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安半倚靠在沙发上,纯白的棉质衬衫,扣子一丝不苟地扣到倒数第二粒,外面穿了一件纯黑的细毛线开衫,面色虽然苍白,但并不是太难看。♀
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敲击键盘的左手手背上贴着白色的医用胶带,可见之前可能刚刚打过点滴。
逸安抬头,看到云笙的时候,先是愣了一下,才淡淡地笑道:“云笙。”
云笙走上前,弯腰,把粥和开胃小菜摆到他面前,在递筷子给他的时候,才轻声问道:“逸安,你好吗?”
“嗯,我很好!”逸安接过筷子,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云笙,别担心,你看,我已经能正常用餐了。”
云笙鼻尖酸涩,突然有些委屈,眼前这个熟悉的陌生人,其存在显然已经强大到无时无刻都在影响她的情绪了,再不急流勇退,她怕她会跌入深渊,万劫不复。
“你没事就好!祝您用餐愉快!”语毕,云笙绝然地转身,准备离开。
“云笙。”逸安轻声叫道。
“什么事?”云笙回头。
“能等我用完餐再走吗?”可能觉得这要求有点唐突,逸安似是而非地补充了一句,“你看,我吃完总得有人帮忙收拾盘子吧。”
云笙想说不,她想说,逸安,你的盘子自会有客房部服务生来收拾,而我一个中餐厅的兼职生,来给你送饭,已经算是越职了;她想说,逸安,你为什么不找个再高明一点的理由来留下我。
然而身体的行动已经快过大脑的指令,云笙已经端着餐盘,做到了逸安旁边的沙发上。
逸安吃东西的动作依然很慢,细嚼慢咽,除了筷子碰撞碟子的声音,几乎听不到咀嚼声,云笙忽然觉得面前这个男人像个谜一样,越是靠近,好像越是看不清。
吃饭的礼仪斯文优雅,可见其教养良好;住酒店的贵宾套房,连总经理都要对他礼遇三分,可见其身份不一般;对人彬彬有礼,却也保持距离,可见其心性冷淡,不是谁都可以走近的;除了会中文和英语外,还会德语,有欧文这样的朋友,加上他混血的外形,估计其国籍是中国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每次见到他,除了吃饭之外,他都会带着电脑,可见其工作可能很繁忙……
所以,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逸安这个人不简单。
“逸安,找你的电话。”云笙以为已经离开的欧文,拿着手机走了进来。
逸安放下筷子,接过欧文递过来的电话,对云笙说:“抱歉,我接个电话。”
“请便。”云笙怕打扰他谈话,起身,打算避开,却被他一把拉住了。
——“是我,逸安。”
——“身体很好,没有大碍,再过两天就会回去。”
——“dr并购交易计划书我已经看过了,有些细节的建议我已经标注,你可以再确定一遍。”
——“200万?资金缺口200万美元?为什么不早点说?不,你找chasel谈,他会解决这个问题。”
——“后天?不行,我要先回德国慕尼黑见svenplath,具体行程安排我会让秘书通知你。”
——“好的,我会注意的。”
——“再见。”
挂断电话,逸安有些歉意的看着云笙,“抱歉,工作上的事。”
他的道歉让云笙有些窘迫,她忙摇头,说道:“粥有些凉了,要不要我帮你换一份的?”
“不,不用换。♀”逸安重新拿起筷子,“你再稍等一会儿,我很快就能吃完了。”
云笙担心他的肠胃,忙说道:“唔,你不用急,我可以等的。”
他说:“好,谢谢!”
然后,依然慢条斯理地吃着剩下的粥,这让云笙想起了她的高中生活,每次上午和下午最后一节课的前十分钟,他们这些学生就会不安的骚动起来,摩拳擦掌,只等着下课铃声一响,就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往食堂奔去,然后吃饭像打仗一样,狼吞虎咽,就餐礼仪自然算不上优雅,若不是刻意控制,十分钟之内必会吃完饭,接下来又会精神抖擞地冲回教室,继续奋斗。
若是用逸安这样的速度吃饭,她觉得除非头脑特聪明,否则时间真的不够用,由于高中地狱一般的训练,她到现在吃饭的速度依然很快,若不刻意纠正,让人看到了,定会以为她是饿死鬼投的胎。
“明天你有时间吗?”逸安喝完最后一口粥,放下筷子,出声问道。
“没有,上午和下午都有课的。”这学期,星期四的课最多,上午四节,下午四节。
“那后天呢?”
