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因为经过了连番的恶斗,希森看着辛格森堡的一切总觉得这里并非如看上去的那般,宁静,祥和。♀
反而一种杀戮,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
希森自嘲的一笑,或许是神经还没有从紧绷的状态中回复过来,有些疑神疑鬼,草木皆兵了。
在这一期幸存下来的众多航海者中,希森是唯一一个受到堡主邀请,允许觐见堡主的,本应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希森却丝毫没有高兴的感觉。
甚至连一丝期待的感觉都没有。
希森心中所想的是,早日离开这个地方,他相信法尔考,因为法尔考是安东达斯的好朋友,他更相信安东达斯,因为安东达斯是他的救命恩人,所以法尔考说,这里没有一艘黑色双头鹰徽章的黑色战舰那必然是没有。
但是皮斯所带来的信息,以及第二轮那成群的还魂尸,让希森的心中渴望不已。
他恨不得现在有一双翅膀可以让他去到黑海城市塞瓦斯托波尔看个究竟。
这样的心情迫不及待,很强烈,希森根本不想去面对这唯一的殊荣,但纵然是他,也不敢当面回绝堡主的一片心意。
在见识过了辛格森堡的总总手段之后,希森总算明白,为何海洋战争事务所让众多航海者,又爱,又恨,又怕了。
这是一座宫殿,虽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庞大,但是其装饰的奢华程度却不一般。
唯一让人觉得美中不足的是,坐落于门口的雕像。
一个高约三米的雕像。
奢华的庭院几乎都是以白色为基调所构成,白色的地板,白色的石柱,白色的墙壁,再镶以金边为辅,通道两侧均是艳丽无比的鲜花,这些花朵希森连一个名字都叫不上来,但是看在眼里却是无比的畅怀,一股清幽淡雅的香味扑面而来,希森情不自禁的吸上了一口,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彷如仙境一般,任谁能够想到辛格森堡堡主会是一个如此品味的人?
纵然她是女性,但这些环境布局与那些残忍无比的手段相比,可是天差地别的。
当目光再次落到那尊雕像细细打量的时候,这些美好的场景忽然间支离破碎变成粉末。
这是一尊黑色的雕像,它不是用青铜所铸,也不是精铁打造。
它漆黑无比,但整个雕像身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杂质,除了黑色之外别无他色。
它到底是用何种材质所铸造?
没有人知道。
希森凝视着雕像。
雕像是一个人形模样的恶魔,他的眼神凶狠,可能因为雕刻的缘故,他的眼神更显骇人,亦或是他本身就是这样的眼神?
为什么说他是人形恶魔?
那威风凛凛却透着一股死亡气息的铠甲,虽然只是雕像却依旧活灵活现。
他的四肢孔武有力,那凹凸的肌肉可以想象的出,但是指尖那长长的爪牙,却没有了丝毫的人类应有的模样,到是和还魂尸有了几分相似。
难道万人尊崇的海洋战争事务所以还魂尸为顶礼膜拜的对象?
这实在让人费解,而且匪夷所思。
而那好似披风实际却是翅膀收拢着紧贴在身体上,预示着他绝非人类,因为人类的梦想一直是飞上天空自由翱翔,但是却没有人能做到。
头顶上微微向外翘起的两根尖角,证明了他的身份。
一个有着尖角,翅膀,利爪的恶魔。
突然间一股暴躁,杀戮,仇恨,绝望等多种负面情绪交织在一起,占据了希森的身体。
那原本,美好的人和物瞬间消失殆尽。
希森的双眼通红,他憎恨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的一切,所有的人都该死,都该为爷爷福安的死附上责任,这个世界应该被毁灭。
一种奇异,但令人身心愉悦,舒畅的感觉缓缓袭来。
希森犹如沐浴在春风中,那些负面的不良情绪缓缓退却。
这个世界是美好的,充满生机,欣欣向荣,每一个活着的人都应该去努力维护这种环境。
最后希森归于平静,恢复往常。
善恶各半。
这两种情绪宛如天堂和地狱间的差别。
而人性本就介于这两者之间,往前一步坠入地狱不可自拔,退一步息事宁人天空海阔。
正因为如此,时间才有了善人和恶人。
但无论善人还是恶人,都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绝大部分的人归于平庸,属于两者之间。
希森的眼睛看到了恶魔的雕像以及——辛格森三世。
这两种极端的情绪还让他记忆犹新,但却也不明白为何为在短时间内产生如此之大的落差。
但有一点,希森可以肯定,这个恶魔雕像不寻常似乎有着魔力,可以让人坠入邪恶之中。
金黄色的剑影挥出,目标直取恶魔雕像的颈部,大有要将恶魔的头砍下来的趋势。
一阵火花闪动。
希森手中的黄金剑已经出了裂痕,而恶魔雕像依旧完好如初的耸立在那。
希森的双眉紧锁,黄金剑是何等兵刃?就算不能将其斩断,也不至于会出现裂痕。
但事实是,黄金剑与这尊雕像的正面‘交锋’中败了,而且败的一塌糊涂。
为其引路的比卢普斯此刻张大嘴,脸上带着惊讶,愤怒的表情,结巴的说道:“你你你——你这是亵渎神明!”。
希森的脑中完全沉浸于黄金剑的问题,对于比卢普斯的大呼小叫根本没有留意,反倒是一阵女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比卢普斯,你退下吧,人带来了,你的任务完成了”辛格森三世低声说道。
比卢普斯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是那张嘴却好像被针线缝了起来,闭的牢牢的。
在辛格森三世面前多嘴那无疑于早死,他可不想死,而且是因为多嘴而死。
他狠狠的瞪了希森一眼,便退了出去。
“进来吧”辛格森三世,抛下这句话,便走了进去。
她的话一直很简短,但好似有着某种魔力,总能让他感到畏惧。
但是希森却没有这种感觉。
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之意。
金黄色的吊灯,金黄色的地毯,雪白的墙壁,石柱,天花板,这两种本为主色调的颜色,在这里更显明艳。
但你不会觉得有丝毫的不适应,反而会觉得搭配得体。
很多人都喜欢金黄色,因为金币是这样的颜色,黄金是这样的颜色,但绝大部分人在使用这种颜色的时候都会有一种乡俗之气。
比如多斯,虽然他的庄园也是富丽堂皇,甚至在他的大厅内堆放了各种奇珍异宝,以彰显自己的财富,但总的感觉就是,俗。
而这里你丝毫感觉不到,有的完全是那种,优雅与古典的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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