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婚礼请柬对沈力造成的惊骇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寻找网站,请百度搜索+在那一瞬间,电光火石,时空飞旋,往事那不可破越的帷幕忽然张开了一个大洞。大洞里伸出强劲的龙卷风,将沈力活生生吞噬。
这张从青城寄来的烫金红色请柬来自沈力最好的朋友姚天平。在装着请柬的信封还未打开前,沈力只觉得意外与惊喜。虽然他们一直打赌,认定对方会比自己先结婚,但姚天平的婚礼还是来得太突然了一些。一个月之前,姚天平还在电话里,隐约透露遇到了心仪之人,可没想到竟然会闪电结婚。姚天平人如其名,那性格是沉稳,不急不躁的,根本不会做出惊人之举。所以看来人人皆凡人,凡人都有头昏脑热的时候。
这么想着,沈力拆开信封,掏出请柬。请柬制作得很精致,封面是一双“鸳鸯鞋”,男式女式各一只。洁白的鞋面上,穿着红色的鞋带,鞋带穿插的图案构成一个“喜”字,而两只鞋子放在一起,便是一个双喜,可谓匠心独具。旁边印着两行字:“走在一起是缘分,一起在走是幸福。”
嘿,没想到这小子还玩儿这种浪漫,沈力边笑边掀开请柬。请柬内图文并茂,除了新娘新郎的邀请函及签名之外,还帖着一张新人的结婚照。沈力的目光在新郎脸上没有过多地停留,而是迫不及待跳上新娘的脸。
新娘的美可以用惊人来形容。那美不仅仅出自她完美的脸庞,精巧的五官,而是这张脸上流露出来的一种绝美风情。虽然仅仅是一张照片,但那足以击穿任何一个普通男人的心房。
沈力便被这种力量击中了。那一刻他感觉自头顶迸出一道力量,那力量像雷电一样瞬间通过全身,血液凝固,毛孔乍起。♀他惊愕地盯住新娘那一张脸,面色苍白,呼吸不畅。
沈力的反应当然已经超出了一个普通男人对一张女子照片的反应了。所以,能让他如此惊骇,便不仅仅缘自照片中女人的美丽。
是的,沈力在看到这张照片不足三分之一秒,便已确定:姚天平的新娘,正是那个给自己带来致命冲击的女孩秦若烟。
五分钟之后,沈力渐渐平息下来。他点燃一根烟,将软椅移到靠窗的位置。沈力住的公寓在第十一层,在白天,客厅里的落地窗帘总是敞开着的。此刻是傍晚,红日半遮半掩于霞光之中,半个天空都呈紫红色,美云眩目。在云朵之下,都市的高楼有点模糊不清,正如同此刻一一浮上沈力心头的往事。
时间一下子向前飞越了十年。那个时候,沈力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学生。他从小喜欢运动,个子又高,体力也好,在篮球场上打前峰。高中毕业时,他被特招进省师范学院体育系,师范学院就在青城。
每天早上天刚蒙蒙亮,沈力便跟同学们一起出早操。那个本来不算小的学院,渐渐容不下好动的沈力。征得了辅导员的同意,他每天早上都要跑出校院,在青城的街道上完成晨跑训练。
师范学院坐落在青城一道并不繁华的小街上,旁边有一家医学院以及附属卫校,因此这一带区域便形成了特有的文化氛围。在学校一公里之外,有一个电子信息研究所及居民区,居民区里住着研究所里的职工及家属。
居民区临着街道,街道前是一排花坛,花坛前是一排合欢树。在夏天里,合欢树便会开满粉红色的小花,细细密密的,而且飘散着一种浓郁的芳香。沈力喜欢在这个季节,在清晨穿梭于细叶繁花之间,呼吸蕴含着合欢花香的空气,这让他的身体里一整天都充满活力。
然而,正是那个同样飞奔在合欢树下的清晨,改变了沈力,甚少是改变了他的半生。让他在许多年后都不能复原,美梦与噩梦永不消散。
那一天,晨曦微透,沈力似住常一般穿着白色运动背心,红色运动短裤,白色运动鞋,向这条街跑来。还未进入那片合欢花丛,一道风景就远远地映入他的眼帘。那是一个女孩,背对着她,穿浅粉色吊带背心,白色短裙,白色运动鞋。她的一头乌发被一条浅粉色的发带系住,瀑布一般飘落下来。
沈力感觉自己的呼吸忽然乱了节奏。他放慢了脚步,一颗原本轻松愉悦的心忽然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似乎担心惊扰这一幅美丽的风景画。
