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凶快跑 第十二章

作者 : 王界

第五章乔君烈有不在场证据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分局刑警大队和光明路派出所就蓝雪被害一案联合组成专案组。+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我被指定为专案组常务副组长。副大队长蒋光亮和张宾都是专案组主要成员。本案发生在五月十三日,按照惯例把它命名为0513案件。另外,当晚发生的香格里拉花园高级住宅区保安监控室存档有关监控录像的硬盘被抢一案,暂时和0513案件并案处理,由专案组负责侦查。

徐希愉以最快的速度提交尸检报告。

综合鉴定结论是:死者被类圆形钝器击中额角后昏迷倒地。但是真正的死因是,死者被较细的绳索之类的东西勒住颈部而窒息致死。死者小便失禁,**内有残留物,而且受到粗暴的性侵犯,外阴撕裂和月兑落,**内还插进了死者生前使用过的口红。死亡时间范围大致在死者进食后第三个小时至第四个小时内。或者根据尸温推测,死亡时间大致在法医进入作案现场之前两个半小时。

参照乔小星的证言,由此推定蓝雪的死亡时间范围可以缩小为晚上九时三十分至十时三十分之间。

我即刻召集0513案件专案组有关人员,开案情分析小会议。

从作案现场看,没有翻箱倒柜的迹象。看来凶手不是冲着财物而来的。尽管蓝雪腕上戴着的欧米茄女表的表带扣子已被打开,可是表带上的指纹却是她自己的。蓝雪的裙子、裤衩儿被撕破了,受到粗暴的性侵犯。这可能是凶手故意布下的迷阵,也可以解释为凶手的心理有问题,简直就是变态狂。防盗门和木板门都没有被撬的痕迹,凶手用钥匙登堂入室或者蓝雪开门让他进来。凶手应该是独自一人,而且凶杀第一现场在蓝雪的卧室,这就表明了凶手和蓝雪的关系非同一般,至少非常熟稔。根据现场痕迹技术分析,用于重击死者额角的是平日在梳妆台前摆放的圆形小凳子。事后凶手仔细擦拭过小凳子表面,没有留下指纹和掌印。至于那根绞死蓝雪的较细的绳索,现场没有找到,可能是凶手带走并销毁了。由徐希愉回忆和指认,蓝雪卧室的床头柜上曾经放有一盏台灯,现在该台灯不见了。综合各种情况推测,凶手极有可能用该台灯上的电源线勒死蓝雪,随后把它带走。凶手用现场现有的笨重的东西袭击蓝雪,这说明他此行并非一定有预谋要杀死蓝雪。然而凶手出手凶狠,似乎他有一种要置蓝雪于死地而后快的心理。凶手在作案后,至少在现场待了半个钟头以上。期间,可能还吸了一根烟,借着吸烟的工夫,让头脑保持冷静和清醒,把作案现场清理得非常彻底,甚至连蓝雪所戴的手表镜面、衣服上的纽扣儿表面也被仔细擦拭过,上面没有任何痕迹。♀

与会人员一致推定,凶手具有处惊不乱的冷血心理素质,善于思考且学历较高,体力也不弱,年龄为四十岁左右,身高约一米七五。而且,他可能对死者抱有变态的性心理。此时徐希愉特意指出,就体貌和心理情况而言,乔君烈和假想凶手是完全重合的。

与会人员再也不会忘记乔君烈的名字了。

在香格里拉花园高级住宅区保安监控室内,没有找到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却找到了几个较为完整的犯罪嫌疑人的鞋印。技术人员检查过乔君烈留在家里的鞋子,不能确定那就是乔君烈留下的鞋印。

此刻,光明路派出所值班人员打来电话汇报,昨晚香格里拉花园高级住宅区内丢失一辆雷克萨斯高级轿车,车主刚刚到派出所报案。前几天东邻那个城市的公安局发出协查通报,一个专门盗窃雷克萨斯轿车的团伙疯狂作案,两个月内盗窃了九辆雷克萨斯轿车,让雷克萨斯车主闻之色变。盗车团伙解除一辆雷克萨斯轿车的高级保安系统并发动汽车所需的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如果案犯在保安严密的住宅区、停车场内作案,就会出示伪造的磁卡去缴费,轻轻松松地通过保安关卡出门去。其中也曾经出现过盗车后案犯袭击保安监控室抢夺监控录像带的案例。

由此推测香格里拉花园高级住宅区保安监控室被抢的监控数字录像硬盘可能跟盗车团伙有关,但是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抢走监控数字录像硬盘的人就是杀害蓝雪的人。对杀害蓝雪的人来说,硬盘的下落可谓是生死攸关。如果硬盘落在警方的手上,因为作案者是蓝雪的熟人,警方会请蓝雪生前的同事、朋友、同学来辨认,凶手可能一下子就原形毕露了。然而,找到硬盘的前景不容乐观。如果硬盘落在盗车案犯的手上,还有保存下来的可能。要是落在杀害蓝雪的凶手的手上,恐怕早就销毁了。

张宾表示反对:“为什么硬盘驱动器落在盗车贼的手上,还有保存下来的可能?这不可能!毁灭罪证还来不及,还要保留罪证?有这么蠢的盗车贼吗?”

