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南国国境,好康不再送上门,幸而常冰得到一匹黑色马,那马神骏异常,扬足疾奔便是数十里,常冰要帮它取名“追风”,我说这个名字太菜市场,又说要追风不如追音、追光,音速、光速比起风速要快得多。
我讲得他满脑子乱,从“名字太菜市场”那段起,他就有听没有懂了,可他不像啊顺那样爱问,会把光速、音速给追出答案,只知道我对“追风”这个名字有意见。
他退而求其次,说:“不然叫他玄月,它是黑色,额头又有一个月亮印记。♀”
我说:“这样的话,不如叫它包青天。”
然后,我讲了包青天帮秦香莲斩老公的故事,他听得很不以为然;我说了包公审乌盆的故事,他扬了扬眉,不表意见。
所以打平了,我不喜欢玄月,他不喜欢包青天。
常冰再让步,这回学聪明了,他说:“那么,姑娘想帮它取什么名字?”
我偏头想了想,说:“叫它黑大个儿。”
他喷笑出声,道:“黑大个儿,这名字真别出心裁。♀”
行吧!我居然把常冰这根冰棍给逗笑。
常冰的笑声让我联想到花美男的话,曾经,他告诉我:“你有融化寒冰的本能。”
我知道,他指的是啊顺,冷冰冰的啊顺,不爱同人结交的啊顺,永远隔着面具看世界的啊顺。
我融化他了,可是不冻人啊顺不再是我个人专有。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更冷了,我已经冻得数不清这是第几天,只是不时问常冰还有多久才会到。
后来,我慢慢不去问这个笨问题了,因为常冰的回答永远是“快了”,真不知道他是敷衍我还是在麻醉自己。
好冷,当雪花从空中缓缓飘下,在我的眉毛、发梢结霜之后,我开始想象,会不会来不及抵达关城,我先死在这片雪地上?
小时候看过苦儿流浪记,收留男主角的马戏团师傅,就是在寒冷的雪地里失去他的猴子、小狗和自己的生命。
如果我真冻死了,尸体会不会冰封千百年不腐烂?
要是真那样,那么回到二十一世纪的我,一定要把这段穿越时空的经历写成书,赚到足够的钱,再来一趟大陆行。然后,我要重回这里,挖出一个翔翔如生的骆青桐。
看,这个标题够耸动吧──穿越小说是真不是假!
我一定会变成话题人物,到处有人找我去演讲,生物学家、历史学家、科学家,他们在我的帮助下,找出穿越过去的世纪大秘密……
幻想,让我暂时忘记身上所受的痛苦。
呼,从嘴里吐出的热气遇上低温,结成雾气,我缩了缩肩膀,缩进常冰的胸口里。顾不得男女有别了,我只想活着离开这片寒带地区。
当常喧驱策黑大个儿进入森林时,我眼前一阵黑,看不见前路,只听得见马蹄踩在雪地里的声音。
“常冰……”我的声音微弱。
“是。”常冰的脸被冻得更寒冽了,眼睛瞅着远方。同他相熟的人便知,他最热爱这号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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