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之国际联盟,可以说是强国联盟,是他们宰割弱小民族之分赃团体,像我国济南惨案这类事,与其诉诸国际联盟,不如诉诸弱小民族,与其派人到欧美去宣传,不如派人到印度非洲南洋等处去宣传。特么对于我只有一句话,更新速度领先其他站n倍,广告少我国在列强中,诚渺乎其小,但在被压迫民族中,则是堂堂一大国。我国素重王道,向不侵凌小国,在历史上久为世界所深信,由我国出来提倡世界革命,当然比俄国更足取信于人,兼之孙中山三民主义之学理,讲得更彻底,施行起来,任何民族都能满意。我们对世界弱小民族,以“平”字为原则;对五大强国,亦以“平”字为原则,决不为丝毫已甚之举,本着此项宗旨做去,一定收绝大效果。孙中山抱大同思想,以天下为公,将来把三民主义普及全世界,实现大同,完成孙中山之遗志,发扬中国之光辉,然后才可谓之革命成功。
我格外还有层意见,也可提出来研究。古人说:“外宁必有内忧。”几乎成了一定不移之理。晋武平吴过后,跟着就有八王之乱;洪秀全取了南京,跟着就有韦杨之乱;去岁革命军取得武汉江西南京之处,跟着就宁汉分裂;现在定都南京,全国统一,而内部意见分歧,明争暗斗,日益激烈。大家高呼打倒某某,铲除某某,其目标全在国内,我们应设法把目标移向国际去,使全国人的视线一致注视外国,内部冲突之事自然可以减免。我主张由我国出来组织弱小民族联盟,大家努力去做世界革命的工作,这即是转移目标之法。目标既已转移了,内部意见,自然可以调和。
举个例来说:刘备和孙权,本来是郎舅之亲,因为大家都以荆州为目的物,互相争夺,闹得郎舅决裂,夫妇生离,关羽被杀,七百里之连营被烧,吴蜀二国,俨然成了不共戴天之仇。后来诸葛亮提出联盟伐魏的政策,以魏为目的物,大家的视线,都注向魏国,吴蜀二国的感情,立即融洽,彼此合作到底。后来诸葛亮和孙权死了,后人还继续他们的政策,直到司马昭伐蜀,吴还遣兵相救,及闻后主降了,方才罢兵。这就是目标转移了,感情就会融洽的明证。诸葛亮和孙权,都是人杰,他们这种政策,我们很可取法。
我的主张,可以二语括之曰:“对内调和,对外奋斗。”现在列强以不平等待我,故当取奋斗主义,等到他们以平等待我了,对外即改取调和主义。我们此时唯一的办法,在首先调和内部,必须内部调和,才能向外奋斗,能够向外奋斗,内部才能调和,二者是互相关联的,但是根本上调和的方法,尤在使全国人思想一致,要想使全国人思想一致,非先把各种学说调和一致不能成功。这个道理,留到第六章再说。
解决社会问题之办法?