我说:“张宾,有时你应该这样想问题。盗车贼总有一天会栽在咱们手上的,这是历史的必然规律。他们留着硬盘,可能对侦破0513案有利,从而也就有可能将功赎罪,减轻刑罚。”

张宾点点头。

我说:“专盗雷克萨斯,属高科技犯罪吧?那些盗车贼一定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他们会经常上网玩儿的。♀我真想在网上贴帖子灌水,告诉他们千万别把硬盘毁了,硬盘里的录像他们肯定会用得上的。”

张宾说:“对呀,说不定那伙盗车贼会良心发现,打抱不平,要为蓝雪伸冤,把硬盘的某一部分剪下来寄给咱们呢!”

张宾这话里有戏说的成分,徐希愉不满地瞪了他一眼。

我说:“别扯太远了,继续分析案情!”

对于0513案件,为什么作案现场会有一团较浓的却不至于被引爆的煤气呢?为什么煤气阀最终被关上了呢?是谁关上的呢?

张宾说:“谁都知道,凶手要逃避法律的惩罚,蒙混过关,都有一个本能的想法,那就是毁尸灭迹。”

徐希愉说:“为什么许队和你进屋后,检查过各个煤气阀,发现煤气阀都是关上的?这可不是毁尸灭迹。”

张宾无法作答。

案发现场的卫生间里的热水器是电热型的。屋里只有厨房的燃气炉具是用煤气的。当时没有烧饭烧水的迹象。可以这样推测,凶手故意让煤气泄漏,后来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又把煤气关上了,还特意打开窗子,让煤气尽快消散。而且,凶手还非常细心地拔掉了电话线,不让突然打进来的电话引爆煤气。

徐希愉在此又抛出她的观点:“这就说明了,凶手可能是屋里那个小孩子乔小星的最亲的亲人。凶手试图焚烧作案现场,在打开煤气阀让煤气泄漏的时候,突然想起这样做会置乔小星于死地。虎毒不食子,他绝对不愿意杀死自己的儿子。于是,他手软了,决定放弃用这种方法焚尸灭迹,就把煤气阀关上,打开窗子透气儿,拔掉电话线。”

蒋光亮第一个点头,看来徐希愉说得不无道理。

我再三思考,还是谨慎地说:“别忘了,凶手是很有心计的老狐狸。这可能是凶手精心布置现场的一部分。凶手故意放出烟雾弹,要把我们搞糊涂。”

徐希愉说:“我还是倾向于把目标锁定为乔君烈。因为他有作案动机。还有一件值得重视的事。乔君烈故意把蓝雪的裙子、裤衩儿撕破,制造那些性变态心理行为。我觉得,除了乔君烈外,别的跟蓝雪相互往来的男人,绝不会这样对待她的。那种性变态的男人,蓝雪会让他进门吗?”

另一个问题是,死者右手旁边的地板上有一摊擦拭过的血迹,依稀可辨,这是蓝雪在临死前用手指蘸血在地板上写的字,却被凶手擦拭掉了。到底蓝雪所写的是什么意思呢?

张宾急于知道蓝雪到底写了什么字。在他看来,如果写的是凶手的名字,只要能鉴别出这个名字,蓝雪被杀一案就水落石出了。

在勘查现场时,我发现蓝雪右手的食指上沾有血迹。由此我推测她在生前曾经用右手的食指蘸血在地板上写了几个字,这几个字可能对凶手非常不利,凶手就把它擦掉了。当时我让技术人员进行细致的技术分析,还是无法把原先写的字复原。不过,凶手擦拭得并不彻底,还是留下一些支离破碎的笔画。后来,张宾向技术人员透露了乔君烈的名字。技术人员由此推测,那没被完全擦拭掉的字,有可能是乔君烈这三个字。不过,汉字有两三万个,相似、相近的汉字多如牛毛。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无法百分之百确认那几个字就是乔君烈的名字。

