眼,才问到正题。龙晓皱皱鼻子抓抓头,相当为难地说:“哥们,看在咱俩在一个寝室住了四年的份上,这案子我劝你别管。”
“说个理由。”洛毅森问道。
“其实吧。”小龙琢磨一下措词,“我知道的不多。死者叫唐康丽,在一家酒吧被杀。一周后,这案子就移交其他部门了,至于是什么部门,队长也没说,虽然也有人追问过,但队长发了火。就我们队长那爆操的脾气,哪还敢有人多嘴啊。”
虽然龙晓不知道是哪个部门,但洛毅森可以肯定是公孙锦那些人。他问道:“哥们,你们不是还查了一个星期么,有什么线索?”
“毅森,你想我不得好死啊?”龙晓夸张的模样有几分喜感,“队长要知道我私下泄露给你,还不活埋了我。”
这滑头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洛毅森跟他同学四年还不了解这点么?把事先准备的东西拍在桌子上:“别废话,把你知道的告诉我,这三十来张世鼎洗浴中心的贵宾卷就是你的。”
龙晓咂舌,看着三十来张贵宾卷直咽口水,但只能告诉洛毅森:“不是哥们不帮你,那案子所有的资料都被拿走了,我不可能记住里面的东西。”
洛毅森把贵宾卷拿回一半来,冷眼看着他:“我就不信你一点没记住。”
“兄弟,真没记住。唉唉唉,你别都拿走啊。”
“说!”
“你就是个催命鬼!”龙晓愤愤地磨牙,“得,算我嘴欠了。别的我是真没记住,但是有件事印象很深刻。命案发生的时候不少人在场,我负责给一对小情侣录口供,妈的,情侣都去死!”
“说正事。”
抱怨完对情侣的怨念之后,龙晓神秘兮兮地说:“他们告诉我看到一片白光,白光过去后,眼睛里,就是说刺眼的白光里面有轮廓,白光过去后酒吧间内的普通日光灯亮了,他们的眼睛好像看到类似某种野兽的形状。”
“哪种野兽?”洛毅森认真地问。
本以为他会不屑地否定自己的说法,没料到他这么认真。龙晓挑眉瞪眼:“你还真信啊?”
“信不信你别管,说吧,什么野兽。”
这可难住龙晓了,他挠挠脑袋,说:“不好确定。有爪子、有翅膀还有很长很长的身子。说像蛇吧,可蛇没有爪子和翅膀啊;说想鹰隼吧,鹰隼的身子有没那么长。反正这事挺玄乎的。”
嘉良案发时,洛毅森也有这种感觉。那个留在眼底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翅膀、爪子、像蛇一声的身体。该死,想不出来什么生物长成那副德行。
龙晓知道的不多,洛毅森也没再逼他,最后还是把那三十来张贵宾卷留下了。
告别了龙晓,洛毅森在马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被电话铃声吓了一跳,生怕是队长来抓包,一看到是龙晓的号码,禁不住自嘲地笑了笑。电话里,龙晓问道:“不行,我还是忍不住,你给哥们说实话,为什么要打听这案子?”
为什么?洛毅森沉默片刻,沉声道:“我发小被杀了,作案手法、死亡现场和唐康丽的一模一样。”
“真的假的?”
“我会拿这种事开玩笑吗?而且,那个什么特殊部门在怀疑我,因为当时我在案发现场。所以,论公论私,我都得查查。”
耳边传来龙晓的叹息声,遂听他说:“这话咱说完就算,你也不要太看重了。”
“你怎么这么啰嗦,有话就说。”
龙晓绕过街口,走到一家店铺门口停了下来,压低声音,说:“这案子我们累个半死查了一周,结果却被其他部门要走了,我挺来气的,所以就没说。其实,我查到唐康丽在被杀前几天曾经跟人结怨。她女儿在佳佳幼儿园当老师,有一天和同事发生了争执,对方不小心划破了她的脸,第二天唐康丽跑去幼稚园闹,骂的很难听,而且还要求幼稚园方面给对方一些严惩。”
“知道那个人是谁吗?”洛毅森问道。
“叫‘江蕙’。我查到的线索不多,只知道她没有父亲,所以唐康丽骂她是‘野种’具体情况你自己去查吧。”
听到洛毅森说了声谢谢,忽然就觉得心里忐忑不安,叮嘱他:“毅森,你小心点,有什么需要可别忘了哥几个。”
说是让他小心点,可以那小子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性格来看不折腾出点事儿来不可能吧?龙晓无奈地摇摇头,刚刚收好电话,忽见两个高大的男人围了上来。他面色一寒:“干什么?”
对方穿着很普通的衣服,把他堵在路边,其中一个开口问:“你跟洛毅森说了什么?”
龙晓一怔,呆呆地看着对方拿出证件。
虽说洛毅森的朋友不多,真到用得着的时候还是能找到那么几个。这一次,洛毅森找到的是专做模拟画像的哥们。详细描述了一番,很快,昨晚那个寡言的男人出现在纸上。
“你找他!?”哥们诧异地问。
听这口气似乎有戏,洛毅森敬了好烟,笑道:“你认识吧?”
“本市百分之八十的人都认识。”哥们笑着调侃他,“你多久没看杂志没看电视了?”
洛毅森抽了几口烟,没吭声。不好意思说除了体育频道他什么都不看。
“这个人叫沈紹,是本市沈氏集团的ceo。”
“他是沈紹?”
这怎么可能!?20号的晚上沈紹明明在鱼味坊啊。转念一想,也不是没有可能。他们在鱼味坊执行任务的时候是八点半到九点之间,而遇到沈紹的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中间相隔了两个多小时。
忽然!洛毅森想起抓捕王强的时候,曾有个黑衣男子帮忙。那个人会不会是沈紹?当时,那人背对着他,他看不到男人的脸,只看到男人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在地铁站遇到沈紹,他穿的同样是黑色西装。没错,一脚就把王强踹翻的人肯定是沈紹!
想是想明白了。但洛毅森总觉得看似寻常的表象下,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动机。是对自己,还是对王强,他分辨不清。
发现洛毅森走了神,朋友催促道:“你还听不听啊?”
“听,继续说。”
朋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一开腔,满嘴的八卦。
“沈紹是典型的资本家高帅富,黄金单身汉。他爸结过六次婚,现在这个老婆比老幺还小一岁。老沈头儿有十个儿女,沈紹排行第七。初中就去国外上学,研究生毕业才回来。回国后闲了一年。那一年里,他们家死了五个。”
“死了五个?”洛毅森一皱眉,“什么人死了?怎么死的?”
哥们为难地说:“一起死的,意外事故。其中一个是沈家的嫡长子,也是沈氏当时的ceo。然后呢,哦,就是这五个人死亡之后,沈家任命沈紹为ceo。坊间传言,是沈紹神不知鬼不觉弄死了家族里的对手。当然,这毫无根据。”
洛毅森安耐着心里的疑问,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八卦小报满地都是啊。”
好吧,或许他也应该经常看看八卦小报什么的。念头一转,洛毅森用哥们的电脑查了一下沈氏旗下的产业,金穗大厦名列其中。洛毅森不禁猜想:那么晚了,沈紹还去金穗大厦干什么?
思前想后,他决定去拜访一次沈紹。l3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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