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贝贝上学的接送问题,最后还是由傅斯年来做,原因是贝贝说如果他有一个像傅斯年这样酷又开豪车的新爸爸来接他,他会很有面子。♀
林夕因为此事还和贝贝闹了一小会别扭,这熊孩子!俗话说,儿不嫌娘丑,虽然她没有豪车,(最起码她也是坐着公车去接他的呀)可是这小子,完全不顾四年的养育之恩就义无返顾的跟这个来家打酱油的傅斯年站在了一起。
晚上,傅斯年将贝贝叫到身边,好好的宠了小家伙一会,然后捏住小家伙的鼻子说:“干得好,下次想要什么给爸爸直接说。”
“好。”贝贝笑的贼贼的。
“爸爸的下一个目标是争取你妈妈的同意,入赘咱们家。”
小家伙听了似乎很兴奋,睁着一双黝黑的眼睛问傅斯年,“爸爸想要怎么做?”
怎么做?
傅斯年了然的笑笑。
自从陆年华从北京休假回来,林夕的工作变得相对清闲下来,全单位的人都好奇陆年华和王语嫣什么时候办婚礼的事,但是碍于陆年华是领导,所有人都闭口不敢问,只有几个平时和王语嫣关系比较熟络的人会在工作空闲之余问她,但是王语嫣总是闭口不谈,所以,久而久之,他们俩是否近期有结婚的打算也慢慢的不在引起别人的关心。
生活总归平淡了下来,林夕这段时间倒是落了个清闲自在,转眼已经入冬,天气预报说今晚有大雪,局里提前半小时下了班,林夕乘公车早早到家。傅斯年打来电话说晚上一起出去吃,他现在去学校接贝贝,然后三人一起出去吃饭。♀
这段时间她也渐渐的习惯了生活中有傅斯年存在,灯泡坏了傅斯年可以修、想吃什么好吃的了傅斯年也可以做,每天贝贝上下学也是他看着接送,现在仔细想想,好像自从傅斯年来了之后,什么事情都用不上她操心。
原来,傅斯年已经一点一滴的渗入到了她的生活当中。
可是,习惯有时候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林夕正想的投入,傅斯年的电话就来了,林夕接起,随即传来傅斯年成熟低沉的男音,“我和贝贝现在在楼下,你打扮漂亮点下来,我们等你。”说完挂了电话,林夕拿着电话微怔。
但还是遵从了傅斯年的话,从衣橱里找到一件雪白色的骆毛棉衣套在身上,立在镜子前,宽大的毛领亮白如雪,衬的她皮肤胜雪似得白,看的久了,竟然觉得带着股仙气。
林夕点了唇彩下楼,傅斯年推开车门下车,今天的他穿的极为正式,似是刚参加完会议赶过来的,一身铁黑色的手工西服,笔直的裤管随着他的大步向前泛起翻滚的波浪,走至林夕身边时,一双黑眸落在林夕的身上微微出神,眼底的惊喜一闪而逝。
“走吧。”
傅斯年伸手微微搂着林夕的腰部,林夕有些尴尬的退缩了一下,傅斯年目光看过来,眼底是坦荡的笑意,林夕便不再退却,任由傅斯年轻轻揽着她走向车身。
吃饭的地点选在了“如意”大酒店。他们进去的时候,酒店里很静却传来清幽悦耳的古典音乐。
自从进入酒店,傅斯年就一直握着林夕的手,站在一旁的服务员都一一上前跟她点头微笑,林夕惊讶,想不到“如意”大酒店的服务生态度这么好。
傅斯年没有跟酒店的工作人员有任何交谈,只是一直拉着林夕上了电梯,电梯一直上升,林夕的心也跟着往上跳,他,到底要带她去哪里?不是说要吃饭吗?
贝贝显然很兴奋,一路上都是他在说话。这时,电梯终于停在了六楼,傅斯年牵着林夕的手走出电梯。
这里算是客房了,整个楼道里铺就着厚厚的大红色地毯,整片的红让林夕有种古代帝王家迎娶新娘的感觉。
傅斯年依然挽着她的手一步步向前,林夕没有说话只是任由傅斯年将她带到一个房间门口站定。
“害怕吗?”