徐希愉认为,蓝雪的头部遭受重击后渗出不少血。理论上蓝雪有足够的血可供她把自己的冤情写下来。不过,她在遭受重击后随即陷入深度昏迷,此时即使没被凶手立即勒死,由于处于深度昏迷状态中,一时半刻醒不来,根本没有知觉去写字。即使她醒来了,由于脑部受损而导致记忆空白、模糊或迟钝,也无法动手有目的地书写。退一步说,此时蓝雪的手指沾上了血,也能动弹几下,她写出来或者画出来的东西,只有三岁以下小孩子的脑力水平,只能算做信手涂抹,不能作为证据。徐希愉接着说,现场勘查和验尸结果表明,蓝雪在遭受重击时根本没有反抗的动作,也没有护卫自己的动作。一般说来,人遭到打击时,假如他有知觉,出于本能就会作出反抗或者护卫自己的动作。蓝雪的前额有磕碰的伤痕,这就证明了她在倒地时,双手根本没有作出支撑动作,致使前额先着地。同时,蓝雪的双手、双臂完好,这也证明了她根本没有用双手、双臂来抵挡凶手的重击。如果有,蓝雪的双手、双臂上肯定有被击打的伤痕。这就说明了蓝雪在不知道自己被击中额角、被勒死的情况下,即使有书写的能力,她又能写些什么呢?

徐希愉就此作出总结:“所以,那些模糊不清的血字就显得扑朔迷离了。事实上,乔君烈是一个工于心计的人。那几个血字,也可能是乔君烈写的,紧接着他自己抹掉了,制造一个别人嫁祸于他的现场,从而达到他反证自己无罪的目的。”

看来徐希愉这番话归根到底还是针对乔君烈的。

张宾说:“也可能是凶手写的,但是那凶手不是乔君烈。”

徐希愉不客气地说:“张宾,你应该用事实来说话!”

徐希愉还扭头看了我一眼。不用说,她要让我尽快作出乔君烈就是凶手这个结论,从而报请上级单位立即通缉他。

我看到蒋光亮拿着一根香烟,我也取出香烟。但是也许由于徐希愉极力反对吸烟,蒋光亮正强忍着烟瘾,不便点燃手中的宝贝东西。他都能注意到因徐希愉在场而不能吸烟这一细节,我当然要做得更好。我看着徐希愉:“我说一句。作案现场被清理得干干净净的,这就说明凶手细致入微,非常冷静。这样的一个凶手,他怎么会在清理蓝雪写的血字时马虎了事呢?”

张宾说:“对啊,那些血字不足为证。”

张宾在指尖上熟练地旋转着细长的中性笔。徐希愉正在思考问题,不客气地伸手把张宾指尖上的笔碰落,自己却把玩着手中的派克笔,语气平和却非常肯定地说:“如果凶手不是乔君烈,那么在晚上十点左右,哪个人敢于稳如泰山般清理作案现场?他不担心屋里的男主人随时会回来?”

张宾说:“凶手不是跟蓝雪很熟悉的吗?也许凶手知道,乔君烈经常不归家,而且当晚乔君烈跟蓝雪闹翻了,更不会回家了。”

徐希愉说:“做贼心虚是什么意思?更何况杀了人:凶手不会是职业杀手吧?乔君烈算不上职业杀手吧?”

张宾说:“我也承认,乔君烈的作案嫌疑非常大。乔君烈的手机落在家里的鞋柜上。刚才我到移动通信公司查过通话记录,发现该手机在当晚八点半后,一直没有接听过。乔君烈跟蓝雪发生激烈的冲突后,匆忙离开家,没有拿上手机,这不奇怪。”

我做一个手势,紧急追问张宾:“蓝雪手机这几天的通话记录,查过吗?”

张宾说:“有,案发时分,有个手机打进蓝雪的手机,但那是神州行的sim卡,移动公司没有登记其个人资料。我觉得……”

我说:“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任何一条线索,继续跟踪吧。”

徐希愉朝我摆摆手,打断我的说话:“假设乔君烈和蓝雪发生激烈的冲突后,匆忙离开家,没有拿上手机。一个小时后,也就是在当晚十点左右,乔君烈偷偷潜回家里,找机会杀死蓝雪。既然他胆大心细,把作案现场清理得如此干净利落,为什么他会把手机落在家里呢?因为在此之前,乔小星极有可能已经看到他的手机放在门口的鞋柜上了。如果他在杀死蓝雪后,把手机带走,乔小星就有可能向警方证实乔君烈在九点左右第一次离开家后,又返回家里取出手机。这就等同于证实乔君烈是凶手了。”

过去徐希愉在案情分析会上,除了宣读尸检报告外,极少作有针对性的发言。但是今天她为了尽早地抓住杀害蓝雪的凶手,可谓是越俎代庖了。徐希愉说了这么多,有些话是有道理的。我觉得她也胜任侦探的工作,但我更觉得她太恨乔君烈了,先入为主地认定乔君烈是凶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简直是在搞有罪推定。然而不能给她扣帽子。现在开案情分析小会议,与会人员都可以畅所欲言。其实到了这个时候,我也不知不觉地认为乔君烈就是十恶不赦的凶手。

但是证据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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