“后天下午有时间。”
“我想请你陪我去吃酒酿饼,不知道,可不可以?”
云笙闻言,收拾碗筷的动作一顿,低声道:“可以。”
他脸上的表情有些愉悦,“那我后天中午去接你。若是我去迟了,你可以少吃一点午饭,留着胃陪我吃点其他东西。”
“好。”云笙握着餐盘的手指有些用力,指关节发白。
“介意问一下你的手机号码吗?若是有事,能方便联系到你。”
云笙摇头,报出自己的手机号码,逸安运指如飞,很快便把她的手机号码存进了他的手机。
云笙回到中餐厅当职的时候,lastorder已经结束,众人见她回来,除了舒曼之外,全都呼啦一下涌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了起来。
“小笙,见到白先生了吗?”
“他怎么样?还好吗?”
“白先生跟你说什么了吗?”
“他还会待在这边几天?”
……
为了不引起众人的猜疑,云笙选了一些模凌两可的答案来回答,“哦,他很好,已经能正常用餐了,我们没有说什么,他还会待多长时间我也不清楚,你们可以去问客房部……”
众人虽然不满意云笙的答案,但好歹得到一点消息,够他们幻想八卦的了。
第二天晚上,逸安和欧文再次出现在了中餐厅里,女孩子们都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尽可能的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示出来,服务水平不止上了一个台阶。
云笙暗笑不已,酒店有逸安这样的房客在,居然还能起到激励员工的效果,果然是美色惑人啊!
不过一想到明天下午即将和逸安见面,哦,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约会,云笙就有些心旌摇曳,心情愉悦得仿佛能开出花来。
昨天晚上她苦恼了半天,也没想清楚逸安为什么要约她,论相貌,她不如小七;论才学,她一个大一新生,能有什么才能,至于那半吊子的大提琴,只有街头卖艺的水平,相信是绝对入不了逸安的眼的;论性格,唔,好像没有什么特色,温温吞吞的;论家世,跟逸安比起来,他们俩根本就是门不当户不对……
思来想去,她都不敢把那个呼之欲出的结论说出来,说逸安可能喜欢上她了?
天,杀了她吧,这结论听上去比说2012是世界末日还要荒唐,说逸安喜欢她不比说祖国明天就能超越彩虹国称霸世界来得更可信。
所以,她理智地剔除感情因素,把陪逸安吃饭这件事当做一个纯粹的事件来分析。
时间:这个星期五下午;
行程:从她们学校到石阡街;
人物:她,逸安;
事件的起因:因为上个星期没有品尝到酒酿饼,所以某人想一了心愿;
结论:所以,这只是一个在离开中国之前想吃酒酿饼的男人,刚好认识她,而她又有时间,于是两人一拍即合,有了星期五的约会。
一番分析之后,云笙立刻安心地睡了过去。
星期五早上,一、二节课是英语课,三、四节课是他们系主任的管理学原理a,下课之前,老师布置了一份五千字的小论文作业,列了5本参考书目。
下课后,安小七因为父母召唤,先回家,参考书只好拜托云笙去找了。为了抢到书,云笙没有去食堂,而是直接冲进了图书馆,先在电脑上检阅了书籍馆藏情况,然后才奔向二楼管理科目的书架找书。
因为进图书馆,书包是不能带进去的,所以,一个小时后,等云笙找全想要的书,出来,取出书柜中的书包的时候,发现放在书包中的手机正在震动,等她手忙脚乱的准备接听的时候,对方已经挂断了电话。
看上手机屏幕上的陌生号码,云笙猜测可能是逸安的电话,正想回拨过去时,电话又响了起来,云笙忙按下接听键。
——“喂,你好。”
——“是我,云笙。抱歉,我在图书馆借书,手机没带在身边。”
——“学校门口吗?好,我马上就过去。”
——“好,再见。”
云笙把书包背到身后,抱着大部头书,快速地出了图书馆,脚步凌乱,掩不住的急切。站在图书馆二楼外面的回形楼梯上,云笙一抬头,便看到了停在校门口广场上圆形喷泉旁的黑色车子,透明的车顶在正午的阳光下泛着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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