林夕摇头。
傅斯年像是得到了信任一般,捏紧了她的手,林夕感到手指间传来微微痛意。
推开门房间里一片黑暗,傅斯年将林夕牵至屋子正中站定,这时,突然从房顶自上而下传来一道光束,那光束直接投注在林夕的身上,林夕微微一惊,几乎同一时刻房间里的灯瞬间亮了起来,林夕看去,原来房间里的每个角落里都站着一个服务员,每个服务员的身边都燃着一根粗壮的蜡烛,每个蜡烛的旁边都放着一大束玫瑰,她如果没看错的话那每一束上面都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让她惊喜远远不止这些,因为在这间屋子里最特别的地方是在餐厅的地方有一个吊起来的原型水晶餐具,在幽暗而赤红的烛灯下,它散发着晶莹细碎的光芒,而那水晶餐具上面摆着一个三层高的大蛋糕,上面不知道用什么弄得,蛋糕的顶部立着三个小人,两大一小,分明是她和傅斯年还有贝贝。蛋糕的侧面写着送给我最心爱的女人——小夕。
林夕的心狠狠的抽动了一下,说不感动是假的,毕竟他能在她生日这天给她怎么大的一个惊喜
这时,房间里传来齐刷刷的喊声,“林小姐,祝您生日快乐。”
林夕怔住,抬眼看着傅斯年,傅斯年拥紧她的身体说:“喜欢吗?”
“喜欢。”
鲜花、美酒、音乐、佳人。傅斯年坐在林夕的对面,举起桌上的高脚杯对着林夕柔声说:“小夕,cheers。”
“cheers。”
两人举杯,空气中流窜着淡淡的音乐,傅斯年一杯酒下肚,痴痴的望着林夕,突然他单膝跪地,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红色的小方盒,林夕顿时明白了过来。
此时的灯光很暗,林夕只能望见傅斯年英挺的眉眼,他说:“林夕,我这一生如果活65岁的话,那么折合成数据算就是65年780个月3380周23725天569400时34164000分2049840000秒,我现在已经26了,将意味着人生中的三分之一已经过去,那么在剩下的三分之二中我希望我能和自己生命中最爱的那个女人一起度过。现在我详细说一下我的个人资料。姓名:傅斯年,性别:男性。职业:自主经营者。爱好:很多,但是最爱的还是跟你在一起。家产:可以说很多,也可以说一分也没有,但是我的态度很明确,即使我富可敌国,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依然不增也不减,即使我穷困潦倒,我也会将乞讨来的第一个馒头分给你。我对你的爱不是因为任何外界因素,只因为我爱你,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解释我对你的那份爱。
我说了这么多不是要逼着你做出选择,你信我便答应我,不信我,没关系我也可以等,直到你答应嫁给我为止。”
林夕望着傅斯年突然不知道说什么了,眼角有泪光在闪动,她要不要答应他?
“妈妈,答应新爸爸吧,他追你追的真的好用心。”林夕听见儿子老成的话突然眼泪就掉了下来。
“我愿意。”
时间仿佛在那一刻停止,傅斯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刚才说了什么?傅斯年有些高兴的声音都是颤抖着,他说:“小夕,你刚才说什么?能再说一遍吗?”
林夕哭着喊道:“我说我愿意。”
傅斯年一怔,然后冲上前紧紧的拥住了林夕,这么久,此时此刻两人的心才终于真正的贴在了一起。
夜幕已深,贝贝已被傅斯年安排在了隔壁房间里,傅斯年躺在床上拥紧林夕说:“小夕,你让我追的好久啊。”
林夕笑,“要不是你那番话感动了我,我才不会答应你呢。”
傅斯年笑着起身将林夕压在身下,一双黑眸紧紧的锁住林夕巴掌大的小脸说道:“那么我倒要看看你能反抗多久?”
那一夜,他们终究还是没有跨越雷池,傅斯年久旱甘霖也是极力的忍耐着,他拥紧林夕说:“小夕,你最美好的一夜我要留在我们的新婚之夜。”
林夕笑了,她这是不是叫做苦尽甘来?
但是,幸福真的就来的那么容易吗?l3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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