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冷冷扫视着莺歌,“莺歌,二十年不见,我想你已经忘记了我的脾气了。”
莱斯说到这里,后面的话一字一顿,十分缓慢,却十分有气势的喊出:“我莱斯,平生最恨被人威胁。”
说到这里,他将机关枪一扔扔给雇佣兵,然后拿出湿纸巾擦了擦手指,接着再次坐在沙发上了。
这幅高贵的样子,与对面倒在血泊里的莺歌格格不入。
莱斯翘起二郎腿,两手扶在沙发的边缘上,“有话就说,有屁快放!我一会儿还有事!”
这话虽然粗糙,可是莫久却觉得自家爸爸……真的好帅!
莺歌两手紧紧自己的膝盖,疼得他使劲抓着膝盖,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滑落,他死死咬着嘴唇,才不让自己继续狼狈的叫出声来。
刚刚那一下叫唤,是事情来得太过突然,他才没有忍住,可是现在,他莺歌也是有尊严的!而且他的手中,掌握着莱斯肯定会让步的东西!
莺歌咬住嘴唇,等了足有五分钟,许是疼痛没有刚才那么剧烈了,也许是适应了这股疼痛,他这才松了口,抬头恨恨看向莱斯,“莱斯,没想到你一点情面都不讲!”
“情面,你算个什么东西?跟我谈情面?”莱斯嗤笑。
“你……!”莺歌愤恨。
莱斯提醒他,“别忘了你当年对我做的事,我是怎么被赶出3k的,难道你忘记了?”
莺歌冷哼,“你是怎么被赶出去的,你我心知肚明!莱斯,不过是立场不同……”
“少跟老子谈什么立场!莺歌,你知道我这个人一向没什么耐心。”莱斯站了起来,“我女儿就要跟姓龙的那臭小子结婚了,为了弥补我跟他之间的嫌隙,你说,我拿你当礼物怎么样?”
莺歌立马浑身打了个颤。
前些年,他跟龙擎天碰过面。
那个男人,看着他是那种嗜血的双眸,那种恨不得要吃他的肉,盒他的血的样子,他从来没忘记过。
所以这些年来,莺歌从来没有进入过华夏。
就连当年绑架莫久引来莱斯,他一手操控,都没敢出现。
在华夏,他最害怕的不是莱斯,而是龙擎天。
可是他冒着生命危险才回来办的事情,怎么能就这么轻易的说出去?
莱斯察觉到他眼神中的犹豫,冷笑一下,站起来搂着莫久的肩膀,“宝贝女儿,我们走!”
莫久还没反应过来,莱斯就拉着她往门口处走去。
莺歌眼看着莱斯的脚步没有分毫停顿,没有分毫犹豫,顿时急了,他大喊:“莱斯,你难道就从来没想过为自己正名?!”
莱斯停顿了脚步,回头看着莺歌,脸上挂着的是嘲讽的笑容,“你觉得我莱斯,需要正什么名?”
一句话,堵住了莺歌的话。
是啊,他莱斯纵横f国,只手遮天,还需要正什么名?
莺歌的眼神里顿时闪现出一股绝望,可接着,他的眼睛看到了莫久,他的眼睛立马一亮!
对,他还有筹码!他还没输!
六更毕。抱歉迟到了一个小时。请牢记本站域名,屋?檐?下的拼音.后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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