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权力的崛起 第二章

作者 : 李银河

除了上述几种主要的女权主义流派之外。+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还有众多次要的理论流派,如生态女权主义,心理学女权主义,第三世界女权主义,黑人女权主义,分离主义女权主义,文化女权主义,女同性恋女权主义等。这些女权主义尽管在一些基本点上还咯有一致看法,但其分歧点已大大超过其共同点。它们各自致力于自己所关注的领域,但又常常在一些问题上争得不可开交。

本书的第三部分就是当代妇女发展中引起争论和关注的新问题,围绕这些新问题的争论,预示着下个世纪妇女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在众多的新问题中,妇女运动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为妇女争取特殊照顾和保护性立法。妇女运动中的一派认为,由于妇女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被压抑、被歧视的状态,所以完全有理由提出对其加以待殊保护的要求,其中包括保护性立法,在各级选举中自上而下规定的保护性比例,劳动中针对妇女生理特征的劳动保护措施等。另一派则以公正的原则来否定平等的原则,认为对社会中的某一群人实行特殊照顾有损公平竞争的原则,从长远看,也会损害妇女的利益。

正当以市场经济为主的国家中的妇女就业热潮方兴未艾之时,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国家中所实行的改革却引发了关于妇女回家的讨论。这是因为,在低工资、高就业政策实行多年后,妇女大量普遍就业的态势业已形成;但是在各用人单位开始实行较计划经济时期严格精细得多的经济核算以后,妇女的一些弱点就开始显露出来,并由此导致了有关妇女回家的讨论主张妇女回家的一派认为,性别角色分工的玻坏造成了女性的男性化,就业机会不足和两性关系的紧张,如果让女人回到家庭中去,似乎既可解决就业机会紧张的问题,也可以恢复传统的性别分工秩序。反对妇女回家的一派则指出,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其实已成不可逆转之势,许多女性并非仅仅因为经济需要才出来工作,而是因为家庭之外的工作和事业已经成为她们的生活方式,成为她们的一部分自我,要剥夺她们的这部分自我,既不可能,也不公正。两性气质的异与同在妇女运动中是一个长期争论而且魅力不减的问题。强调同的一派主张,男女两性既有相同的能力,就应当有相同的权利,应当做相同的事情,得到相同的报酬和评价。强调异的一派则有截然相反的两种立场:一种认为女性天生不如男性,二者在生理上的差异是女性不如男性、男性统治女性的生物学依据;另一种则反其道而行之,鼓吹女性优越论,引用大量生理学、心理学实验证据,企图证明女性不仅在生理上比男性优越,而且在心理上拥有很多长期受到鄙薄的优越品性,如哺育性、容易与人建立亲密关系的特性、爱和平的特性、接近自然的待性等等。她们主张,如果彰显这些女性特钲,强调其不同于男性价值的价值,则会使人类社会趋于合理和美好,使人类走出由男性价值观造成的困境。

在现代社会中,性与品问题引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争。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对性的赞赏与反对两大派。在女权运动的初期,女权主义者多为反性者,后来在品的问题上,激进女权主义者也采取了这一立场。她们认为品是对女性的商业利用,而且可以认为品本身就是针对妇女的暴力,必须加以禁止。她们掀起了制裁品的运动,并不惜同福音派传教士携手,利用法律手段制裁品的制售与消费。尽管如此,她们宣称,自己绝不是从道德角度而仅仅是从女权角度反对品的。另一派女权主义者则从言论自由和反对裣査制度对出版自由的禁制角度提出问题。她们认为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基本人权,从任何角度出发对这一权利的损害和限制都会最终损害妇女的利益和限制妇女的权利,因此,即使仅仅从妇女的长远利益出发,也不应当禁止品。

在暴力、性騷扰和卖婬等问题上,也存在着某些争议。在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性骚扰行为的界定、处置办法等方面,世界各国正处于种探索性的阶段,一个又一个的案例常常通过各类传播媒介成为公众关注的中心;受害妇女庇护所、全女瞀部队等新事物、新制度更以不同社会文化为背景在各国出现。在如何看待卖婬现象的问题上,西方法律界和社会各界一直争论不休。女权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又为这一原本就很复杂的争论增加了一些新的视角。♀例如,妇女是否有自由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被的妇女有无决定是否起诉的权利等。女权主义各个理论流派之间在卖婬问题上也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围绕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问题的争论触及了哲学领域和人类认知行为的深层结构。首当其冲的问题是,究竟存不存在**于一般认识论之外的女权主义认识论;其次还有这种认识论的范畴、内涵及其适用性的问题等等。女权主义提出,在西方世界当前的理性危机中,妇女应当有所作为,她们试图创造出一套反本质主义、反基要主义的全新的女权主义认识论。在妇女研究中,女权主义者还创造出口述史、提倡调查者与被调查者之间的感情交流,绝不标榜客观性与价值中立的研究方法论。这些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合法性及其生命力仍处于考验之中,它是否能够最终进入人类精神宝库也还在未定之天。

