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界满不在乎地从宽大的袍子里掏出一瓶锡制酒壶,一边打开盖子,一边说:“我喜欢比试前喝一壶热热身。”说完,真的将一壶酒喝光。他擦了擦厚厚的嘴唇,道:“这伏特加的浓郁味道在哪都那么醇。”
他竟然将慢慢一锡壶的伏特加当水喝,看来这次的对手相当棘手。
不过久经考验的魔剑士岂会被对方流露出来的酒量给吓到,这种存心打击对方信心的方式,或许对其他人有用。但雷诺的心理素养达到近乎相当高的境界,想要动摇他的信心,还不如直接在战场上打败他更来得直接。
雷诺很快从左侧酒架的最上沿处找到一瓶金麦酒,酒精度高达95%,在现实世界对应的是美国金麦酒,一种禁酒,被世人称为“瞬间死亡”的酒品。
当金麦酒被摆到唐界面前时,这个大胖子的豆大眼睛第一次睁得圆溜溜,并用赞许的口吻道:“好眼光,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出‘尖叫的紫衣耶稣’。”
尖叫的紫衣耶稣正是金麦酒的另一种别称。
雷诺还从啤酒架上找出一个啤酒杯,硕大的杯身足够装下一整瓶酒。
看着推到面前的满杯金麦酒,唐界咽了下口水,并用力在杯前贪婪地吸着酒气,不知是紧张还是酒气熏人的缘故,他那张白皙的肥脸上浮现一抹淡淡的红色。
“不错,好久没尝过金麦酒的浓烈。”他毫不犹豫地抓起酒杯,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雷诺,然后一仰脖,将一整杯95°酒一干而尽。
喝光杯中酒,唐界跟没事人似的,雷诺还观察到,他挂满赘肉脸上除了之前的淡红色,没有添加新的色彩。
见识过胖子的酒量,雷诺心中有些没底。他的专长在于厮杀搏斗,在饮酒方面可以说没有什么骄人的战绩,最多是在大学毕业典礼上把一桌子的同学喝趴下而已。相比唐界,他的那点战绩不值一提。
“该我了!”唐界飞快从酒架上挑出三瓶种类各异酒品,分别是金麦酒、威士忌包尔、格林纳达朗姆酒,都是90°以上的烈酒。
“你不会是将后三个回合的酒都准备了吧?”雷诺半嘲讽半试探地问。
唐界道:“当然不是。”说着,他取出一个精致的银色调酒器。
雷诺脸色立时变了,调酒器是专门用来调制鸡尾酒的,而所知的酒中,最厉害的自然是混酒。
果然,唐界将三种酒分别倒入调酒器中,在一阵眼花缭乱的调酒表演后,三色烈酒被混合成蓝绿色,被倒入圆锥形玻璃杯。那是专门用来盛放马提尼的专用杯。
唐界:“并不是酒多就能取胜的,更重要的是酒的质量。而其中最厉害的莫过于‘三中全会’。”
所谓三中全会,就是三种最烈的酒混合而成的,可谓是斗酒中的杀器。
唐界将调制好的“三中全会”轻轻一推,马提尼酒杯自动滑到雷诺面前。光闻着浓烈的酒气,雷诺就有点醺醺然。
“好烈的酒!”雷诺的眉头如两把交叉的刀。可赌约定下,没有反悔的余地。雷诺运足了劲,一把将酒杯里的“三中全会”尽数倒入口中。
酒浆如火,还未入喉,便有种灼烧般的火辣辣,雷诺感到整个口腔快要燃烧了。
好不容易将如岩浆般的酒精咽下肚,雷诺已经满面红烫,就如抹了层红漆。那眩晕感就更不要提了,雷诺恨不得马上躺下来,呼呼大睡。要不是强行激运起魔斗轮回,迅速提升体温,将残留在体内的酒精通过毛孔蒸发出去,多半已经趴下。那蒸发出去的酒气虽然只是小部分,效果却是非常及时,至少避免了马上晕醉过去的尴尬结局。
“雷诺大人,雷诺大人!”唐界连呼数声,这才得到对方的回应,“您没事吧,是不是歇会儿,或者……到此为止。”
对方说的很客气,但“到此为止”四个字的意思却很明显,就是让雷诺投降。“你当我真醉了不成!”雷诺支撑着将自己的身体靠在椅背上:“区区一杯‘三中全会’,也想难倒我?”