近了,更近了。就在沈力觉得呼吸吃力的时候,女孩忽然转过身来。
那一刻,满树的细叶繁花在晨风中轻轻耸动,那些细小的花瓣一根根坠落下来,落在女孩的发际和肩头。女孩皮肤晶莹剔透,眉目清秀,小巧的鼻翼,微厚的粉唇。深不见底的眸子里,荡漾着浅浅涟漪,那涟漪一直漾进沈力一双张得大大的眼睛里。
那一刻,女孩浅笑了。也许她并没有笑,也许即使笑也不是冲着沈力,但在沈力永久的记忆里,女孩是笑了,并且笑得清风明月,笑得暗香浮动。一阵风恰在那个时候拂起女孩额前的刘海,那一刻的美,一秒钟已足够,永远定格在沈力的心中。
而就在那一刻之后,沈力第一次尝到了年少的相思滋味。之后的每天清晨,他比以往更加早,更加用功地到那片合欢树下“晨练”。往往是夜半时分,沈力从梦中醒来,就开始等待清晨。估模着学校大门差不多打开了,他便从床上一跃而起,匆忙地穿衣洗漱之后,还不忘临出门之前,在门后的镜子前,照一下自己的形象。
对于自己的形象,沈力一直以来还是比较满意的。男孩不用得长特别漂亮和细致,否则就少了男人特有的味道。就像沈力,身体及五官的线条恰到好处,可以标注美男,同时也不会让人讥为女乃油。
而从那天早上之后,每周他都能“巧遇”女孩一两次。遇见女孩的那一天,一定是他满面春风,举止张扬的一天。而见不到女孩的那天,他便会心情低落,抑郁寡欢。
在几次接触之后,他知道了女孩的名字与人一样美,叫秦若烟。秦若烟的父母都是电子信息研究所的职工,而她本人则就在旁边那家医学院读大一。
沈力开始有点不能想象,这么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般的女孩,会学医,跟那些可怕的尸体打交道。慢慢地他就习惯了,觉得像她这样一个外表秀美的女孩,最适合的职业便是白衣天使。虽然沈力平时很少生病跟医生护士打交道,但他对医护人员有一种天生的敬仰。
女孩也喜欢晨练。可惜她说自己的生活没有规律,如果头一天睡得晚,那么第二天她就会贪睡不起的。于是沈力每次跟女孩说再见的时候,都会“别有用心”地叮嘱女孩晚上早些睡觉。
这样相处了一个月之后,沈力已经死心塌地爱上了秦若烟。他已经不甘心每天清晨短暂的相见了,而是想近一步走进这个女孩的世界。于是,他用了整个晚上,很老套地给秦若烟写了一封情书。
那封情书并不长,也很含蓄。沈力虽然是搞体育的,但同时也喜欢文学,有心情的时候会写一些诗歌散文什么的。这封情书,实际上也算作一首情诗,题目是《挂念》:
什么是时间
一场雨可以在我心中飘落一生一世
什么是距离
阳光照耀着一切我可以感知的地方
只因牵挂着
我的钟可以静止着
只因思念着
我的帆可以随时抵达
世界如此的纷乱
挂念是我唯一的单纯
生命太多的悲欢
挂念是我唯一的执着
今夜多美丽
如果你被我挂念着
如果
你愿被我这么挂念着
诗并没有直接地表露爱意,但寓意已经非常明确了。他相信秦若烟能够体会到他内心深处对她的挂念,那挂念,他愿意是天长地久,一生一世。
那封情书,在他第二天如愿见到秦若烟之后,在临分手之际悄悄塞给了他。那一刻,他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发抖,双颊发烫。他不敢去看秦若烟的反应,一转身便跑了,没有回头地跑了。
那一跑,令沈力后悔一辈子。许多年之后,他还在后悔,当初自己为什么那么怯懦,连追女孩子都不会。如果时间可以重来,他一定不会给她写什么狗屁诗。他会勇敢地拥抱她,勇敢地去亲吻那张萦绕于梦中的脸。因为,在此之前,他连手都没有牵过她的,在那之后,也不再有机会了。
事实上,第二天清晨的一幕,是沈力一生中永远的噩梦。当他一整天都在焦急不安,兴奋期待中度过,一夜辗转未眠之后,当他终于在晨风中奔向那片美丽的合欢树丛时,他看到了他根本无法想象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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