至于改革社会之程序,我主张从乡村办起走,以每一乡村为一单位,各办各的,因为改革之初,情形复杂,应该各就本地情形,斟酌办理,才能适合,如有窒碍处,随时改良。♀等到各乡村办好了,才把全县联合起来,各县办好了,才把全省联合起来,各省办好了,才把全国联合起来,将来世界各国办好了,把全球联合起来,就是大同世界了。
改革社会,犹如医生医病一般,有病之部分,应该治疗,无病之部分,不可妄动刀针;社会上有弊害的制度,应该改革,无弊害的制度,不可任意更张,致滋纷扰……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前数章俱系理论上之讨论,这一章是讨论实施办法。关于办法上应该讨论者,可分作两层,一是旧社会之经济制度,应如何结束;二是新社会之经济制度,应如何规定。本章就是在这两点上加以讨论。
土地和机器,该归公有,理由是很正当的。但是已经归入私人之土地机器,究竟该用什么手段把它收归公家,这是亟待研究的。我国私人的土地和机器,都是用金钱购来的,细察他们金钱之来源,除少数人是用非理手段从人民手中夺取者外,余人的金钱,大概是由劳心劳力得来的,换言之,即是用私有的脑力体力换来的。我们既承认脑力体力是个人私有物,如果把地主的土地和厂主的机器无代价地没收了,就犯了夺私有物以归公之弊,社会上当然起绝大的纠纷,当然发生流血惨祸。凡事以平为本,把私人的土地和机器抢归公有,这算是极不平之事,不平则争……关于这一点,孙中山认得最清楚。《民主主义》第二讲:“我们所主张的共产,是共将来不共现在,这种将来的共产,是很公道的办法,以前有了产的人,决不至吃亏,和欧美所谓收归国有,把人民已有了的产业,都抢去政府里头,是大不相同。”
从前美国北方各省,主张释放黑奴,南方各省,也未尝不赞成,只是要求给以相当的代价。那个时候,有几百万黑奴,其代价约需银几百万万元,政府无这笔款,去偿还黑奴的主人,才发生战事。一共血战五年,双方都非常激烈,为世界大战之一。此次战争,比美国**战争,损失更大,流的血也更多,后来南方战败,才无代价地把黑奴释放了。我们可以说释放黑奴之战,是发源于债务的关系,假如当日的美国政府,有几百万万元去偿还黑奴的主人,这种流血惨祸,当然可以避免。后来虽说把黑奴释放了,目的得达,但这五年血战中,牺牲的生命财产,也就不少了,其代价也不可谓不大。犹幸是北方战胜了,万一战败,那更是无谓之牺牲了。现在把私人的土地和机器收归公有,其事与释放黑奴相类。美国当日勒令南方各省释放黑奴,不给代价,才发生大杀戮,我们为避免大战争、大杀戮起见,当然采用孙中山办法,购归公有。
现在政局纷乱,一切改革事项,当然说不上,但是,就学理上言之,将来改革经济制度,究竟当采用何种方式呢?我们不妨预先讨论,等到有了人民可以信托之廉洁政府,才好实行。据著者个人的主张,凡是使用机器的工厂、轮船和铁道等,一律由公家办理,其有私人业已办理者,由公家照价收买,全国土地,一律由公家备价收买,私人要使用土地者,一律向公家承佃,把旧日缴与地主的租价,缴与公家,公家收得此款,作为全国人民公用。如此则全国之人,无一不享受租金之利,即是无一不享受地主之权,换言之:无一人不是佃户,也即是无一人不是地主。孙中山所谓平均地权,就完全实现了。
但其中最困难者,就是收买的经费太大,无从筹措。现在中国工业未发达,使用机器的工厂也少,轮船、铁路也少,公家收买起来,倒还容易,只是中国土地如此之广,地价如此之昂,如果照价收买,比释放黑奴的代价不知高过若干万倍,美国当日,尚苦无款偿黑奴主人,我国今日,怎么会有这宗巨款,去偿还地主?关于这一层,孙中山是虑到了的,所以他于照价收买之外,再定一个照价抽税的法子。他的办法,是把地价确定了,令地主按年纳税,以后地价增长了,多得的利益,仍归公家,遇必要时,才照价收买。他就是因为政府无这笔巨款,来收买全国土地,才想出这种照价抽税的办法,以济照价收买之穷。
现在亟须筹划的,就是款项一端,这种收买全国土地的款,究竟从何筹措呢?著者主张第一步的办法,就是规定银行由国家设立,不许私人设立,人民有款者,应存入银行,需款者应向银行借贷,其有私相借贷者,将来有赖骗等事,法律上不予保护,人民以金钱存入外国银行者,查确后,取消国籍,逐出国外。又于华侨所在地,设立国家银行,存储华侨之款,有款不存入本国银行者,取消国籍,不予保护,一面由银行发行国家钞票,内地交易,纯用国家钞票,人民持外国钞票向银行存放者,不予收受。如此则外国钞票即被驱逐了,人民的金钱,完全集中于国家之手,国家要收买土地和举办大实业,就不患无款了,孙中山所谓发达国家资本就算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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