在21世纪,上述所有的问题还会继续引起人们的关注,一些新的趋势和问题又会形成。我们目前所能做的只是在已经发生的一切事实的基础上,对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预測。这些预测能否实现还有待未来的检验。

第一章妇女状况(一)

随着全球人口的急剧增长,妇女人口在近儿十年也增长了许多,据联合国人口基金会统计,全球妇女总数已由1950年的12.5亿,增加到1985年的24.1亿。到本世纪末,全球妇女总数将超过30亿。

尽管全世界妇女的生存状况有着极大的差别——有地域的差别、贫富的差别、文化风俗的差别、阶级的差别、种族的差别、民族的差别等等她们却有着一个共同点:相对于男性,她们处于较低的地位。妇女状况和妇女地位这两个概念略有不同。前者是指妇女自身的生存状况;后者是指其相对于男性的生存状况。这一章将描述妇女在参政、就业、教育、健康、家庭,安全及观念等方面的状况及其相对于男性的地位。

为了度量妇女的社会地位,人们创造了不少揞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包括诸如对待男婴和女婴的态度、男女入学比例、男女就业比例、妇女在国家机构重要领导岗位上的重要职务中所占的比例、妇女个人财产在社会财富中的比例等指标。

包括11项指标的全球性别不平等的示意,这张示意图揭示了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两性不平等状态。当然,在每一个指标上,不同的地区之间存在着差异,这只是说,有些地区的妇女的生存状况比图示的均值状況强些,有些则比均值更差;但这些差异改变不了全球妇女地位低于男性的基本图景。

从图可以看出,在全世界男女两性的全部工作小时骛中,女性工作小时总数超过60;但其收入只占10%。女性的财产权更是微不足道;在国家首脑、内阁成员、国家决策性;级职位、国家立法议会成员、国际组织高级职位和工会高级职位中,女性的比例均低于%。然而,在文盲中,女性占到近70;在难民中,女性占到80%另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最贫因人口有6亿,妇女占最贫穷人口的70、,生活在极端贫困中的妇女人数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

公民权与政治参与

妇女争取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斗争百年来已取得长足的进展,从连选举权都没有,发展到进人最高决策层,妇女政治地位改变的足迹历历可见。在这里,我把妇女玫治参与的状况分为四个方面来叙述,即权利法案与选举权、党餱团体、立法机构及决策职位。

权利法案与选举权

关于妇女权利的法案既是百年来妇女运动所竭力争取的目标,又是妇女地位的标志。虽然由于各国执行法律的严格程度不同,法律在不同国家的意义有不同;但是,有一部关于妇女权利的法律毕竞与没有这样的法律不同。

箄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先后颂布了《世羿人权宣言》、《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在非常状态和武装冲突中保护妇女和儿童宣言》等,规定或涉及了保护妇女权利的内容。1951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198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禁止就业及职业歧视公约196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取缔教育歧视公约》;1979年联合国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最近30年来,各国在保护妇女的立法方面都有进展,例如,日本于1964年和1965年先后制定了《母子及寡妇福利法》、《妇幼保健法》;英国于1970年制定了《同工同酬法》,又于1975年制定了《反对性别歧视法挪威于1972年制定了《男女平等地位法爱尔兰于1977年制定了《男女就业平等法》;琐典于1980年制定了《男女机会均等法法国于1983年制定了《男女职业平等法》;芬兰于1987年制定了《男女平等法》等。

中国1949年革命胜利初期公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的生活各方面,均有与男子乎等的权利。1953年3月的《选举法》规定了妇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54年宪法第96条再次重申:中华人民井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广中国又于1992年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一部关亍妇女权利的专门法律《妇女权益保障法》,其中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及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的规定,此外。中国政府还颁布过一些与妇女利益有关的法令,如《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决定》等。

妇女参政的第一个目标是争取选举权。早在1866年,英国就有1500名妇女向议会提出了妇女选举权的问题;1869年,美国女权主义者正式提出了妇女参政的口号。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个别地方的妇女已经获得参政权,例如,美国怀俄明州就率先以法律形式规定,凡年满21周岁的女性均拥有参加选举、参加陪审团的权利在这个吋期,瑞典未婚妇女炮获得了县镇议会选举权。在世纪末,各国妇女运动普遍提出了给妇女选举权的要求。到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欧洲不少国家妇女在立法上获得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国妇女得到选举权的年代是:新西兰1893年;澳大利亚1902年;芬兰1966年;挪威1913年;丹麦、冰岛1915年!苏联1917年;加拿大1918年;奥地利、德国、荷兰、波兰、瑞士、卢森堡、捷克1919年;美国1920年;爱尔兰922年;英国年。1945年,在参加联合国的51个国家当中,30个国家的妇女有选举权,占成员国总数的58,8%。1977年,联合国149个成员国中,有141个国家的妇女有选举权,占成员国总数的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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