唐界佩服地翘起肥大的拇指,赞道:“雷诺大人果然是我见过最有胆识的人。能第一次挺过我这特酿的‘三中全会’,您还是第一人。”
“那有没有把你灌醉的第一人?”七分醉劲上来,雷诺的话语便多了。其实,这也是雷诺的战术之一,常喝酒的人都知道,当酒过三巡的时候,话越多,体内的酒精就散发的越快。虽然这个方法比较笨拙,效果也有点差强人意,但聊胜于无。
唐界脸上的那一抹淡淡红色早已消散,可见其深不见底的酒量,他道:“我还真从没醉过,最近醉态的一次,还是‘醉生梦死’正式成立那次庆祝宴席,将组织干部全部放倒,我也差不多有八分醉了。”
雷诺竖起拇指,霸气地一指自己道:“那么我将是那第一人!”
唐界不怒反笑:“大人,您还真醉得不浅。”
雷诺不再理会,也不去取新的酒瓶,而是直接将唐界前面的三瓶酒揽在怀里,不知是醉得太厉害了,还是不小心没注意,在揽酒的过程中,将自己摆放的那瓶高浓度金麦酒打翻在地,四散的酒浆溅得满地都是,一时间,偌大的地下室弥漫着浓浓的酒精香味。
“小心!”唐界提醒道,雷诺却不理不睬。其实,这哪是贪图省力,显然现在的魔剑士已进入醉梦的临界点,甚至连起身去找新的酒品也做不到。
雷诺勉强将三瓶酒打开,一股脑地倒入空空如也的啤酒杯,也不等三种酒完全混合,便将冒着气泡、处于化学反应状态下的“三中全会”向对方一推。
或许是真醉得差不多了,推酒杯的气力多用了几分,酒杯差点划出桌面,要不是唐界眼明手快,这杯不伦不类的“三中全会”差点泡汤。
唐界端起啤酒杯,笑道:“区区一杯‘三中全会’,也想难倒我?我既然能兑出它,一样能干掉它。”说罢,将满满一杯子的混酒倾倒在血盆大口中,然后重重的吐出一口气,带着浓重的酒精味道。
“可惜啊!好好一杯‘三中全会’,却没有我调制的三分水准,糟蹋了三瓶原料。”唐界边说,边起身去寻找新的酒品。
其实,以雷诺现在的状态,在来一杯相同的混酒,就足以将他醉倒。不过,唐界可是品酒、调酒方面的名家,可不会愿意重复一种鸡尾酒,那样倒显得也太小家子气。
名家自然要有名家的气概,也要保持名家的水准,更不能让这位与罗汉平起平坐的雷诺小瞧。
这一次,他竟找来了十瓶酒,十瓶各不相同的酒。光是看那一张张五颜六色的标签,就有些让人眼晕,而每一瓶的酒精度数至少在80°以上。
雷诺苦笑一下,看来这次对方誓要将自己喝趴下不可。不过看着唐界步履虽然艰难,可没有一分就醉态,那肥大如山的身体不知道要装下多少桶烈酒才能将他醉倒。
雷诺心里开始没底了。
和一个常年以酒为伴的酒鬼比拼酒力,本身就不是件明智的事情。
雷诺眼睁睁看着对方将自己的肥大身体艰难的埋入椅子中,然后将一瓶瓶开启盖子的酒精,倒入那圆锥形玻璃杯中。开始的第一瓶就到达满杯状态,唐界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继续倾倒,只是倾倒的速度相当的缓慢,慢几乎有种时间停止的错觉。可是不管怎样,倾倒入杯的酒没有溢出一滴。
雷诺的眼睛几乎瞪圆了,不过很快找出其中的原因:奥秘就在于唐界托起杯身的肥手掌上。那一根根肥如香肠的手指竟以肉眼难辨的频率抖动着,每一下就会让杯口激起一阵淡淡的雾气。
而随着雾气的不断增加,酒杯中的水位渐渐以肉眼可辨的速度下降。可是,整酒瓶却临近殆尽满满一大瓶酒竟在几分钟里变成小半杯。
要不是亲眼所见,雷诺简直不敢相信那梦幻般的戏法,差点将它视作某种障眼法。
接着,唐界将空酒瓶向外一甩,半透明的琥珀色酒瓶在空中转了二十多个圈,安然落在地上,左右晃动两下便立直不动了。
然后是第二瓶,唐界依然保持着单手托酒杯的姿势,随手抓过近旁的另一瓶酒,用怖将软木塞拔去,接着重复刚才倾倒酒精的样子。
约莫十分钟时间,整整十瓶烈酒就这样全部被倒入酒杯中。
搞什么名堂!雷诺差点有站起来的冲动,好在理智让他保持了冷静。当目光落在那杯泛着彩虹般琼浆上时,眼中的震惊毫不掩饰。可以想象,整整十瓶浓缩为一小杯的混酒,会有多大的效果。就是一头巨像,也会在顷刻间醉倒。
圆锥形酒杯很快递到雷诺手中,唐界告诉说:“这杯‘十全酒’可是我的毕生杰作,也是我击败无数自诩酒量过人的必胜法宝。雷诺大人,您有幸一品,足以证明你的酒量和酒胆。”