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所作所为,尤其是“2.6”火灾事故发生后的所作所为,到底哪一点上体现了你哪怕一点点的良知?因此,当你提到良知时,我就不能不反问:作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你对得起自己曾加入过的这个执政党吗?作为5千万人口的西兰省副省长,一个级别很高的国家公务员,你对得起生你养你的这个人民共和国吗?作为在兰河土生土长的高级干部,你对得起朴素善良的兰河人民吗?这些年,当你在一个个的会议主席台上做报告时,当你满嘴“国家”和“人民”批评训斥别人时,当你在报纸电视上高谈阔论做重要指示时,你相信自己说过的这些话吗?只怕你从没相信过,从来没有!所以,王东山,我必须正告你:今天我和兰河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你提起公诉,就是为了让被你曾经伤害过的人民不再伤心!让你接受人民法院的庄严宣判,就是为了我们的良知不再在大火中哭泣!将你押上今天的法庭,既意味着“2.6”大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意味着法律和正义战胜了你手上被异化和滥用了的公共权力,共和国的良知终于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审判长、审判员、旁听席上的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什么叫渎职犯罪?渎职也是一种**!王东山自认为我只要不贪污、不受贿,就是好干部。♀♀不是所有站都是第一言情首发,搜索+你就知道了。然而,你大错特错了!渎职和看风使舵,同样是一种**,它造成的后果也许比贪污受贿更严重百倍!千倍!甚至万倍!
“2.6”大案的侦查结果证明,从省委市委、省市政府到城建、教委、公安、消防、工商、税务、市场管理,以及所有相关单位和部门,都负有不同程度、不同性质的责任。这其中有法律责任,有领导责任,有道义责任。在我列举的上述单位和部门中,任何一个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者真正负起了责任,这场大火都不会烧起来,都不会造成这么巨大的灾难和损失。如果城建设计院、城建委、消防支队、工商局、市场建设办公室、教委认真履行了公务职责,这场大火就有可能避免。如果城关区十条山街道办主任田婷玉不向朱坤荣索取1千万贿赂,也许号称“兰河第一楼”的教学楼就不会盖成木头楼。如果这栋楼按《消防法》规定修建,这把火就不会着的那么大!如果工商局和市场管理办不批准建那个阻碍消防通道的“狗咬球”市场,火灾的损失和后果就不会这么严重。“2.6”大火中的107名死难者也许会变成17名,或者更少……
审判长、审判员、旁听席上的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我们和在座旁听的市民代表和“2.6”大火的受害者家属,以及法庭外的每一位普通公民,谈谈我们的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你是个普通公民,无权无势,你必然会为法律将要给予王东山的严惩鼓掌欢呼。对此我毫不怀疑,并且深深感谢来自你们的正义的掌声。不过,我也想问一问,公民同志,当你义愤地诅咒**时,向**现象和**势力妥协了没有?你有没有为达到自己某些也许是正当的目的去请客送礼?你是不是也曾助长过**陋习的横行?你在这个人民当家做主的法制国家里尽到一个正直公民的道义责任了没有?你有没有想过:正是你面对陋习的一次次妥协,一次次忍让,正是你善良而无奈的无限宽容,造就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土壤和氛围!最终给了那些大大小小的王东山们吞噬你们血肉的机会!公民同志们,挺起你主人的胸膛,时不时地问一问自己:我这个公民做的是否称职?如果今后有一天,当某种权力掌握在你手上的时候,你会不会也**掉呢?我们要认真的思考一下这个问题,我们要引以为戒啊!
审判长、审判员、旁听席上的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现在,被告人王东山站在被告席上,正等待着法律严厉而公正的判决,举世瞩目的“2.6”大案即将画上一个令人满意的句号,可我的心却依然异常沉重!一直到此时此刻,一直到我说这番话的时候,今年2月6晚上7时20分,发生在“兰河第一楼”的那场大火还在我眼前和心头燃烧。那片蹿上夜空的疯狂火舌,伴着火光四处翻腾的浓烟,在烟火中腾起的水雾,全历历在目,清晰可见。我仿佛又看见了支木中心学校教学楼被大火吞噬后化成的狰狞废墟,和摆在废墟四周的107具焦黑的尸体,似乎又听到了受害者家长那撕人心肺的哭声!因此,从今年二月六日十九时二十分那个已凝固的沉重历史时刻开始,我作为一名检察长,一名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宁愿被撤职也不敢渎职!因此,在领导省市有关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同志们侦办此案的日子里,不管是在风里雨里,是在顺境中还是逆境中,也无论来自上上下下各方面的压力和风险有多大,我和我的同志们都不敢放弃自己肩负的这份使命和责任!我和我的同志们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自己:不辱使命,把这个案子办得尽可能好一些!尽可能让老百姓满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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